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期间租客要求免租合理吗?

*向奋战在抗疫一线的医护工作者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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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还在爆发期,前线在攻坚克难的战斗中,后方的舆论是一茬接一茬,捐赠的物资被售卖、红十字会物资发放“失误”、慈善总会有进无出、八名“造谣者”是先锋、医学专家只顾着发论文、被提及的药物卖脱销、负责人对辖区医疗状况“一问三不知”……

加之春运“返程”被推延,大家到不了工作的地儿,赚不了钱,少了收入,但房租一分钱不少的得支付。看着万达减免商铺1个月租金(预计30亿)、其他商业地产商纷纷效仿,各政府街道也发文倡议业主和房东减免本月房租,以共赴国难。

于是租客纷纷转发起“中国好房东”的资讯,有意无意的给房东转过去看,试图少交一些房租。此事一出,便激起了一波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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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说“呼吁免租的行为是否合理?”得看是合得谁的“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只要一个人说出了话,就有他自己的理。而世间的“理”无非人性的趋利避害。

就提出“肺炎期间免租”的租客而言,能提出这个要求,就有他自己的理——

或者是,租的房子我住了,就会交房租;既然我有半个月甚至一个月没住——肺炎客观影响——那么还像住的时候一样交房租,觉得钱花的有点冤。没有使用、没有消耗,却要支付费用,总觉得哪里不自在。

或者是,没有收入的时候能省一笔是一笔,省了就是赚了。本该工作赚钱有的收入——肺炎客观影响——现在也没有了。开源不成,节流就很关键,租的房子没有住,那么是不是也可以少交部分租金呢?这样可以和没有收入做个对冲。

或者是,国难当头,大家都为疫情做点贡献吧,你看地产商都行动免租了,企业推迟开工但也有部分工资发,打工待家抗疫也要面临收入减少,那么房东是不是也得一起贡献点,给个房租减免,算是同舟共济了呢?

或者是……

先不去评价这些“理”的逻辑性,总之它们的目的是节省房租,花的少也是一种赚——“利”的积累。只要有“理”,行为产生就是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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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看待这件事的房东而言,做出减免或者不减免行为也都有自己的“理”,而这里的“理”的目的,同样的是人性的趋利避害。

如果选择了减免房租,要么是认可租客所说的“理”,要么有自己坚持的“理”。若认可了,你住,你交钱,因为肺炎影响你没有住,你就可以不用交钱。追求的“利”是及时买卖的价值,像酒店、短租房的模式可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收益。

或者,你暂时没有工作,收入便受到了影响,没有能力支付或者支付起来确实不容易,那我做个顺水人情,能减免就减免,起码这个人情在这儿了。原本一年的租户冲着这份人情来年可以继续租住呢,甚至来年对应的市场租金涨幅也更容易接受呢。拉长时间轴,租户留下来了,出租收益总不至于亏。

或者,确实国难当头,匹夫有责,在抗疫的战斗中,大家多多少少的都在努力。只是上前线太危险,也不见得去得了。大的、直接地贡献做不上,尽一些绵薄之力总是可以的吧——钟南山号召大家在家隔离,不出门,那么你就呆在家里,别太担心房租,给你减免也是我实实在在参与“抗疫”了。我要的是国家安稳之后的个人品性换来的持久大利。

……

房东若减免,就一定有自己认可的“理”和坚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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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如果就房东而言,坚持房租不减免,一样有对应的“理”。“理”的目的也是趋利避害的人性。

晓之以情。这里所谓的“情”为“情理”。(不靠收租生活的房东不说)作为靠房租生活的房东来说,他们也是人,也有吃喝拉撒管一家的各种消费支出,收入来源就是房租,如果减免了房租——哪怕是部分——也会对生活带来影响。不是国难不国难的事,这是实实在在的生活成本问题。

即便国难当前,大家都有损失,但是没有理由将你的损失转嫁到我身上,让我承担,这不公平。我不愿意再使自己的利益受损,该收则收,这是我利益自保的选择,无可厚非。

动之以理。这里的“理”为“公理”——公允的道理/规则。明确地法律条文、规章制度、大众推崇地行为规范等都属于这类“理”,至于“合不合理”,与此对照即可。

房东与租客之间为“租赁关系”。在租赁起初双方就房子的使用权达成了协议,并签订了租赁合同——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所谓的房东把房子交付给了租客供其使用,租赁期间租客使用或者不使用,租客均要承担对应租金。契约社会,遵守契约是本分。

于情于理,房东不减免房租都可说得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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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面对同一件事物和行为,个人有个人的“道理”是正常的,也是这个社会多样性的保证。

如果不同立场的个人,对一件事物坚持的是同一“道理”,各自采取了匹配的行动,那么彼此认为的各自的“利益”都能被维护,彼此也会觉得舒服。

但切忌:强迫别人来接受或者认可你的“道理”,或强行贴标签——认同我的就是“中国好房东”,不认同的就是“黑心商贩”,用所谓的“道德”来绑架和拷问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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