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选粹】秋梦悄醉|​流量之下的反转、平等和道德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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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之下的反转、平等和道德等词

杭州保姆纵火案,如果说以前网络的力量让判决有利于男主,这是道德审判的胜利;现在事情反转,网络的力量试图让案件重审,判决男主有罪,变成网络监督的胜利。
(一)
网民的欢呼,恰是我的警惧。法律任强权涂抹不对,任舆论涂抹就对吗?
群虻欢呼胜利,因为他是裹挟力量的一部分,涂抹改变有他的功劳,他享受这种改变带来的快感。至于前后双标、改变对不对,他无暇思考。
其实这是对法治的最大破坏,很多人却以为是在主持正义。
我选择不相信男主的阴谋论,太突破正常人的道德底线。既然对原配、特别是三个孩子下得了狠手,又怎么可能被情人和未出生的小孩绑架?
至于女主血亲的出离愤怒,我完全可以理解。男主重组家庭后,与女主血亲将完全没有联系,谁愿意看到这种情况?女主的血亲会产生什么感觉?
失望吧,期望中的坚守没有出现。
失意吧,与男主的亲情急剧淡化。
失落吧,他们最难接受的原因在,潜意识认定女主是失败的、女主的付出是不值得的,放大她的付出,自以为没有得到足够的回应和回报,为女主不值、打抱不平的情绪支配一切。
只要男主和女主的血亲之间有一个环节没谈拢,各种矛盾复杂难化解,没有女主这个纽带,任何问题都可以毫无顾忌地放大。这时候,没有几个人真正关心事实和真相,没有谁真正考虑女主到底愿不愿意看到这个局面:为了维护她的利益,不惜伤杀她的挚爱。
(二)
有人说这是女权的胜利。我对女权不反感,要求男女平等挺好的。
我反感的是双标。双标女权的逻辑矛盾在:既要照顾,又要平等。然而,基于性别的照顾,无论怎么样都不可能算是平等。
如果基于无法选择的性别需要照顾,那么年龄、智力、体力乃至武力等等诸多因素,也同样是无法选择的。
每个人一出生,都是独一无二的,有的受偏爱,有的遭遗弃,连后天起步的路都由不得自己选择,隐藏的天赋开发得微乎其微。
动口不动手,或者哪那么多啰嗦,都是基于自身的优势要求别人。有的人靠智力吃饭,有的人靠体力吃饭,有的人靠智商吃饭,有的人靠情商吃饭,有的人靠先天吃饭,有的人靠后天吃饭,甚至把靠身体吃饭开发到极致也无可厚非,溯源本质,无非都是卖艺,依靠自己擅长的技艺;也都是卖身,依靠自身的某种天赋。好不好另说,但批判前应该眼带、心带悲悯思考。
社会经过长期演化形成的分工,不一定公平,但最符合人类差别的现状,它经过无数次的失败和碰撞。不承认这一点的人必将碰得头破血流。
她争取工作的机会平等,或者没有女人愿意从事,或者大批女人被迫从事,都违背争取本意。
她争取收入的同等薪酬,却使得社会增加了不录用女人的各种潜规则。
付出跟不上别的群体,就强调照顾;获取比不上别的群体,就强调平等。这两者一定是矛盾的、双标的,不应该出现在同一个人的口里或行为中。
在家里,照顾和平等是必须的。
出了社会,你是谁?凭什么?
(三)
自身道德水准不够的人,是没有资格道德绑架别人的,尤其自己还是当事人的时候。对社会的道德风尚倒是可以批判和提出建议,但不能针对具体个体。
道理很简单,针对现象,社会进步可以带动个人进步;针对个体,逼迫别人进步自己原地踏步。
这里面蕴含的道理反对两种现象,一是道德婊道德绑架别人,二是污名化打击公共批评。
我为之辩护可以理解的行为,很多并不是个人认可的行为,比如移情别恋和背叛,我就绝对不会做。但我试着理解别人,因为我不是圣人,当然没有资格用圣人的标准要求别人。
如果是圣人,圣人比凡人更宽恕。
(四)
流量经济冲刷着社会的道德底线,在人人都是自媒体的背景下,为了流量,不惜制造噱头,作恶的成本很低,作恶的利润很高。
不求证,诛心,曾经多么憎恨别人冤枉自己,现在就多么疯狂地施之于人。
是不懂吗?不懂的人有,但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人更多,故意为恶者也不少。为了文章有流量,怎么吸引眼球怎么写。别人可以干,我为什么不能干?
这比纸媒的标题党为害更甚。
纸媒的受众面少,而且互动不多,谣言就象一阵风,很少留下书面语言长期反复伤害。
网媒的受众没有限制,互动的联想、引申、构陷一波接着一波,谣言就象一个瘤,不动手术去不掉,动了手术也未必能清除。
或说,禁言!禁言造谣者!然而有识之士是不敢呼吁的,因为它可能产生另一种更可怕的后果:失去言论自由。因为禁言禁得更多的反而可能不是谣言,很多谣言并不能轻易地判定,而某些不合时宜的肺腑之言或者热潮冷讽却成了重点禁止对象。
很多提议初衷是好的,后来反而成了普通人的紧箍咒,这样的事例不是没有。
有没有解决办法呢?有,贴标签。分造谣、传谣、疑似谣言三种类别贴标签,把造谣者、传谣者公之于众,视造谣传谣的影响力给分值、定级别。不禁言,造谣传谣可以尽情,但能够让普通人一接触就知道遇上了谣精而加以防范,还可以让好奇者欣赏欣赏谣言是怎么产生的,当然得防范自己成为传谣者。造谣传谣分值象征信一样跟终身,不因删文而回减。疑似谣言的被证真以后去掉标签,原来认定的谣言被证真以后可以扣除相应的加分。达到法定惩罚标准的造谣传谣,法律的仍然归法律。但这对负有监督职能的相关方要求太高,没人愿意干,不如一禁了之。
于是,流量经济的两大危害可能同时出现:一是摧毁社会的整体道德基础,二是危及民众的正当言论权利。
(五)
道德绑架毫无益处。须知:先有规则后有君子,先有程序后有正义。每一个身处流量的人,都应该先用最高的道德要求自己,再用最低的规则衡量别人。
作者简介:秋梦悄醉,江西游客游西江,工作之余喜胡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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