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场逃生没关家门,判刑4年
火场逃生时没关家门
被判4年?
这到底咋回事?
事件回顾
(网图)
不料电暖气相连的插排起火
朱某梅发现火情后
并未立即切断电源
而用水去灭火
致使火势无法控制
于是
朱某梅放弃救火逃离出门
朱某梅逃离时
未关闭屋门
导致火灾现场的浓烟
在楼道内扩散
造成正在逃离的两名邻居被熏倒昏迷
其中一人死亡
经鉴定
死者系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判处结果
近日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开庭审理
朱某梅过失引发火灾
致一人死亡案件
法院认为
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
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
故应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判处
朱某梅有期徒刑四年
赔偿死者家属及伤者经济损失
看到这
大家觉得她冤不冤?
可以留言交流
从这起事故中
我们需要知道四点
↓↓↓
1、电器火灾千万别用水灭。
家中备齐灭火器很有必要,灭火前别忘了断电。
2. 自家着火,如果火势无法扑灭,应尽可能通知火场其他人员一起逃生。
3. 逃生时,应尽可能关闭房门。
关闭房门虽有可能影响消防员的灭火行动,但楼梯间是居民逃生的“生命通道”,关门能有效防止有毒烟气向楼梯间蔓延。
4. 如果不是自己家着火,不要急于沿楼梯向下跑。逃生之前,一定要先观察楼梯间有没有浓烟。
如果浓烟封堵无路逃
则需“张关理待”把命保
张望火情
关门堵缝
理智避险
待人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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