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见一证” 便用小柴胡汤,这句话很多人可能都用错了……

导读:小柴胡汤临床应用相当广泛,因此“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这个条文大家也都相当熟悉,但对于这个条文,千万别理解为只要有“口苦”或其他某个症状,直接用小柴胡就行啊!中医临证必须辨证,并且辨证一定要精细。正如高老师所说,即使是方证辨证,更重要的也是方证辨识这“形而上”的部分~(编辑/个个)

少阳和解之主方——小柴胡汤漫谈
小柴胡汤证的主症,依据《伤寒论》第263条和第96条,可以概括为:口苦,咽干,目眩,往来寒热,胸胁苦满,默默不欲饮食,心烦喜呕。
临床上,我们可以见到表现典型的小柴胡汤证患者。曾治疗一老年女性,感冒后静脉滴注抗生素3周,致卧床不起。
笔者至其家中诊治,患者闭目卧床。问其哪儿不舒服?回答:“全身都不舒服。”问其冷吗?热吗?回答:“冷一阵,热一阵,难受死了。”此为往来寒热。
问其口苦吗?回答:“苦死了。”嗓子干吗?回答:“干。”眼睛难受吗?回答:“难受。不想睁眼。”此为口苦、咽干、目眩。
问其想吃饭吗?回答:“不想吃。”为什么不想吃?不饿吗?回答:“不饿。憋得满满的,怎能吃进去呢?”(患者用手从胸指到腹)。恶心吗?回答:“有点。”心烦吗?回答:“烦,烦死了。我想静静地躺着,听到别人说话就烦得不行。”此为胸胁苦满,默默不欲饮食,心烦喜呕。
也许,这种问诊带有诱导之嫌,但笔者欣喜于患者的病症与《伤寒论》中的论述如此吻合!
更让笔者欣喜的是,处以3剂小柴胡汤,3天后患者高兴地告诉笔者:“服第1剂药后我能吃饭了,服第2剂药后我能下地了,服第3剂药后我觉得病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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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柴胡汤证的主症是?

   
当然,如此典型的小柴胡汤证在临床上并不多见,而多见的是不典型的小柴胡汤证。
那么,从“抓主症”的角度考虑,上述小柴胡汤证的主症中,哪些症状为特征性的症状呢?哪些症状对辨证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呢?
日人汤本求真在《皇汉医学》中指出:“然咽干、目眩二证,非少阳病亦有之,难为准据。唯口苦一证,无所疑似,可为确征。以之为主目标,他二证为副目标,后可肯定为少阳病也。”
口苦对少阳病的辨证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由此推论,口苦当然对小柴胡汤证的辨证也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皇汉医学》引用《古方便览》中小柴胡汤案:“一男子,年三十,患伤寒,四肢逆冷挛急而恶寒,其脉沉微,欲毙。诸医投以参附剂无效。余诊之,胸胁苦满,乃与此方二、三剂,其脉复续。使服二十余剂,痊愈。”
此案辨证,并无口苦,且除胸胁苦满一症外,绝无任何一症与少阳病、与小柴胡汤证有关。
日人东洞吉益先生在《药征》中指出,柴胡“主治胸胁苦满也。旁治寒热往来,腹中痛,胁下痞硬”。并谓“《本草纲目》柴胡部中,往往以往来寒热为其主治也。夫世所谓疟疾,其寒热往来也剧矣,而有用柴胡而治也者,亦有不治也者。于是质之仲景氏之书,其用柴胡也,无不有胸胁苦满之证。今乃施诸胸胁苦满而寒热往来者,其应犹响之于声,非直疟也,百疾皆然。无胸胁苦满证者,则用之无效焉。然则柴胡之所主治,不在彼而在此”。
此案加此论,我们似乎又可以认为,胸胁苦满对于小柴胡汤证的辨证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可以想知,历代不少医家都在思考、摸索对方证的辨识,这种辨识在一定程度上是积极的、有意义的。但时至今日,我们并没有发现对任何一个方证的辨识有刻板可循。换句话说,我们并没有见到一个实用的标准化的方证辨识。
方证的辨识需要脉证合参,需要“慧然独悟”。
方证的存在属“形而下”的范畴,而方证的辨识,不但属“形而下”的范畴,还属于“形而上”的范畴。
冯世纶老师在《解读张仲景医学》一书中指出:“故少阳病之辨,与其求之于正面,还不如求之于侧面,更为正确。即要辅以排除法,因为表里易知,阴阳易判,凡阳性证除外表里者,当然即属半表半里阳证,也即少阳病。”此说从临证中来,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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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见一证”和“不必悉具”

   
《伤寒论》第101条:“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对于本条的理解,历代注家歧义迭见,辩论焦点在于“一证”为何?
当代医家赵锡武指出:“所谓一证是言主证。主证有三:一为寒热往来,二为口苦、咽干、目眩,三为胸胁苦满、干呕。而胸胁苦满为主证中之主要者。”(《赵锡武医疗经验》)
刘渡舟教授指出:“少阳病证状很多,临床上不可能在一个患者身上同时全部见到,因而也无需诸证俱备,才可用小柴胡汤或其他柴胡剂。'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俱’,讲的就是这个意思。'一证’当活看,不要认为就是一个证,更不能认为是任意一个症状。而应该理解为一、二个能确实无误地反映出少阳病病变特点的主证。如见到往来寒热或胸胁苦满等,便可使用小柴胡汤……”(《伤寒论诠解》)
刘教授还指出:“个人认为'一证’和'不必悉具’应对照来体会,着眼点在于'不必悉具’,如呕而发热,或胁下痞硬,或往来寒热,但见少阳主证,使人确信不疑,便宜与柴胡汤,不必待其证候全见。使用柴胡汤应以此说为准。”(《伤寒挈要》)
尽管“着眼点在于'不必悉具’”,但读者仍易将思考点落在“一证”上。
笔者在反复学习柴胡证时,突然明白,对于这一条文的理解,重在明理,而不重在“一证”与“悉具”等字眼上。
此理为:病证无论在表或在里,只要有小柴胡汤见症,哪怕仅仅是一症,也就意味着单用表证或者单用里证无法完全解释见症者,此时单治表或单治里均属治不对证,而应当先予小柴胡汤(或小柴胡汤类方)和畅表里、通达上下,或在此基础上取用汗法或下法。
临床上,我们经常遇到某一具体病患,似乎可以辨为某一证或某一方证,但总有那么一两个症状不支持此番辨证。这时候,很多医者会选择忽视这一两症的存在。
但细细品读《伤寒论》中对少阳病和小柴胡汤证的描述,我们可以感知到作者对这类状况的处理,是重视这一两症的存在,然后进一步思考,重新辨证。
太阳病见口苦,也许并不是太阳病,而是少阳病(或太阳少阳合病);阳明病见胸胁苦满,也许并不是阳明病,而是少阳病(或少阳阳明合病)……如此类推,这实为临床辨证开一法门。
《伤寒论》一书的伟大之处极多,其中之一是教给后学者:中医临证必须辨证,并且辨证一定要精细。
徐灵胎在《伤寒论类方》中指出:
“少阳之外为太阳,里为阳明,而少阳居其间。故少阳之症,有兼太阳者,有兼阳明者,内中见少阳一症,即可用小柴胡汤,必能两顾得效。仲景所以独重此方也。”
也许,后世医家在临证中广用小柴胡汤之原因,可从此理悟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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