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行业居间费该怎么解决呢?
居间费就是中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媒介服务,从而获得一定报酬的行为。最常见的居间费发生在建筑行业、房产中介等这些行业中。居间费不好开的原因是,无法明确的证实业务的发生,而居间费没有所谓的行情价,支付多少,都是双方自己定夺。
这些费用,正常情况下,都很难开出相对应的发票,即使开出来了,也会面临高额的个税。所以很多人都不太愿意提供发票,但公司确又有这边业务发生,如果没有取得相应的成本票,也会面临很高的企业所得税,针对这一问题到底该怎么解决呢?
《税安》给大家提供几种方案,仅供大家参考,看看不能帮助到你们。具体方案如下:
方案一:
一般纳税人返还政策(江苏)
增值税6%(增值税返还地方留存的50%,地方留存为50%)、所得税核定2%(默认核定)、附加税12%(增值税的12%)
比如2000万的居间费,在江苏需要缴纳的税费为:
增值税:2000/1.06*6%=113.2
返还:113.2*50%(地方留存)*50%(奖励比例)=28.3
实缴113.2-28.3=84.9
所得税:2000/1.06*2%=37.74
附加税:113.2*12%=13.58
合计:84.9+37.74+13.58=136.22
综合税率136.22/2000=6.8%
方案二:
一般纳税人个人独资(河南)
增值税6%、所得税3.5%(按行业利润率10%核定)、附加税12%
比如2000万的居间费,在河南需要缴纳的税费为:
增值税:2000/1.06*6%=113.2
所得税:2000*10%(行业利润率)*35%(应税所得率)=70
附加税:113.2*12%=13.58
合计:113.2+70+13.58=196.78
综合税率196.78/2000=9.8%
一般纳税人返还政策
增值税6%(增值税返还地方留存的50%,地方留存为50%)、所得税2.5%(按行业利润率10%核定)、附加税12%
增值税:2000/1.06*6%=113.2
返还:113.2*50%(地方留存)*50%(奖励比例)=28.3
实缴113.2-28.3=84.9
所得税:2000*10%(行业利润率)*25%(应税所得率)=50
附加税:113.2*12%=13.58
合计84.9+50+13.58=148.48
综合税率:148.48/2000=7.4%
方案三
个人独资核定征收(重庆)
增值税1%(目前小规模按1%征收)、附加税0.06%(小规模减半征收,增值税的6%)、个人经营所得税0.6%(定额核定)、园区管理费1%(开票之前需要付款)
比如2000万的居间费,在重庆成立4家个人独资企业,需要缴纳的税费为:
增值税:500/1.01*1%=4.95
个人经营所得税:500/1.01*0.6%=2.97
附加税:4.95*6%=0.3
园区管理费:500*1%=5
合计:4.95+2.97+0.3+5=13.22
4家个独需要的费用为4*13.22=52.88
综合税率52.88/2000=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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