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为什么不跟武大郎离婚,嫁给西门庆?
在宋代,男人可以在特定情况下休妻,女性也可以要求与其丈夫“离婚”,虽然于风俗有碍,但法律上的障碍会小很多,女性如果主动离婚的话,即使成功的摆脱婚姻的牢笼,为了以示警戒,法律规定女性会被判处至少两年的监禁。宋代的大文人李清照,也有着不止一次婚姻,并且在第二次婚姻中,李清照状告到官府,主动提出和丈夫离婚,最后的结果是判处双方离婚,李清照两年监禁,但最终在翰林大夫的关照下,李清照只是坐了9天牢就出来了。作为封建王朝少有的主动离婚的女性诗人,从现代人的角度来看,李清照冲破思想禁锢的精神也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
潘金莲在当时也是具有起诉离婚的基础的,她不需选择最残忍的方式追求自由,完全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离婚,虽然可能会被判处两年监禁,但是估计在西门大官人的活动下,即使不能减刑,在监牢里潘金莲的日子也会过的很好,等出来之后,潘金莲再改嫁就谁也说不了什么,可能结局就是西门庆和潘金莲幸福的在一起了,武松也能沿着自己的仕途继续向上发展,而不会落入因为杀人被发配远方,最终落草为寇的结局。
但悲哀的是,潘金莲压根就不敢这么想。虽然很多人站在女权主义的角度上,认为她是我国历史上首个敢爱敢恨的女性,但受限于时代和个人思想等原因,潘金莲的命运注定悲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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