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副业务】船舶火灾报警系统原理及常见故障分析
一、分路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成及原理
如上图所示:分路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由火灾报警中央装置和火灾探测器两部分组成此类系统的探测器为开关量型,探测器在非报警状态时工作电流为零或很小(微安级)。当发生火灾、探测器动作时,内部机械或电子开关闭合,流经探测器的电流迅速上升。探测器的连接电缆多为二芯线,所有同一分路上的探测器均并联在一起为了监视探测分路的正常工作,系统采用如下图的方式。分路最末一个探测器内接一个终端电阻R ,分路正常工作时有个监测电流流经终端电阻,当任意一个探头从底座上脱落或电缆断线时,分路中不再有监测电流。火警中央装置根据探测分路上流经电流的大小可检测出其处于正常、报警或故障状态。
接线示意图(下图)
实物内部(下图)
在探测器-IN和-OUT之间由内部线路短接,在探测器脱落后断开电路触发故障报警。
二:常见故障的排除方法
(点击图片放大)
常见故障的原因
1、系统误报
2、探头接触不良、污物或油漆覆盖
3、探头进水、受潮
4、机舱探头线路老化
5、机舱手操报警按钮受潮
排除方法
方法一:系统复位或重启
方法二:不同分路探测器互换
方法三:外围故障的排查类似于排查照明系统故障,电路中间分断后测量其电压或绝缘,因此要熟悉火灾报警系统图(图一),平时应按图纸对各探测器、手钮进行排摸和标记,确认图纸的准确性,便于快速查找故障。
方法四:控制器内部分路通道故障可以采用互换外部分路或拆除外围分路后并接末端电阻来判断。
三、报警系统的定期效用检验
1、按说明书要求对系统中控器进行自检等功能测试
2、试验船舶火灾报警系统在主电源断电时应能自动转换到应急电源,当主电源恢复时应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相关失电报警指示功能正常。
3、通过拆除分路探测器模拟系统开路故障,应在控制板上发出声、光故障报警信号,并且故障报警信号应与火灾报警信号有区别。
4、用热吹风机、发烟装置等分别对感温探测器、感烟探测器进行功能试验。探测器动作时应在控制板和指示装置上发出声、光火警信号,并确认显示报警的区域或位置的正确性,如在2min内未对报警信号进行确认则应向所有船员起居处所和服务处所、控制站以及A类机器处所自动发出声响报警,同步切断娱乐设施电源。(下图)
5、试验手动报警按钮,在手动报警按钮动作后灾报警系统应能立即报警不得有延时,如果手动报警按钮为破玻按钮,则其破玻小锤不能缺失(下图)
最后提醒:严禁使用明火或抽烟等危险方式进行功能测试,目前在相关靠泊基地统一存放发烟装置。
来源:复兴船务技术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