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无钱纳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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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地震发生前一月,我公司为收款开出了多份增值税发票,产生了较重的增值税纳税义务。现在所有款项都一时无法收回,企业面临着纳税的巨大资金压力。请问“地震后国家是否有免税优惠?”

12366:“目前没有,要有也要等文件”。

你这样问,税务人员的回复显然也是正确的。自认为懂税的财务负责人,在我看来,你都不该这样问,且看我的详细分析。

“当工程款被拖欠时,将导致纳税人失去现金流,从而导致没有足够的现金纳税这种情况下有什么缓解的办法?

这种情况下,纳税人的纳税义务不发生任何变化,缓解现金流的难题,只能通过《征管法》规定的专门程序处理,即:申请延迟纳税。

《征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什么是“特殊困难”呢?《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解释:“(-)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向省级或者计划单列市级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纳税的要求,可以为企业争得较大的处理时间。

有人会说:房老师你站着说话不腰疼。税局会审批嘛?我们连找谁都不知道,别急。听我说,正常申报,按照流程扣款,无非就是扣款失败,但是你履行了申报义务,不存在隐瞒收入,更不可能被扣偷税的帽子,就不存在罚款,只有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比高利贷低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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