裘錫圭|殷墟甲骨文在文字學上的重要性
箕”的象形字,但却常被借用來表示音近的語氣詞“其”(如“今日其雨”的“其”,這句話的意思大致相當於“今天將會下雨”)。已發現的殷墟甲骨文資料絕大部分是占卜的記錄,即所謂甲骨卜辭。甲骨卜辭記錄語言是很忠實的,這從使用否定詞的情況就可以看出來。見於殷墟甲骨卜辭的否定詞,有“不”、“弗”、“勿”、“毋”等好幾個。“不”與“弗”,“毋”與“勿”在意義上的區别都是很细微的:细微到現代的語法學家感到很不容易説明。如果甲骨文記錄語言不是很忠實的話,就不會有這種情況。所以甲骨文所代表的漢字,無疑是能够完整地把漢語記錄下來的、相當成熟的一種文字體系。漢字萌芽的時代應該早於商代。甲骨文裏的象形字,有些已經很不象形了,如(刀)就不像一把刀。有些字爲了適應直行排列的需要,已經改變了字形原來的方向,如(犬),(豕)等字都變成脚騰空尾着地了。這些現象也説明,漢字發展到殷墟甲骨文,已經有一段不短的歷史了。
另一方面,在殷墟甲骨文裏也還保留着一些比較明顯的原始文字的痕迹。在尙未形成完整體系的原始文字裏,用圖畫手法表意的字形往往隨語言環境而變化。例如:中國雲南省納西族(即麽些族)使用過的一種原始文字,把“吼”字寫作,在牛頭的嘴前方加象徵吼聲的缐條以示意。在這種原始文字裏,如果要表示“馬吼”的意思,不必在“吼”上加“馬”字,只要把“吼”字中的牛頭改爲馬頭就可以了。甲骨文裏也有類似現象。例如:甲骨卜辭裏時常提到對祖先舉行進獻食物的祭。“”在古書裏多作“登”。《禮記·月令》説“農乃登麥”,“農乃登黍”,鄭玄注:“登,進也。”甲骨文“”字象兩手捧着一種稱爲“豆”的盛食物的器皿,有時加上“示”旁寫作“”,表示向祖先的神主進獻食物。如果登祭所用的食物是鬯(一種香酒),“”字就可以改寫爲“”,兩手所捧的“豆”爲“鬯”所取代。卜辭裏旣有“鬯”,“ 新鬯”,也有“鬯”,“ 新[鬯]”,看來“”僅僅是“”字有特殊用途的一個異體。但是在漢字發展較早階段,“”應該是直接用來表示“(登)鬯”的,就跟納西文“吼”字的牛頭改爲馬頭以後可以用來表示“馬吼”一樣,到了甲骨文時代,這種比較原始的用字習慣基本上已被抛棄,但是“”則作爲“”的一種異體保存了下來。卜辭裏偶爾可以看到後面没有“鬯”字的“”字,也許仍然是用來表示“登鬯”的。此外如象畜牛羊於欄的“牢”字,卜辭裏用來指太牢的時候通常寫作“牢”,指少牢的時候通常寫作“”(古代以牛爲太牢,羊爲少牢),也是同類現象。在晚於殷墟甲骨文的漢字裏,這類現象基本上就看不到了。這樣看來,殷墟甲骨文的時代,即商代後期,距離漢字形成完整文字體系的時代,似乎也不會很遠。我們曾據此對漢字形成的時代作過推測,認爲漢字大約是在夏商之際由原始文字發展成完整文字體系的(《漢字形成問題的初步探索》,已收入拙著《古代文史研究新探》,江蘇古籍出版社1992年出版)。
漢字形成問題的最後解決,有待於比殷墟甲骨文更古的漢字資料的大量發現。但是從漢字形成問題的角度對殷甲骨文進一步作深入研究,對於解決這一問題無疑也是很重要的。
對於研究一個個具體的漢字來説,殷墟甲骨文同樣很重要。
中國傳統文字學以《説文解字》爲經典,殷墟甲骨文能糾正《説文》的很多錯誤。《説文》漏收不少字,還往往由於漏收了某個字而對以這個字爲偏旁的字作出錯誤的分析。甲骨文能糾正不少這一類的錯誤。例如:《説文》有“觲”,“”二字而没有“”字,所以認爲“觲”是由“羊”“牛”“角”三字組成的會意字,“”的右旁是“觲”的省略之形,起表示字音的作用。《説文》新附字有“”,字形分析方法同“”。甲骨卜辭中“”字屢見,可證“觲”、“ ”、 “”都是以“”字爲偏旁的形聲字。《説文》没有“”所以把“𢼸”字分析爲由“人”字,“攴”字和“豈”字的省略之形組成,但是“豈”字下又説“豈”由“豆”字和“𢼸”的省略之形組成(此處“𢼸”字,今本《説文》作“徵”,據段玉裁《説文解字注》改正),一書之中自相矛盾。甲骨文有“”字,可證“𢼸”字由“”,“攴”二字組成,與“豈”字並無關係。《説文》没有“斿”字,所以把“游”字分析爲由“㫃”,“汓”(泅的異體)二字組成。甲骨文有“斿”字,可證“游”字實由“水”,“斿”二字組成。限於文章篇幅,不能多舉例子了。
