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国家 会废除死刑

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国家
会废除死刑
历史上的死刑与酷刑
人类历史上,大部分国家都毫无顾忌地使用极刑。无论是在《圣经》中,还是在中世纪以及近代,小偷小摸之类的过失和违规都可以被判处死刑,比如鸡奸、闲言碎语、偷菜、在安息日从地上捡起一根木棍、与父母顶嘴,甚至批评皇家的花园都是死刑罪。在亨利八世统治的最后几年,伦敦每个星期有十几起死刑处决。1822年,英国有记录的死刑罪名达222项,包括偷猎、造假币、抢劫养兔场和伐树。每宗案件的庭审时间平均为8.5分钟,可以肯定有很多无辜的人被送上了绞架。有人估计,从耶稣时代起到20世纪,1.9亿人因轻罪被判处死刑。
古代、中世纪和近代的人认为残忍惩罚有充分的合理性。惩罚某人的全部意义在于让他感受巨大的痛苦, 以至于他和其他人不再会被诱惑去参与违禁活动。据此, 惩罚越严酷, 越能达到惩罚的目的。而且, 一个没有有效执法和司法制度的国家必须让轻微的惩罚发挥作用。它必须让惩罚残忍到令人无法忘怀, 以至于任何目击者都因恐惧而臣服, 并向其他人描述, 让更多的人感到恐惧。
但是, 残忍惩罚的实际作用只是其吸引力的一个方面。甚至在惩罚与法制毫不相关的时候, 还有旁观者在欣赏残忍。比如, 折磨动物曾经是人们无伤大雅的娱乐。在16 世纪的巴黎, 一大流行娱乐是烧猫。人们将猫用绳子吊在舞台上, 然后慢慢放低, 一直放入火中。历史学家诺曼·戴维斯(Norman Davies) 说:“观众, 包括国王和王后, 一起尖声狂笑, 看着动物在痛苦中号叫, 烧着, 烤熟, 最后变成焦炭。”
西方态度的转折
在西方, 18 世纪是制度性残忍的转折点。英国的改良派和各种委员会开始对国家监狱的“残忍、野蛮和敲诈勒索” 进行抨击。公众的良知被有关酷刑处决的图片报道刺痛了。根据对1726 年凯瑟琳·海斯被行刑的描述,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火焰刚刚烧到她,她试着用手推开柴火, 但只是把柴束推散开了。行刑者只好拉紧套在她脖子上的绳索, 想把她勒死, 但是火焰烧到行刑者的手,他被灼伤了, 所以只好松开了绳子。人们将更多的木柴扔进火里。三四个小时之后, 她终于变成了灰烬。”
伏尔泰也针对法国当时的残酷刑罚说, 外国人以优雅的文学和美丽的女演员来评判法国, 却没有注意到法兰西是一个尊奉“残暴旧俗”的冷酷民族。
其他著名作家和学者也开始反对虐待性的惩罚。其中,最有影响的一位是米兰的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切萨雷·贝卡里亚, 他在1764 年出版的《论犯罪与刑罚》(On Crime and Punishments) 在知识分子中产生了巨大的反响,很多大思想家都深受影响, 包括伏尔泰、狄德罗、杰斐逊和约翰·亚当斯。贝卡里亚从第一原则出发, 即正义体系的目的是实现“ 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因此,使用刑罚的唯一正当性在于威慑人们不去对其他人造成更大的伤害。推而论之, 刑罚应该与犯罪造成的伤害相称,不是要平衡神秘的宇宙正义,而是建立正确的激励机制:“如果两个罪行对社会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 而我们对它们施加同样的处罚,那么,人们就会毫无顾忌地尽可能为了占取更大的便宜而犯下更大的罪行。”
贝卡里亚对刑事司法进行了冷静的分析。他明确表示,对威慑犯罪而言,刑事处罚的确定性和及时性远比其严厉性更重要;刑事审判应该公开,并以事实为依据;死刑不是威慑的必要手段, 也不应属于应该授予国家的权力之例。
