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标20余省市文件,重新全面思考疫情下各项索赔费用应如何处理

本文写于2020年年初,和现今形势有些相似,所以重新整理出来,希望对大家有参考。目前,此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那么具体应该如何进行索赔呢?本文将从索赔事项处理原则、防疫物资及防疫措施等费用的处理、人材机等资源的涨价、赶工费用、20余省(见图1)的情况对比等角度进行详细分析,希望能对你的索赔工作有所帮助。

图1

索赔事项处理原则

合同文本、2013清单计价规范、住建部文件、及FIDIC红皮书均对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承担原则做了说明(见图2),可总结为:有合同从合同;无合同参考各文件,各司其责;若有争议,协商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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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1、发包人承担的损失部分:工程本身(含进场的材料及工程设备)的损失;发包方及第三方人员伤亡及财产的损失;工程的照管及清理费用;工期延误,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承包方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
2、承包人承担的损失部分:承包方人员的伤亡及财产的损失;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
下面对这些可能存在的索赔进行详细分析,本文考虑的均为在建的项目,未开工或已竣工的项目暂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5、一级响应解除后至项目正常施工这段时间如何处理。
目前很多地方还是处于一级响应战“疫”状态,一级响应解除,也无法保证所有的班组立马上人,所有流水段正常施工。特别是湖北地区班组多的项目,由于防疫紧张情绪改变出行计划,或无法正常出行,或出行后仍需隔离14天等种种不确定情况,可能还会导致有一段时间的局部停工,无法全面开工,无法保证正常的合同工期包或标准工期。这段时间工效降低导致的工期延长是否计算,也需要各发包方及承包方协商解决。
6、附各省关于工期顺延处理一览表(见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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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防疫物资及防疫措施等费用的处理

4、防疫费用40元/人·天理解的片面性。
网络上很多文章对40元的理解比较片面,误以为是全国各地统一的政策。其实40元每人每天只是个别省市(浙江、山东)出台的政策,山西省做的更细致,将人员分级:低风险区每人每天30元,中风险区每人每天35元,较高风险区每人每天40元,高风险每人每天50元。
其实就我个人而言,对于这个40元我还是打个问号,也不知道怎么测算出来的。造价人员还是需要考证其合理性,要根据防疫方案、防疫物资的价格,根据自己的项目来综合取定,最终还是以双方确认的方案来核价,双方都满意才行。
5、附各省防疫物资及防疫措施等费用处理一览表(见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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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关于人材机等资源的涨价问题

1、人工费涨价如何调整
3、机械费涨价如何考虑
机械主要就是延长工期导致的租赁费用(塔吊、施工电梯、爬架等)的增加,按照目前地产合同模式,基本按建筑面积包干,合同不允许调整。按照清单计价原则及不可抗力处置原则,施工机械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这里要注意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其他停工损失在合同文本、清单计价规范中没有统一标准,这个是可以双方协商的。
4、附各省人材机异常波动处理方法一览表(见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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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关于赶工费用问题

1、赶工费用(施工加速)一般都是发包方承担的。这里要注意需要项目上书面提赶工需求,施工方根据需求提出赶工专项方案及赶工费用明细,方案报监理、工程、项目总等审核,造价人员需要对赶工费用进行审核,记录赶工过程及进度,最终是否达到节点是赶工费用支出的依据。
2、 附各省赶工费用处理方法一览表(见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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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总结

政府政策变化快、开发节奏快、人材机涨价快、资金成本上升、不可抗力等不确定因素导致了建设成本增加、价格争议增加,索赔和反索赔成为工作的新常态,也成为造价人员必须具备的重要核心技能。造价人员应加紧系统学习索赔相关知识,包括索赔分分类、机会点、证据种类、证据的要求、索赔的处理方式、反索赔的关注点、谈判协商技巧等内容。
本文抛砖引玉,为大家分享了我对于新冠疫情导致的费用索赔的看法,如有错误,欢迎指正。疫情即将过去,武汉加油,各位造价同行加油,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作者:木木

来源:广联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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