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绅士的英国士兵,错失改变历史的机会,却无人不敬

前几天(7月11日)刚发过一篇文章,说的是英国士兵亨利坦迪,因为在一战战场上的一念之仁,放过了年轻的希特勒,让整个欧洲都陷入了一场大劫难。

无独有偶,在此一百多年前的北美战场上,也有一位英国士兵因为在战场上的一念之仁,改变了一个国家的历史。

这位英国士兵的名字叫帕特里克·弗格森,而那个被他放过的美国人,叫乔治·华盛顿。

没错,就是那个领导美国人民实现独立的“国父”华盛顿。

弗格森是英国一位出色的枪械设计师,其发明的后膛装弹快速射击步枪,虽然在其生前没有获得专利,但是却成为英军仰仗一时的先进武器。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弗格森作为狙击分队上尉率部开往战场,专门负责射杀美军高官,而他们所使用的狙击步枪,正是由弗格森亲手设计的。

在此之前,英国人所装备的狙击枪的最高射程仅有73米,而且还是一分钟只能进行3次装弹的老式步枪,作战效率自然是极其低下的。而伴随着“弗格森”步枪的横空出世,英军特别是狙击部队的杀伤力得以大增,防不胜防的狙杀成了美军的大难题。

故事的背景基本就是这样,咱们话归正题,来看看华盛顿究竟是如何在弗格森的枪下“躲过”一劫的。

1777年,宾夕法尼亚州的格曼顿战役打响,尽管美国人派出了大规模的围剿部队,但是弗格森却凭借临危不乱的指挥,钻出了美军包围圈,而且占据了有利地形伺机狙杀。值得一提的是,现代战争中常见的俯卧射击的姿势,正是在这场战争中由弗格森率先推广使用的。

没多久,弗格森一行发现了一队美军的行踪,而作为指挥官的弗格森,一眼就认出了领队的人是华盛顿。试想一下,如果这一枪打下去,那么这场战争有可能很快就会结束,他们也无需再征战于异乡,而大英帝国也将继续占有这块广阔的殖民地。

开枪,似乎是毋庸置疑的选择。然而,弗格森却最终选择了放弃,在华盛顿仅仅距离他114米的时候,放下了早已瞄准的枪口。

我们无法得知在这短短几十秒的时间里,弗格森究竟经历了怎样的思想挣扎,他调整呼吸,对准了对方首领的脑袋,却最终放弃,目送敌人离去。

现在比较公认的解释,是说当时华盛顿正背对着弗格森,弗格森作为一名英国骑士,不会选择枪杀背对自己的敌人,因为这有违骑士精神。

不管怎么说吧,刚刚还命悬一线的华盛顿从鬼门关走了回来,而弗格森也率部全身而退。

只不过,弗格森可能打死也不会想到,曾经不可一世的大英帝国最后居然真的输在了这个华盛顿的手中,而他本人,也在1780年10月的战斗中被美军狙击手射杀,命丧北美大陆。

如果能预知最后的下场如此凄惨,不知道弗格森会不会改变当初的选择。

在弗格森阵亡后,他所率领的狙击部队选择了向美军投降,在此之后英军的军事行动也是一再失利,最终被迫签订了停战协议,承认美国的独立。

或许有人会说,即使一个华盛顿倒下了,也会有千千万万个华盛顿站出来,美国的独立是迟早的事。此话不假,毕竟历史的年轮始终是一往无前的,但是我们仍然有必要铭记这位英国士兵,不为别的,就凭他在你死我活的战场上依然能保持一份绅士风度,就值得为他点赞。

历史客栈作者:水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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