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首例!N号房未成年嫌犯被判公开个人信息5年,获刑15年

当地时间1月21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韩国“N号房”性犯罪案两名共犯作出一审判决,以制作及传播色情物品等罪名对犯罪嫌疑人姜勋(音译)、韩某(音译)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1年。
此外,两名嫌疑人被判处公开个人信息五年、出狱后五年内不得在儿童、青少年相关机关及残疾人福利机构就业等。
值得注意的是,姜勋被捕时18岁(韩国成年年龄为19岁),去年4月已被公开长相,系首个被韩国警方公开个人信息的未成年嫌疑人。
“N号房”事件是指2018年下半年至2020年3月,以主犯文亨旭(音译)、赵主彬(音译)为首的多名犯罪嫌疑人,胁迫受害者拍摄色情视频,通过在Telegram传播并以此谋利的事件。受害者至少有74人,全部为女性,包括16名未成年人,最小的年仅11岁。
据了解,ID为“godgod”的文亨旭是“N号房”的创始人,后将“N号房”的全部权限移交给ID为“watchman”的全某(37岁,公司职员)。
2019年9月,赵主彬从“N号房”观看者变身为运营者,开了“博士房”,专门售卖自己拍摄的性剥削视频。姜勋参与经营“博士房”,负责招募会员和管理资金。
与姜勋一样,赵主彬、全某均被判处公开个人信息的处罚,时长为10年。
公开资料显示,韩国早在十余年前就建立了性罪犯者的信息披露机制。
2010年,韩国修订的《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相关特例法》第25条规定,检察官和警察有充分证据相信性暴力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并且只涉及保障公众的知情权、防止累犯和预防犯罪等公共利益,在必要时,可以公开嫌疑人的身份信息,例如长相,姓名和年龄。
同年,韩国国会通过《化学阉割法案》后,韩国女性与家庭部公开首批10名20至50多岁对13岁以下儿童实施性犯罪者的信息和照片。后来又添加了针对成年人的性犯罪者。
信息公开时长根据判决严重程度有所不同——最少10年,监禁时间越久,信息公开时间越长。
原则上,如果嫌疑人是未成年人则不公开其身份。之所以公开姜勋的个人信息,法院于去年4月曾表示,该案中公众知情权远大于姜勋的名誉和未来发展等个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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