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额居间费的两种合理解决方案
现在有很多个人会跟企业有业务往来,其中最多的就是居间费用,根据合同法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如果没有明确约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费其实说白了就是中介费,一套房子通过介绍人卖出去了,介绍人会获得一定的报酬;一个企业通过介绍人接到了一个项目,这时候介绍人也会获得报酬。所以这样的情况在我们现实中是很常见的,一般来说只要金额不大,企业会直接将相应的报酬转给介绍人,但是如果金额比较大的话,一般都会要求介绍人开具相应的票据,这样这笔支出才是合理的。
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个人到税务局代开发票是合理的,但是如果当地税务局没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话所扣的税费最高会达到35%,对于个人来说负担会比较大,但是如果享受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话,所需要缴纳的综合税负只有2.7%。这个政策并不是每个税务局都有,只有少数的税务局会以这样的税收优惠政策来吸引个人到当地进行代开,这样就能够增加当地的财政收入。
而且个人到税务局代开是需要代开者到场的,但是通过与税收优惠地有合作的平台进行代开的话,代开者只需要填写相关的资料即可进行代开,不需要到场。而且个人去代开会有金额的限制,一般只有20万左右的代开金额,而通过平台的话一年可代开500万。对于那些居间费用比较高的自然人也比较合适。
除了上述的自然人代开以外,有的企业可能会有限制,也就是直接将资金转给个人账户不行,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个人成立一个工作室,同样的在没有税收优惠的地区,工作室的个人经营所得达到50万就需要缴纳35%的税负。但是如果在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区域注册这样的工作室的话,个人经营所得税可核定到0.6%~2.1%,综合税负最高也只在3%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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