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140个社区食堂年底前投入运营 困难人群可申请就餐补贴
为解决社区居民吃饭难的问题,今年太原市将新建改造140个社区食堂列入市政府工作报告。那么,社区食堂的优惠政策覆盖哪些人群?有什么样的补贴标准……就广大市民普遍关心的话题,8月20日市民政局负责人予以解答。
太原市把创建社区食堂作为推进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的重点工作,年初就开始选址布点,确保布点合理、覆盖面广,同时采取政策扶持的办法解决社区食堂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用一次性建设补贴解决场所问题。在社区食堂建成并运营后,按照140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其中,市级财政补贴1200元/平方米、县(市、区)级财政补贴200元/平方米。
用等级评定补贴激励社区食堂规范高效运营。在社区食堂运营满一年后,按照评估等级A、AA、AAA分别给予3万元/年、6万元/年、9万元/年的等级评定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按5∶5比例承担。市民政局每年组织一次综合评比,依据评比结果,对示范性社区食堂给予奖励。
面向全体社区居民,突出重点人群。社区食堂的服务对象不仅是老年人,还包括社区内的所有居民。对特殊困难人群还有一定的补贴。本市户籍的困难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自愿向居住地所在社区申请就餐补贴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2元,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社区食堂为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每日推出不少于两款不高于8元的“爱心套餐”。
税费优惠为社区食堂提供长效支持。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进行公益性捐赠发生的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社区食堂用水、用电、用气、用暖执行当地居民价格。
目前,太原市已有部分社区食堂建成即将投入试运营,年底前新建、改造的140个社区食堂将全部投入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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