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系列之民法典篇(133)
(以下作品排名不分先后)
作品: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四条
作者:四川省书法家协会会员 赵成林
第一百七十四条 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
(一)代理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
(二)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
(三)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
(四)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
作为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的,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作品: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作者:中国书画家联谊会会员 唐家振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作品: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条
作者:山西省中国画学会会长 张根虎
第二百二十七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作品: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八条
作者:中国书画家联谊会理事 王印清
第二百二十八条 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作品: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二条
作者:江苏省南京市书法家协会会员 李增平
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作品: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
作者:陕西省青年书法家协会会员 曹文贞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作品: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书法家协会会员 樊向忠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作品: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
作者:郑州市童绘美术教育基地书法和美术教师 张志昆
第三百三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作品: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七条
作者: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张洛
第三百三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作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作者:海南省书法家协会会员 符国拨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作品: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作者:云南省书法家协会会员 袁茂康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作品: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作者:中国电力书法家协会会员 徐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作品: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作者:云南省书法家协会会员 赵玉梅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作品: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作者:中国电力书法家协会副秘书长 王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渠洋 李唯祎 丁兆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