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国谈药品将纳入“双通道”管理?安徽已明确!
医药云端工作室:挖掘趋势中的价值
自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发布国谈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以来,已有部分省份开始制定实施意见!
哪些国谈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
安徽省医保局将综合考虑临床价值、患者合理的用药需求等因素,组织专家将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品种,以及使用周期较长、疗程费用较高的国谈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范围,制定全省统一“双通道”管理药品目录,并根据患者实际使用情况以及国家药品目录调整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纳入“双通道”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原则上二级及以定点医疗机构以及资质合规、管理规范、信誉良好、布局合理,并且满足对所售药品已实现电子追溯等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均可自愿申请纳入“双通道”管理范围。
双通道医疗机构的具体资质条件由各市医保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确定,双通道药店的确定遴选标准和程序,由各市医保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医保经办机构要分别与双通道医疗机构以及药店签订补充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费用如何结算?
住院患者,在双通道医疗机构和双通道药店的药品费用,施行统一的支付政策,并分别支付,但两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为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患者在院期间,所需外购药品原则上由双通道药店免费送达双通道医疗机构交责任医师临床应用。
门诊慢性(特殊)病患者,所需外购双通道管理药品,必须由双通道医疗机构的责任医师开具处方,到双通道药店购药可直接结算,执行现行的门诊慢性(特殊)病待遇政策。不能直接结算的,可凭相关票据回参保地交医保经办机构手工结算。
在有效管控风险的基础上,适时推进将“双通道”国谈药品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在此之前,患者因病情需要在省内跨地区双通道药店购买的国谈药品,可凭双通道医疗机构的《备案表》及相关票据回参保地手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