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与实际出资人权利保护
陈克 诉讼艺术 3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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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亦称委托持股,在一些情境下,名义股东侵害实际出资人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名义股东不配合实际出资人办理股份变更工商登记,或侵害实际出资人分红权、经营管理权,亦或私自转让、质押股权等,故实际出资人需主张名义股东返还股权,确认股东资格即隐名股东显名。股权代持作为公司法法律业务中最常见的法律问题之一,当中的诸多问题值得我们重视和研习。本文将以「九民会纪要」(下称纪要)第28条之规定为基础,重点围绕股权代持关系中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财产争议、和公司之间的显名争议、关涉第三人利益保护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以及股权让与担保等纠纷等问题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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