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发生标书制作费5000元,是记入“工程施工”还是记入“销售费用”?
标书制作费,是建筑公司投标时发生的制作投标书等与投标工程相关的费用,在参与的投标工程没有中标之前,标书制作费属于建筑公司的业务销售费用,应该记入“销售费用~投标费”,工程中标之后,标书制作费就是与中标工程相关的费用了,应该将标书制作费转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某某工程项目)~其他直接费“科目(这里的某某工程项目是辅助核算项目),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1)发生标书制作费时:
借:销售费用~投标费5000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5000
(2)工程中标后,将标书制作费转入“工程施工”科目: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某某工程项目)~其他直接费5000
借:销售费用~投标费-5000(红字)
以上是《建造合同》准则(也叫旧收入准则)下的会计分录,新收入准则会计科目略有不同,请注意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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