多部委下令,一批轮胎企业被处理
12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11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
按照这个通知,各地区应建立“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机制,定期确定需开展债务处置的“僵尸企业”和去产能企业名单。
原则上,其应在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处置工作。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轮胎世界网,由于种种原因,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存在着大量轮胎、橡胶,以及轮胎相关行业的“僵尸企业”。
这些企业不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也不注销,形成“僵尸”状态。
他表示,根据11部委联合下发的《通知》,从时间上算,这些企业的债务,在未来两年内难逃被处置的命运。
据了解,上述被清理的债务,涉及直接债务、统借债务、担保债务3种。
其中,对直接债务进行分类处置:
依据“僵尸企业”和去产能企业的营业价值、债务清偿能力、资产负债状况等因素,按照相关法规,分别采取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债务重组、兼并重组等方式进行处置;
对具备清偿能力的去产能企业积极进行追索,切实防止恶意逃废债行为。
同时,清分后的统借债务,可以被纳入直接债务中一同处置。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对“僵尸企业”有过担保行为的集团或者第三方,此次迎来了免除继续担保的机会。
11部委强调说,“僵尸企业”和债券人在自主协商一致后,可解除或部分解除企业集团或第三方的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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