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志刚:从清代“鸡毛房” 看我们应该如何救济贫民
作者简介
郑志刚,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
本文原载于《经济学家茶座》2018年第3期(第第81辑)。
全文3249字,阅读约需8分钟
从清代“鸡毛房”看
我们应该如何救济贫民
救济贫民从来都是世界性难题。《圣经》中著名的撒马利亚人的故事被经济学家布坎南、图拉克等演化为仁慈困境(Samaritan’s Dilemma)博弈,并成为一些国家公共救济政策制定的理论基础。
一方面,与救济那些游手好闲坐等救济的贫民相比,帮助努力寻找工作的贫民更符合政府的公共政策目标取向;另一方面,贫民只有在得不到政府的救济之时才会想到去寻找工作,“仁慈”的政府在有关贫民救济的公共政策制定中由此陷入两难困境。
给定政府选择救济,贫民的最优选择是游手好闲;给定贫民选择游手好闲,政府的最优选择是不救济;给定政府选择不救济,贫民的最优选择是寻找工作;给定贫民寻找工作,政府的最优选择是救济。
学过《微观经济学》的读者都知道,作为不存在纯战略纳什均衡的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的经典案例,仁慈困境博弈存在一个混合战略的纳什均衡。
在均衡时,政府以50%的概率选择救济,以50%的概率选择不救济,而贫民以20%的概率选择寻找工作,以80%的概率选择游手好闲。
这意味着,政府只会随机选择贫民中的一部分进行救济,而贫民中的大部分则会依然故我地游手好闲,只有其中一小部分选择寻找工作。
混合战略纳什均衡的存在看似为原来无解的仁慈困境博弈指出了走出“困境”的方向。但对于负责实际操作的政府官员而言,他们依然不知道谁应该成为救济人群中的那50%,因而只是在摆脱了旧的困境后,陷入了一种新的困境。
清末法国传教士古伯察先生在他的著名游记(参见古伯察著,张子清等译的《中华帝国纪行》,南京出版社,2006年版)中所观察到的“鸡毛房”实践也许可以为我们理解救济贫民的现实政策制定中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带来一些积极的思考。
与大部分生活优裕者“拿出一把米、一枚铜钱,递给贫病交加者,只是为了打发他们离开”不同,古伯察先生注意到在清末的北京难能可贵地存在一种取名“鸡毛房”的救济贫民组织。
之所以把该组织称为“鸡毛房”,是由于该组织为“无处栖身的叫花子与流浪汉”提供用于过夜的“一种温暖的羽毛床铺”。
被古伯察先生认为“完全超出了(法国19世纪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的丰富想象”的鸡毛房的运行建立在如下简单而易行的贫民救济原则下。
第一是付出成本原则。按照古伯察先生的观察,“凡是无处栖身的叫花子与流浪汉,不问男女,全都可以进入这个大家庭(鸡毛房)过夜”,但在天亮以后,离开鸡毛房时,“门口有人负责向每家宿客收取一文钱”。
而且“按照人人平等原则,儿童与成人一视同仁,不可减半付费”。容易理解,鸡毛房的运营显然并不靠这些收取的铜钱维持。
即使在古伯察先生看来,鸡毛房“收费极少,一夜仅收相当于法国五分之一法寻的铜钱”。但鸡毛房为什么不救济“到底”,完全免费呢?我们看到,这样收费的目的恰恰是避免鸡毛房成为先到先得的“家”,而长期被一些人霸占,使未来真正需求过夜的那些贫民无法找到“立锥之地”。
“象征性的收费”同时也成为识别对鸡毛房具有真正需求的信号。通过上述看似有些“价格歧视”意味的救济政策使救助机构相对容易识别谁才是“救济人群中的那50%”。
第二,维持基本生存原则。被称为“鸡毛房”的“奇妙设施的构成非常简单”。“只有一大间屋子,厚厚一层鸡毛铺满了地面”。
古伯察先生甚至描述道,“入夜,在这个羽毛的海洋里,人人可以尽兴地经营与享用自己的安乐窝”,但在“天亮以后,他(叫花子与流浪者)就得离开鸡毛房”。
重新入住登记的程序仿佛在不断提醒那些“叫花子与流浪汉”,即使在晚上“可以尽兴地经营与享用自己的安乐窝”,但这一切只是暂时的,你需要未来通过自己努力寻找一个更加温暖的“永久家园”,而不是来这里得过且过和苟且偷生。
