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评丨“827昆山反杀案”法治典型的宣传词出了什么问题
如今的互联网形势下,宣传先进典型,一定要注意拿捏好尺度和分寸,引用的案例不能“越位”,讲述的事迹不要“过度”,否则很容易适得其反。在外,会激起社会抵触,引发负面围观;对内,则容易产生分歧,制造内部矛盾。
观察发现,自河南鲁山检察院“冰释前嫌”宣传稿件风波引发全网连续聚焦开始,针对检察系统的负面舆情呈现多发态势,鲁山检察、南岗检察、葫芦岛检察,及接下来我要举例的昆山检察,都反映出“如何做好互联网形势下的宣传”已经成为接下来检察系统必须要面对的一道必答之题。
刚刚,葫芦岛检察的“领导重视稿”分析,因为信息搜集还不是很充分,下篇再作详细论述。今晚,和大家先来聊聊央视2018年度法治人物评选中的“827昆山反杀案”办案团队代表人物王勇的宣传稿出了什么问题。
昆山“反杀案”轰动一时,曾连续数日引发全网激烈讨论,好在最终在各方努力下,法律正义、社会正义、舆论正义得到了伸张。
这里面有个前提,一定要注意。那就是,昆山“反杀案”正义的伸张是在多方共同努力下的结果,绝非当地检察院一家功劳。也就是说,如果当地检察院要把此案作为宣传自己先进事迹的话,一定要拿捏好宣传的分寸和讲述的尺度,不能过度“邀功”和“贴金”。当地检察院可以说,是检察官们夜以继日、熬夜奋战,加快和促成了该案法律正义的最终伸张,但不能将该案的成功全部归结于自己的功劳,这很容易将其他同样致力于该案正义伸张的部门推到对立面,引发部门间的情绪矛盾。
节目中关于检察官王勇的介绍词,是这么写的“827昆山反杀案从案发到撤案的五天背后,是他依法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方向;是他夜以继日分析案情,积极回应社情民意;是他撰写七千多字分析报告,以生动案例对正当防卫进行系统阐释。促进司法与民意双赢,他是昆山反杀案办案团队代表人物——王勇。”
读完介绍,势必会让观众产生“是检察院引导公安侦查”“是检察院积极回应民意”“是检察院撰写报告扭转局面”等类似观感,其中的过度与越位已经十分明显。
我几乎可以断定,这样一篇宣传稿件、介绍总结势必会引发当地公安部门内部的强烈不满。因为回顾该舆情始末可以发现,至少在回应社情民意方面,当地公安部门的官方回应,无论是速度还是频次,都要远远高于当地检察院,这样一味将功劳强加于自己身上,不利于公检法系统的内部团结。
另外,还要注意,如果我们要宣传自己部门在某个热点事件中的积极作用时,一定不要把自己讲述成是同级其他部门的领导,要牢记自己的角色定位,要避免“角色越位”和“宣传错位”。以此案为例,王勇介绍词中的“是他依法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方向”,就是较为典型的角色越位,属于诱发后续负面舆情的较大风险点和隐患点。
研判认为,后续王勇这段宣传词随着CCTV节目在社会广泛传播,舆论反响、内部反馈不一定会向昆山检察院想象的方向发展,可能还会给王勇检察官接下来的线下工作带来一些负面阻力。
因此,在当前这种新媒体语境下,如何做好宣传工作,我们的一些部门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特别是检察系统。
一杯咖啡 一堂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