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瑞鑫 || 那些年我收到的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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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我收到的稿酬》
文|崔瑞鑫
稿酬要涨价了,不禁感慨万千……
在下虽不才,九岁时发表了生平第一首诗歌,《阳光下的爹》,得稿费十元,那时年幼无知,不知孔方兄的厉害,心里还乐滋滋的,在纸上划拉几个字竟还能回收银子,这不是做梦都想不到的事吗?!
拿出八元给喜欢书法的老爸买了一支狼毫,老人家到现在还有事没事的念叨着。
平素喜欢写些随笔一类的东西,正好给一些杂志、报纸“添漏补缺”,那时,我所在的那家党报,500字的一篇教育杂谈犒赏我3元,前天我去市场买了六根葱,花费六元,也就是说我辛辛苦苦码的半晚上的字现在就仅仅顶三根葱!
就这样,我还“乐此不疲”的整整像写“专栏”似的给他写了两年多!
那家晚报,编辑爱发我的散文,一礼拜能刊登四、五篇,一篇就只给十八元;
在一个饭局上,微醺的她敞开心扉说了,“兄台,稿费是低了点,真让人难为情。咱是市报副刊,学院刘教授的一篇杂文,报社才给三十元:现在我都不好意思向人家约稿了。你就权当支持妹妹了……”
好,这一支持就是三年多,连眉毛都不带眨一下子的。
潍坊不大,便去了济南。稿酬情况还真的略有改观。
省党报的副刊,千字文能给我四、五十元了;
《齐鲁晚报》算是打交道比较多的了,我在副刊“青未了”上发表的“一脉书香伴鲁迅”挣到了一百二十元。
给“女友”、“女士吧”、“音乐酷评”等版面写的千字文也基本上是八十到一百二十元的市价。
现在想来,那时可真能写,“废寝忘食”、“通宵达旦”一点也不是形容词,就连当教师的小弟弟也从我这个当年所谓的小富翁处拿钱去学车。
现在好了,人家开着小轿车常常出去兜风,做大哥的我却连个车轱辘子也没混上:造化弄人,都是“以不变应万变”的稿酬惹的祸呀。
在图书馆里看见《光明日报》、《中华读书报》、《南方周末》、《中国青年报》、《文汇读书周报》等心仪已久的报纸后,才知道甚么是坐井观天的小青蛙。
给《光明日报》写的一篇《读点鲁迅》虽然仅仅拿到八十元的稿费,但我因这篇文章收到的文友、笔友的来函足足装了满满四抽屉!
这也是我所有的文字中被其它的杂志、报纸、网站转载的最多的一篇。
尤其是几家报社和学校还把它做成莘莘学子阅读训练的试题:这在我是无上的荣光,不是一点点所谓的稿费就能左右的。
《中华读书报》、《南方周末》等报纸那时给我的稿酬基本上都是千字八十到一百二十元,现在看来市价不在低数。我当在心底永记编辑的对我的好!
深夜独坐,想到那些年我们收到的稿酬。三元,五元,十元,五十元,八十元,一百二十元,二百元,三百元。
感觉自己就像一只小小的蜗牛,在永不停息的慢慢的一点一点的向前爬去……
写这篇小文,致我们曾经失去的青春,致我久违的文友和编辑老师,致我们那曾经是梦想现在终于照进现实里的高额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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