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凯歌、田壮壮、张艺谋、顾长卫、张丰毅等著名电影人当年艺考内容

陈凯歌、田壮壮、张艺谋、顾长卫、张丰毅等著名电影人当年艺考内容

北京电影学院1978 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当前,全国各族人民,在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的领导下,正满怀革命豪情为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向着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全面进军,形势一派大好。为了适应这一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更多更好地培养又红又专的电影专业人才,我院决定今年五月份招收导演、表演、摄影、美术、录音五个专业的学生。办法是: 自愿报名,由本院全面考查,择优录取。省、市、自治区备案。

一 考生条件

(一) 政治条件
    政治历史清楚,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劳动,遵守纪律, 决心为革命学习。
    (二) 身体条件
    发育正常,身体健康,凡色盲、色弱、夜盲者都不能报考,其中报考摄影专业,视力应不经矫正不低于1 .2。
    (三) 专业条件
    各专业考生都需要具有一定的文艺理论知识和一定从事专业的条件。
    1 . 导演专业:
    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形象表达能为、组织工作能力,并参加过一些专业
    或业余的艺术实践。
    2.表演专业:
    (1) 本科: 身体匀称,具有一定的表演能力。动作灵活,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声音响亮,听力正常。
    (2) 师资班: 具备相当于大专文科的文化水平。形象、身体条件较好,有一定的表演能力,并有五年以上电影或舞台的表演实践经验。
    3.摄影专业:
    对文学剧本、类术、摄影等作品有一定的分析能力,并具有绘画、摄影的初步能力。
4 ,美术专业:
    (1) 电影美术设计: 有较好的绘画基础和构图创作能力,对电影文学剧本有一定分析能力,有一定的想象力和组织能力,井对电影美术基础知识有所了解。
    (2) 电影绘景: 具有较好的绘画基础,擅长景、物写生,并对电影美术基础知识有所了解。
    5 . 录音专业
    具有一定的数学、物理基础,并能听音、辨音,节奏感. 音乐记忆较好,有一定识谱知识。

二、招生对象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工人、农民、复员军人、在职干部、上山下乡和按政策留城未分配的知识青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年龄: 表演。摄影、美术、录音考生22 周岁以下,导演专业26 周岁以下,表演师资班36 周岁以下。 (详见附表)

三、招生办法

我院面向全国招生,今年在北京、上海、长春、西安分别设立考试点。(电影表演专业本科今年在上海不设考试点,增设山东点)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先向北京本院招生办公室索取报名表格,填写后连同本单位的介绍信、学历证明、体检表 (区、县以上医院证明) 向本院申请报名,外地书面报名,以投邮邮戳日期为准,本市考生直接到本院报名。报名时一律交一寸半脱帽照片三张,交报名费五角,经审核同意后发给准考证,按指定地区参加考试。外地考生可申明愿在其考试点参加考试。
报考摄影专业的须函寄本人的摄影或绘画作品1一2张。报考美术专业的须函寄本人的速写、紊描、色彩画构图3一5 张。报考表演本科及师资班的,须函寄三寸的正面侧面全身照片各一张。

(二) 考试
    1 . 初试内容:
    电影导演: 口试,朗诵 (诗歌、小说或故事片段等) ,表演小品 ( 自己准备或当场命题)。
电影表演: 本科: 朗诵或说故事,唱歌,集体形体动作,集体表演练习。
师资班: 声乐(唱歌),语言(背诵诗歌一首:寓言或故事一则,不超过七分钟) ,形体,舞蹈,武术或体操,表演小品自备(不超过十分钟)。

电影摄影: A试(文艺理论知识,影片、摄影作品、美术作品分析)。
    电影美术:素描,色彩画,命题创作。(画具自备)
    电影录音:数学,物理。(笔试)
    初试合格者发通知书,参加初试不合格者不发通知书。
    2、复试内容:
    (1) 政治、语文考试。(摄影加试数、理。化基础知识,外文;录音加试外文)
    (2) 专业复试:
    电影导演: 口试,表演小品,影片分析等。
电影表演: 本科: 表演练习,朗诵或唱歌,形体测验 (一段舞蹈或武术) ,个人特长 (如乐器弹奏或其他),笔试 (对一部影片某角色的分析评论)。
师资班: 口试,影片分析,命题写作。
    电影摄影:绘画,口试(文艺基础知识,影片、绘画、摄影作品分析)。
    电影美术:电影美术设计,专业口试,电影场景设计。
    电影绘景:专业口试,风景写生。
    电影录音: 听音,辨音,节奏感,音乐记忆,识谱基本知识。

3 ,有关注意事项:
    (1) 复试合格者参加体格检查。
    (2) 除毕业证书外,其他所交各件一律不退还
    (三) 录取
    我院根据考生的文化、专业考试、政审和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经有关
    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备案,由我院签发录取通知书。
    (四) 报名日期和费用
    1.报名日期:1978年5月1日。
    2. 电话:660810
    3 . 地址: 北京新街口外大街小西天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公室。
    4. 考生食宿、旅费和体检费一律自理

四、几项规定

1.录取入学的学生,一律住校,生活待遇按教育部、财政部、文化部有关规定,工龄满五年的国家职工,在校学习期间,工资由原单位照发,其他学生一律实行人民助学金制度。
2.入学后三个月内发现有不符合招生条件和手续的退回原单位。
3 . 在校期间不准结婚。
4.毕业后,由国家统一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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