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端端的成功人士,为什么他们最后纷纷进牢房去了呢……

【闲话】走好人生每一步

最近,太忙了。上班审读剧本忙,下班读史书忙,还婉拒了好几个饭局,依然觉得时间不够用。于是,个人公众号的文字就来不及更新了,算是欠着大家的“文债”了。今天趁着上班乘坐地铁写点感想吧。

最近,有朋友发来了几份“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判决书,因为涉案人员我并不陌生,但是犯罪的细节并不了解,于是就认真看了看。看完后,我有点庆幸:幸亏我躲入高校10年,躲过了无数劫难,还读了一肚子书。否则,我可能现在牢房中写忏悔书,或者在劳动改造,重新做人呀。你想一下,20多年前的企业小办公室主任,风风火火,领导指到哪里打到哪里的年轻人,执行力还用说!加上涉世不深,年轻人一旦利欲熏心,“进步”越快,“完蛋”就越快!

多年来,因为被生活所迫,我辗转多个单位工作或学习,也就认识了太多的人。再看看这些判决书中的“主角”们,他们之所以从昔日无比辉煌、甚至不可一世的高校领导、企业领导、政府官员跌入万丈深渊,真是无比惨痛的教训呀。如果总结一下,我以为可以归结为这么一组字词:一个字“贪”,两个字“侥幸”,三个字“缺监管”,四个字“公权私用”。

首先,说说“贪”字。《说文解字》解释道:“欲物也,从贝今声。”如果简单直观来解读,“贪”字就是“今天的财物”,而这钱财还必须“藏着掖着”,躲在“今”的下面。说白了,贪,就是多吃多占了,贪吃、贪睡,贪财、贪色、贪污,更可怕的是“贪婪”,那就没有尽头了,欲壑难填。据说国家某机关的司长,从家中抄得现金过亿元,一时之间竟用坏了4个验钞机,这人真该杀了!看了判决书,凡是经手的项目,有人总想装点到自己的“荷包”里,所谓“雁过拔毛”,心也够狠的,也可能习惯成自然了,成了“惯犯”还不自知……

其二,心存“侥幸”,这是犯罪分子的共同心理特点,有掩耳盗铃之嫌,实则是惊弓之鸟,担心得不行。上门行贿者跟你信誓旦旦地表白,“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殊不知,大多行贿者回家还要记个“小本本”。如果用的是公款行贿,回到单位还要千方百计“处理账目”,难免留下破绽,日后必然东窗事发。还有的行贿者,只要你收下了他的“饵料”,他就把你当他的“工具”,一个电话打来,比“唤狗”还灵……

从信息管理学角度来看,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我们必须要坚定立场,不为财色所动,永远不要被坏人拉下水,这才是“硬道理”。俗话说得好:“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何况,很多行贿者本来就是鸡鸣狗盗之徒,是典型的“两面人”,是为人不齿的小人、人渣。你才收了他的财物吧,后面他随口就“泄密”了,用以证明他和你之间走得多么“近”,显示你已经被他“搞定”了……

其三,“缺监管”,这是制度设计的问题。特别是对于单位的“一把手”,权力太大,为所欲为。上级的纪委、监察部门来得少,多听汇报或者看报告,往往来如一阵风,风过就无事了。下级的纪委、监察部门,你敢“犯上作乱”?大多数人不敢,只得“俯首听命”,任其为所欲为。不过,我曾在企业党群部、监察部岗位上工作过,我仗着知识分子凭本事吃饭的心理优势,演过几回“黑脸”,得罪过“上司”,但是作用不大,也有失职之嫌。

最后一点,“公权私用”,这就是出问题的关键。如果你是个普通人,手上无公权力,帮人出钱出物了,出力出汗了,全是你自己的本心和能量,没有借助个人任何“职务”“身份”来影响人家,不影响公正公平,这就没有什么大毛病可挑剔的。

当然,如果你有公职身份,记住不该办的事情,你永远不要办。你之所以被人利用,被人“围猎”,不是别的,就是你在那个“位子”上,你身上有“使用价值”!千万不要被所谓的“哥们”“兄弟”“友情”“义气”“爱情”(实则是婚外情)等遮住了眼睛,一旦迷失了方向,你就迟早要“翻车”“翻船”,被人牵着鼻子走,迟早沦为“罪犯”,失去人身自由了,还祸及家庭……

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世上没有后悔药卖。我们要走好人生的每一步,尤其在利益和好处面前,一定要冷静、冷静、冷静。冲动是魔鬼,你只要冲动地吞下了“带钩的诱饵”,等着你的就是“鱼网”,就是“菜板”和“菜刀”,然后就是大火烹炒呀,呜呼哀哉……

(特别说明:读者请勿对号入座,那就自寻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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