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县政府大门外两辆拖拉机坐满了穿白戴孝喊冤的人,我挺身而出!

《流年光影》第三辑:潜心政务

作者 郭玉贤
县府门前大街办案
我们都讲干工作要“敢于担当”,但实实在在的“敢于担当”,是要在最需要关键时候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的。1991年初秋的一天早晨10点多钟,我去县委办完事后,步行走回县政府,刚走进二楼办公室,一个通讯员急匆匆地向我报告说:“政府大门外有两辆手扶车(手扶拖拉机),坐满了人,穿白戴孝,手撑白帐大叫喊冤。”
20世纪90年代初的华县人民政府大门 自华县志
听此消息,我稍感吃惊,想起在我回政府的路上,有两辆坐满人的手扶车从我身边经过,可能是他们在我走进办公楼的时间里,下车换衣,穿白戴孝,在政府门前喊冤。不管是与不是,都不允许我有过多的考虑,当务之急是弄清情况,抓紧处理,平息闹事过程。否则围观群众越来越多,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自己身为常务副县长,没有后退的半步余地。一定要处理好此事,给社会一个交代。拿定主意后,我立刻来到秘书办公室,叫来朱卫民等工作人员,指令他们马上到达政府大门口现场,摆一张桌子,拿上记录本,告诉他们:政府门外有群众喊冤,我要在大门外公开办案,当朱卫民等人摆好桌子,摊开记录本坐下来时,我站在几十个喊冤和众多围观者的前面,让他们安静下来,向大家介绍了我的身份,表示接受他们的诉求。并明确表态我一定认真查清情况,处理好此事。并要求喊冤的群众依规行事,选出一名代表,讲清喊冤理由。
还好,喊冤者按照我的要求选出了一名男性代表,代表所有喊冤者,讲述他们到政府喊冤的原因。我一边听着喊冤者代表的陈述,一边心里筹划着处理办法。原来,喊冤者属毕家乡xx村xxx村民的家人和亲朋,xxx因在xxx家中触电身亡,死者家属将尸体停放在嫌犯家中的炕上,嫌犯全家外出不归。尸体搁置多日不能掩埋。闹事者对公安局未及时抓回嫌犯表示气愤,所以来县政府喊冤。
听着情况介绍的同时,我即派人通知公安局的办案人员到现场见我。听完闹事者代表陈述后,我在门卫接待室会见两名办案人员,了解公安局办案经过,要求他们实事求是的向我说清,查办此案的详细情况。听完后,我又回到喊冤者和围观群众的面前,当众讲清了案情进展情况,说明公安局已高度重视,正在设法缉拿嫌犯。然后征询喊冤者,对我说的公安局办案情况有无异意,他们提不出不同意见,默不作声。然后,我当众向公安局办案人员提出要求,要他们想办法尽快追拿嫌犯。
接下来我面对所有闹事者宣布,这次县政府门前穿白戴孝哭闹喊冤的行为,是错误的。县政府一定要在全县通报批评,借此教育全县群众遵规守法。
我告诉闹事者通报批评的理由;1.县信访局没有收到喊冤者的信访材料;2.我本人身为常务副县长也没有接到过信访材料,县长更不知道情况;3.我也没见到任何涉案家人向我反映过此事,如果有人向我反映情况,我没有处理好,应该追究我的责任。今天,在没有向政府做过任何情况反映,而又在县政府门前喊冤大闹的行为,历史上尚未有过。完全是一种目无法纪,目无政府的法盲行为,如不通报批评将会助长恶风邪气。
我当众向大家宣布:
第一,刚才发言的代表要代表所有现场闹事者认真写出书面检查,承担今天闹事的责任。
第二,要通报批评毕家乡政府领导,不及时掌握群众情况,不阻止群众的不良行为,造成了这次历史上罕见的无视政府的行为……
最后,我向大家说明,不同意我处理意见的人,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向上级反映。不过,不管同意不同意,政府都要做通报批评。讲完我的处理意见之后,我吩咐喊冤者代表,把其他人安排一下到我办公室来。到了办公室,我当面对他讲了许多道理,主要指出他出谋划策,带领群众来政府门前大喊大闹,只靠冲动,造成不良影响应负的责任,又指出他们对待亡者尸体错误的处理方法,造成进退两难、无法消除的不良影响。最后,批评他法治意识淡薄的错误,同时肯定了他敢于承担责任的优点。
在整个过程中,这位代表一直静听着,低头不语,无言以对。我说完之后他只说了一句话:“县长说得对,一定吸取教训。”然后情绪平和的走出了我的办公室。
第二天早晨,毕家乡党委书记王xx来到我的办公室,一再表示承认错误,他反复恳求,一年的工作已经过去了大半,如果对乡政府领导进行全县通报批评,一定会影响全年的工作评比。他还讲了他们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的工作经过,鉴于基层领导同志的态度诚恳,我也深知他们工作的艰辛,又想到政府门外公开办案的过程,已经起到了教育群众的作用,就免去了对毕家乡政府的通报批评。
这件事情影响是很大的,至今还有不少人提起。虽然是自己在从政岁月里做了应该做的事情,承担了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给群众进行了一次活生生的法治教育,想起来对于维护了人民政府的尊严,推动公务员队伍建设,也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2018年10月
原文来源:作者供稿《流年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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