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了两个“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能正常使用吗?

墨子税道

【税法正能量分享第2386天】

      今天是2021年6月14日,星期一。一起来,每天分享一个知识点,让身边的人因你而进步!微公益,微力量,动动手一起来转发分享,让更多的人因为你而受益!

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这个月收到一张发票,盖了两个发票专用章,咨询对方说是盖章时由于盖得不清晰,在边上又补盖了一个专用章。请问这样的发票能正常使用吗?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在发票上加盖发票专用章目的是用于证明该发票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因发票专用章加盖不清而重复加盖的发票,符合规定,是可以正常使用。

注意,盖了 “财务专用章”的发票不违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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