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分析五(治理共享单车)
现象:据当地媒体报道,日前,武汉交警联合各共享单车企业,制定出台共享单车“黑名单机制”细则,目前已有216人被列入“黑名单”,其中有28人受治安处罚,被终身禁止使用共享单车。无独有偶,近日,深圳也发出首批共享单车“禁骑令”,1.3万宗涉及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将在一段时间内失去使用所有品牌共享单车的权利。(《经济日报》7月25日)
领读:任何一个新生事物,往往都会经历一个从围观、无序、混乱到逐步规范的过程,网约车如此,共享单车也是如此,正是这种包容、开放的态度,才激发了市场的繁荣和活力。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政府要放手放市场去自发调整,该管的还是要管,毕竟,维护社会秩序、强化监管职能,本就是政府的工作职责之一。管理一般分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市场准入、行政监管、长效机制,分别是这三个阶段最主要的手段。如果严格了市场准入,毫无疑问,又会回到政府管制的状态,这是一种倒退,共享单车并非涉及国家安全或者民众生命健康的行业。而当前,许多地方也在积极适应市场,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比如在条件允许的路段和场所合理规划停车区域;又如,启用共享单车“电子围栏”等等。
但是,这些做法,并没有绝对的约束力,对于约束用户遵循规则效果似乎不大,因此,采取一些强制性手段是题中应有之义,领带一直认为,提高违法成本和诚信成本,乃是今后社会发展的一个趋势,也是建设法制社会和诚信社会的要求。采取法律手段,对于破坏、私藏共享单车的用户来说,违法成本过低,执法成本过高,并不是一条良策。武汉交警联合各共享单车企业制定出台的共享单车“黑名单机制”细则,利用大数据手段,每一辆共享单车都对应一个具体骑行人,让违反道德底线者,无处可遁,在这里,使用诚信手段,比法律手段来得更加高效便捷。某种意义上讲,这实际上也是一种管理创新、放管结合。用新方法应对新事物,细细品来,颇为奇妙。不知诸君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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