颓废又优雅的《漫长的告别》,手抄了一遍

说一声再见,就是死去一点点

刚拿到村上的《1Q84》的时候,对其独特的文风给吸引了。这是一种看似简单,却承载了大量内容的结构,而且还条理分明,给人以阅读的愉悦。

和以往看的小说大相径庭,好奇之下去翻看他的相关文章。

村上曾经这样说:

“钱德勒是我的崇拜对象,我读了十几遍《漫长的告别》。”

“《了不起的盖茨比》《卡拉马佐夫兄弟》和《漫长的告别》,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三本书。”

村上非常想写出一部接近于《漫长的告别》的小说,以至于他的小说里,到处都有《漫长的告别》的痕迹!

原来钱德勒是村上的无名有实的老师啊,我倒要看看他有什么本事。通过网上预约取书,第二天深图便把这本书送到我附近的自助图书柜。

不算厚不算薄的二十万字的小说,哎,我最怕看翻译文字了,特别是这种硬汉性质的侦探小说,看半天都不能入境。干脆就拆书吧,把它拆成一万字左右的书稿。

但是翻了第一章之后,我改变了主意。语言的密集度太高,可以划去的废话很少。仅仅从故事角度不足为奇,留下骨架写成拆书形式,那就失去了字里行间的风味,失去了人物思想上的睿智韵味。

某个著名导演曾说:“雷蒙德钱德勒,每一页都有闪电。”

无法割舍,那就抄吧。抄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抄到41章,还剩10章不抄也无所谓。已经了解了钱德勒的写作风格,掂量一下抄的手稿估计有七八万字吧。

说实话抄写了这么多,你要问我对他有什么感觉,我无法来形容,毕竟看他的书为时尚短,没有像村上那样从少年时读起,经过了时间的风化,有了沉淀。我只得出一种小小的感悟:他的写作结构很值得借鉴。

另外他的作品很有电影的画面感,画面怎么展开,到那里为止。用怎样的文字描述颜色可以让你产生冲击,他分分钟都清楚。

他一直在努力,因为想模仿他的风格的人太多了,他不想被人超越,只能奔跑向前出入无人之地。

人人都爱雷蒙德!

其实,不止是村上,加缪、毛姆、艾略特、奥尼尔、奥登、钱锺书、保罗奥斯特、玛格丽特阿特伍德、罗伯特……

众多一线文学大师,都以他为文学偶像。

村上春树说:“毋庸置疑,《漫长的告别》是部完美的杰作,极其出类拔萃。如果允许我用夸张的表述,那几乎达到了梦幻的境界。”

看到这些溢美之词,我不禁有点冒汗,这样手心贴手背地抄写了一遍,我并没有感觉到这种如痴如醉的境地。到底是哪儿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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