《説文》所根據的小篆是時代最晚的古漢字,不少字形已經變得看不出造字時所要表示的意義了。《説文》往往因此而錯誤地分析字形,錯誤地解釋字的本義。甲骨文在這方面更能起糾正的作用。例如:“宿”字據小篆應該隸定爲“㝛”,《説文》把這個字分析成“宀”和“𠈇”兩部分,認爲“𠈇”是“夙”的異體,起表示字音的作用(“夙”,“宿”二字同音)。甲骨文“宿”字作,表示一個人睡在屋子裏的席子上,本是一個會意字,並不是以“𠈇”爲表音的偏旁的。“㐁”是象席子形的“”的譌變之形。據學者研究,簟席的“簟”就是“㐁”的後起形聲字。《説文》認爲“㐁”象舌頭的樣子(見《説文·三上·谷部》)也是錯誤的。《説文》認爲“伐“的字形表示一個人拿着戈(古代的一種主要兵器),字的本義是“擊”。甲骨文“伐”的字作,表示用戈砍一個人的頭。這個“人”是被伐的,而不是拿戈去伐别人的。甲骨卜辭曾提到伐人祭祀祖先的事,就是指砍下用作犧牲的人的頭。古人還把砍樹叫做“伐木”,現代漢語有時還沿用這種説法,如説“伐木工人”。“擊”和“征伐”等意義,都是由“伐”的意義引申出來的。《説文》出字的小篆作,《説文》把“進”當作“出”的本義,認爲字形表示草木向上長出來。甲骨文“出”字作,凵象地坎。就是“止”字,象人的脚,當脚講的“趾”是它的後起字。古人穴居,“止”向坎外,表示人從居住的地方外出。《説文》根據譌變的字形作解釋,不可信。這類例子舉不勝舉。
殷墟甲骨文一方面可以糾正《説文》,一方面又可以爲《説文》提供例證,或幚助我們較好地理解《説文》的某些内容。《説文》所收的字,有一些在現存的没有受到《説文》影響的古書裏從來没有使用過,在甲骨卜辭裏却可以看到這些字,如“宀”,“𠬝”(“服”的右旁),“”,“”,“”,“ ”,“晵”等等。《説文》説“自”字的本義是“鼻”,現存古書裏没有使用過“自”的這個本義。甲骨卜辭旣説“疒(疾)首”,“疒目”,“疒口”,也説“疒自”,“自”字正使用這一本義。《説文》説“受”字中間的“冖”是“舟”字的省略之形。甲骨文的“受”字,中間部分確實作“舟”(金文同)。《説文》“鼎”字下説“籀文(一種古文字)以‘鼎’爲‘貞’”,甲骨卜辭也假借“鼎”字來表示“貞”這個詞(“鼎”,“貞”二字古音相近)。《説文》“折”字作,認爲字形表示用斤(與斧相近的一種工具)斷艸(草)。甲骨文“折”字有寫作的,表示用斤把樹木從中間砍斷(“木”本作),應該是“折”字比較原始的寫法。這一字形使我們對“折”字的構造和意義有了更深的理解。《説文》對“喦”字的解釋是:“多言也。从‘品’相連。”甲骨文字有寫作喦的,表示一個人有三張嘴,多言的意思明白如畵。“喦”是簡化的形式,在甲骨文中也已經出現。這一類例子也是舉不勝舉的。
殷墟甲骨文有時還能幚助我們找出早已失傳的本義。楊樹達對“追”,“逐”二字的研究,是一個很好的例子。《説文》把“追”解釋爲“逐”,把“逐”解釋爲“追”,没有指出這兩個字本義的區别。楊氏指出,甲骨卜辭中凡是説到追逐人,一定用“追”字;凡是説到追逐野獸,一定用“逐”字。從甲骨文字形看,“逐”作,“止”(趾)向“豕”表示追逐野猪;“追”作,“止”向“”表示追逐很多人(甲骨卜辭中以“”表示師衆之“師”這個詞)。字形跟卜辭用法正相符合。可見“追”的本義是追人,“逐”的本義是逐獸,後來才變得人獸不分(楊樹達《積微居甲文説·釋追逐》,中國科學院1954年出版)。
總之,對於文字學來説,殷墟甲骨文是非常重要的研究資料。過去,從文字學角度研究甲骨文的工作做得很不够。在這一領域内,還有大片園地等待我們去開墾。
校記:
第三段“不”、“弗”、“勿”、“毋”, “不”與“弗”,“毋”與“勿”,原稿作“不”、“弗”、“勿”、“母”,“不”與“弗”,“母”與“勿”。
1993年2月21日寫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