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病女生被手术 | 医院如何进行合规管理

- 一 -
震惊 17岁女生为何被推上手术台
前不久,一则无病女生在家人不在场的情况下被推上手术台的新闻,引发全网广泛关注。
根据陕西安康市汉滨区发布的处置情况通报,就网友反映的对“无病女生”实施手术的安康兴安医院因“管理不规范、告知不到位、医风医德不端正”等问题,已对其实施停业整顿。
本条新闻涉及主体为民营的安康兴安医院和17岁的未成年女子,分别为民事主体的法人和自然人,为民法上的平等主体,双方形成民法中的医疗服务合同关系。这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要内容是由医院为女子提供手术的医疗服务,女子向医院支付医疗费用。
该女子17周岁,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第19条的规定,其“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由于接受手术的行为与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状况不相符,其依法不具备以个人名义独立实施订立该医疗服务合同行为的能力,需要在父母签字并陪同的情况下接受手术。因此医院在得到其法定代理人即父母的同意或追认之前,该合同的状态为效力待定。
- 二 -
真相 究竟谁在说谎
这一新闻的内容分别来源于一位微博网友(当事人母亲)的言论以及区政府网站的声明,并由于二者在众多事项上表述冲突,在真实性方面相互排斥而无法包容;尽管区政府作为国家机关,它做出的官方声明相较于公民个人的自媒体平台的言论可能更具公信力,但在尚且无法确认何种消息属实的情况下,需要分别讨论其中的法律问题及其对企业合规管理的启示。
所谓合规管理,是指企业通过制定合规政策,按照外部法规的要求统一制定并持续修改内部规范,监督内部规范的执行,以实现增强内部控制,对违规行为进行持续监测、识别、预警,防范、控制、化解合规风险的一整套管理活动和机制。
在政府声明属实的情况下,医院作出的医疗诊断结论在本质上是正确的,手术行为也是解决病症所需,但问题在于手术同意书上仅有该未成年女子本人的签名,而没有向其父母征求意见并获得同意。作为一名未成年人,该女子以其有限的经验很可能无法理解手术对其身体健康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也无法预判到手术带来的潜在风险。
-三 -
追问 医院违规在哪
在这一新闻中,正是关键程序的缺失导致医患纠纷的产生;在企业中,类似的事件还会使企业的声誉大大受损。无论是民营还是国营,都要秉承客户至上的经验理念,尊重客户的利益。
一般情况下,医护人员在问诊中可以了解到患者的年龄等个人信息,既然患者并无重大生命危险,采取手术行为也并非存在紧迫的事由,那么就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向父母说明其病情和手术风险,并经过父母签字后再开始手术。医院违反了告知义务的要求,对患者的生命健康极度不负责,漠视患者的利益,也缺乏基本的手术风险防控意识,故应以赔偿损失的方式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民营医院的这一不当行为对于企业合规管理的启示在于,要在经营中兼顾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通过履行一定程序来实现特定目的。尤其是在从事可能对人体健康甚至生命产生影响的活动中,更要严格执行设定的程序,不能为了省时省力而跳过必要的过程,否则可能会导致不可逆的人身损害,给当事人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
-四 -
质疑 会不会有另外一种可能
如若微博网友(当事人母亲)的爆料为事件真相,女子的手术同意书上载明“摘除宫颈赘生物”,而家长带其至一所公立医院重新检查,发现没有兴安医院检查报告单上的症状。那么医院的诊断结果实为“无中生有”,是为了诱导进一步治疗而虚构症状,手术也为“虚假手术”,患者本无需动用手术医治却无辜地被送上手术台白白挨了一刀。
由此分析,医护人员做出这一诊断可能存在两种心理状态:一是故意欺诈,二是过失。
对于故意欺诈,既包括医生为谋取个人利益而实施欺诈行为,也可能是为单位整体利益而欺诈。近年来,虚假广告和医疗欺诈并未得到根治,始终蠢蠢欲动,伺机作案。患者将健康所系、生命相托,医疗机构却违背医德,不顾治病救人的职责,盲目追求经济利益而突破了道德和法律的红线。
对于过失导致的误诊,大体包含两种可能性:一是由于诊断医生自身能力或经验不足,尽管在诊断中尽到了一切努力和合理的注意义务,主观上并不存在过错,但因客观上的能力差距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二是由于医生疏忽大意而没有采取审慎的检验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医生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患者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可能会涉嫌构成医疗事故罪,进而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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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 医院违规的症因
由于我国没有实行严格的分级就诊制度,患者一窝蜂集中在少数大医院、“三甲医院”就诊,大量基层医院和民营医院就诊人数少、收入低,为了提升收入而不惜违法违规的事情就常有曝光。现在医院和医院之间、医院内部科室之间可能常常存在着某种利益链条,比如在从事手术的医生和开具诊断证明的医生之间。
长期以来,这似乎成为了医院增长业绩的新型方式。民营医院的治疗乱象,远不是一家医院、一位医生的个别行为能够引发的,利益链条上的每一环都在助长这种趋势的蔓延。在利益的推动下,一部分医生抵御不住诱惑、医德沦丧,同时也反映出行政监管的不到位。为了防止病人成为医疗宰客的提款机,行政机关必须加强监管措施,遏制行业盲目逐利、野蛮生长的冲动。
其中一些医疗医美机构已经多次因违规被查处,包括这次卷入舆情的安康兴安医院,但是为何能够屡罚屡犯、顶风作案?恐怕和行政处罚轻、违法成本低有关。尤其是医疗欺诈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医学是专业性很强的领域,患者往往难以辨别自身病情的严重程度和诊疗方式妥当与否,这就为一些心术不正的医生留下了空间,利用信息不对称埋下陷阱。若患者自身未向监管部门举报,监管部门和社会大众就很难发现,这更需要政府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加大处罚力度。
结 语
医院治理的合规之路
大众常说,医生是一种高技术、高风险、高奉献的职业,它被誉为人类生命健康的守护神,行使着救死扶伤的光荣职责。尊崇的背后,是这份职业的特殊性,意味着医患之间绝不是简单的市场关系,医方不能以对待普通消费者的态度来对待患者,必须履行更多的职业义务和伦理义务,包括更为严苛的自我道德要求、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原则以及尽到解释说明等义务,监督机构也需要更加专业化、独立化和透明化,才能共同维护好行业的良好声誉。
近年来这些饱受诟病的民营医院,逐利性渐渐超过公益性,忘却从业的根本,加之政府监管宽松、惩戒不足、违法成本过低等因素,造成了过度的社会义愤和普遍恐惧,让医护群体受累于偶发的信任危机。
未来,民营医院治理的合规之路也许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编辑:关山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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