第三,针对贫民群体而非个人服务原则。按照古伯察先生的描述,起初成立这种慈善机构时,负责人曾为每个寄宿者提供一条盖被。
结果很快发现必须改变做法,因为“该共产家庭的成员养成了一个坏习惯,喜欢把被子带出去变卖,或者改成一件御寒冬装”。
慈善机构的负责人“发现这样绝对是要不得的,迟早会把这个机构拖垮”。但若是夜里不给被盖,未免显得过于狠心,而且不够体面。
因此,必须找到一种折衷的办法,既不让集体利益受损,又不让过夜宿者吃苦。他们最终想到的能妥善解决上述问题的方案是“这所贫民旅社做了一条巨大的绒被,可以将整个宿舍全部盖住”。
白天,(巨大的绒被)可以悬吊在天花板上,样子就像一块巨型天蓬;晚上,当人人都躺进鸡毛褥子上,就通过滑轮将大被放下来。古伯察先生进一步描述,“但必须注意,为了防止把人闷死在里面,事先要给大被挖开一些气孔,好让睡眠者把头伸出来呼吸”。
天亮以后,大被再次提升,当然预先要用手鼓唤醒大家,叫他们赶快把头缩进羽毛之中,免得自己的脖子卡在气孔里,连同大被子一起吊上半空。“大被吊起之后,就见这群乞丐在鸡毛中间爬来爬去,匆匆忙忙地穿上各自的破衣烂衫,准备分组出发,前往各个街区,为了可怜巴巴的生活之需,而不择手段地闯荡一天”。
我们看到,鸡毛房从开始向每个寄宿者提供一条盖被到不得不做了一条可以将整个宿舍全部盖住的巨大绒被事实上完成了从针对个人服务到针对群体服务的转化。
用来慈善救济的鸡毛房事实上是经济学意义上标准的“公地”。如果所有“叫花子与流浪汉”都有权享用,那每个人都可将其据为己有,由此不可避免地导致“公地悲剧”的发生。一个解决公地悲剧的有效方案恰恰是从针对个人服务转向针对群体服务,以免针对个人服务引发受益贫民的道德风险问题。
第四,实施救济的工作人员的激励充分原则。上述原则直接关系到救济贫民政策实施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北京的鸡毛房使古伯察先生联想到法国圣朗德里大街类似的救济孤儿机构——“巨床”。巨床是“交给那里的某某寡妇,由她和一两名仆人照料”。
“由于人满为患,或是由于资金不足而无法留住保育人员等缘故,这些在巨床中的苦命孩子大批大批地死去”。
实施救济的工作人员激励如此不充分,以至于“有的时候,保育人员为了摆脱孩子啼哭之声,就给他们喂食药物,令其睡死过去,不再醒来”。而“那些侥幸挺过的孩子则被随意送人或是廉价卖掉了”。原本从慈善动机出发帮助孤儿脱离厄运的孤儿院反而成为戕害儿童生命的行刑场。
最后但并非不重要的原则是确保公平公正的一视同仁原则。这一原则事实上在鸡毛房的各个环节都有所体现。
无论看似极端的“儿童与成人一视同仁,不可减半付费”(无论儿童还是成人都会挤占公共空间),还是针对群体的将整个宿舍全部盖住的巨大绒被,背后都是公平公正原则的体现。
一个同样来自救济贫民但由于违反公平公正原则而事与愿违的经典例子来自民国时期吴稚晖流法勤工助学的故事。1921年民国元老吴稚晖率105名学生(其中包括周恩来、邓小平、王若飞和陈毅等)来到法国里昂,开展被其称为“为贫民的,勤俭的,为劳工神圣的,为清洁无伦的”的流法勤工助学活动。
在所招来的学生中,不仅有公费生,优等生,还有自费生,广东籍学生则由于当时的支助主要来自广东省而在学杂费上受到优待。认为受到不公平待遇的自费生们很快撒传单、贴标语向身为校长吴稚晖抗议,要求校方一视同仁。
更让那些学生愤慨的是,吴稚晖涉嫌“徇私”和“植党”。“吴亲戚马女士子女数人在学校中,而某学术团体未经严格程序仅受吴本人邀请加入”。
前者涉嫌“徇私”,后者涉嫌“植党”。一场原本出于“为贫民的,勤俭的,为劳工神圣的,为清洁无伦”的流法勤工助学活动很快演变为“二十八宿闹天宫”(学生们将这一事件写成文章发往国内各大媒体,因有28人署名,故媒体称其为“二十八宿闹天宫”)。
号称未曾取过一文校长薪俸的吴稚晖被迫匆匆离开法国,“不再过问校事”。但此事似乎并未完结,吴回国后仍遭到学生们和媒体的“围剿”,无法安宁的吴稚晖不得不通过看似荒诞不经的“自讣”来寻求摆脱困境(吴在报纸上自登“讣告”宣称自己“疾终于北京”)。
看了古伯察先生所观察的清末鸡毛房背后暗含的贫民救济原则和吴稚晖的流法勤工助学故事,我们内心不禁要问,看起来出于善良动机的救济贫民工作真得有那么容易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