不是所有人都赞赏贝卡里亚的观点。他的著述被列入教廷的《禁书目录》,法国法学家和宗教学者穆雅尔·德·沃格朗( Muyart de Vouglans) 对贝卡里亚进行了激烈的反驳。穆雅尔嘲笑贝卡里亚柔软的心灵, 指责贝卡里亚草率地挑战经过时间检验的现有体制, 并认为只有严厉的刑罚才能抵抗人天性中的堕落, 其根源是人类的原罪。
但是, 时代接受了贝卡里亚的思想。在几十年之内, 所有的主要西方国家都开始废止惩罚性酷刑,特别是死刑。
西方废除死刑历程
长期以来被当作大众狂欢的公开绞刑,于1783年在英国被废止。1834年,绞架悬尸示众被废止。1861年,英国原有的222项死罪被减少到4项。在整个19世纪,许多欧洲国家都在减少死刑罪条款,只留下谋杀和叛国两项死罪。逐渐地,几乎所有的西方国家都彻底废除了死刑。下图显示,在现存的53个欧洲国家中,除了俄罗斯和白俄罗斯,所有国家都废除了对普通犯罪的死刑。(少数几个国家仅对叛国罪和严重军事罪行保留死刑罪的条文。)废除死刑的潮流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席卷西方世界,但是事实上,废除死刑的实际时间开始得更早。比如,荷兰在1982年宣布正式废除死刑,但实际上自1860年起就再没有执行过死刑。一般来说,一个国家最后一次执行死刑和正式宣布废除死刑之间平均有50年的时间间隔。
今天,人们普遍认为死刑是对人权的侵犯。2007年,联合国大会以105票对54票(29票弃权)通过一项无约束力的暂停死刑决议,同样的决议提案在1994年和1999年都没有被通过。美国是反对这一决议的国家之一。在西方民主世界,无论是在死刑问题上,还是在各种形式的暴力问题上,美国都是一个局外人。(或者应该说“是一些局外人”,美国有17个州——大部分是北方州,已经在本州废除了死刑,其中有4个州在过去的两年废除了死刑,而有18个州已经有45年没有执行过死刑了。)即使美国的死刑臭名昭著,也大多只是象征性的。下图显示,自殖民地时代以来,美国的死刑率在总人口中的比重大幅下降,在17世纪和18世纪下降得最快,而那也正是其他形式的制度性暴力在西方迅速减少的时期。
在过去的20年里,这种几乎看不见的增长反映了严厉打击犯罪的政策,这些政策是对20世纪60年代、70年代和80年代杀人潮的反应。但是在今天的美国,“死刑判决”简直就是小说里的情节,因为强制性的司法复核几乎将死刑的执行无限期推迟,全国只有零点几个百分点的谋杀犯真被处死。最近死刑执行数量呈下降趋势,上一个高峰年是1999年。从那以后,年均死刑执行数量几乎减少了一半。
在美国死刑判决数量减少的同时,死刑罪的种类也在减少。过去,人们为了小偷小摸、鸡奸、兽奸、人兽性交、通奸、巫术、放火、隐瞒出生、盗窃、奴隶反叛、造假币、盗马都可能被处死。下图给出了自殖民时代以来对非凶杀罪执行死刑的比重。近几十年来,除了谋杀罪,唯一可能被判处死刑的罪只有“阴谋策划谋杀罪”。2007年,美国最高法院裁定,任何针对个人的罪行,在“没有生命损失”的情况下,均不得被判处死刑。(虽然对一些危害国家的罪行,例如间谍、叛国和恐怖主义,仍然可使用死刑判决。)
死刑的行刑方式也在发生变化。美国不仅早已废除虐待性的死刑执行,比如火刑,而且尝试了一系列“人道”的死刑方法,但问题是,越是能有效地确保瞬间死亡(比如将几颗子弹射进大脑),在旁观者看来就越是恐怖,人们都不愿意在脑子里留下杀死一个活生生的人的记忆。因此有形的绳索和子弹让位给无形的毒气和电击,后来又被全身麻醉后注射致死的准医疗程序取代。即使是这种手段,还是被人批评说对垂死的囚犯来说压力太大。
没有死刑,暴力犯罪更多了吗?
我们可以想象,在18世纪提出废除死刑思想的人看起来有多么鲁莽草率。你可能认为,没有了对恐怖极刑的惧怕,有些人会毫不犹豫地为利益或者复仇行凶杀人。但是我们今天看见的事实是,废除死刑并没有打断数世纪以来凶杀暴力下降的趋势,而且当代西欧国家均已不再执行死刑,它们也是世界上凶杀率最低的国家。制度性暴力曾经被认为是维持社会运转不可或缺的手段之一,但一旦它被废除,社会照样运转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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