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电图危急值制度---上海市心电质控

心电图危急值制度

上海市心电图质量控制手册

上海市心血管内科质控中心

上海市心电质控成立于2008年,隶属于上海市心血管内科质控中心,于2010年制订了“上海市心电图质量控制”及“常规心电图诊断书写规范”手册,这是全国首次制定心电行业质控条例的省市,为促进全国心电学科的规范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上海市心电质控手册在2016年进行了补充修订,现将手册部分内容分享给大家,以供参考学习之用。

第四部分内容:

心电图危急值制度 

心电图危急值是指可导致患者产生严重的血流动力学变化甚至危及生命的心电图改变,需要患者立即就诊以紧急处理及干预,以防止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心电图医师发现心电图危急值后应立即进行危急值报告及登记。
上海市心电学组提议统一规范危急值制度。各单位心电图室要认真组织学习危急值报告制度,人人掌握危急值制度的各项内容。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危急值报告制度实施情况的督察,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以下心电图危急值制度适用于常规心电图、动态心电图、运动平板试验、远程心电图监测等一切与心电相关的检查项目。

一、危急值报告范围

1、长R-R 间期≥4 秒(儿童≥3 秒)。
2、平均心室率≤30 次/分(儿童≤40 次/分,婴儿≤50 次/分)。
3、室上性心动过速、心房颤动、心房扑动平均心室频率≥240 次/分。
4、室性心动过速:心室频率≥150 次/分,并且持续时间超过30 秒;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
5、心室扑动、心室颤动。
6、符合急性心肌梗死或变异性心绞痛样的心电图改变;提示超急性期心肌梗死的心电图改变。
7、提示窦室传导。
8、QTc 间期≥560ms 。

二、危急值报告程序和登记制度

1、报告程序
发现门、急诊患者检查出现“危急值”情况,应第一时间通知临床医师,并做好危急值详细登记。
住院患者通知床位医师;门、急诊患者通知接诊医师;如涉及动态心电图报告,应及时通知患者本人或家属即刻就诊,一时无法有效通知病人时,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及门诊部、医务科报告。
2、登记制度
“危急值”报告与接收均遵循“谁报告(接收),谁记录”原则。对“危急值”处理的过程和相关信息做详细记录。
3、危急值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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