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别人无能的人“草包”,算是侮辱的意思吗?
这个要视情况来决定是否构成侮辱。例如:
1,你评价我是草包,肯定算不上侮辱。就算我报警,应该也会被认为是小题大作,浪费公共资源。
2,你评价某些牛逼人物,那绝对是侮辱,必须应该受到惩戒!
无能的人根本无人格,何来侮辱一说?评价即批评。批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每一公民的权力。每一国家的宪法不容其他任何法律凌驾其上。当然,有权力,就应有义务。每一公民在使用权力的时候必须慎重,不得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诽谤就是侮辱,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这叫文责自负。这里的关键点在于某些人是否真无能,就得麻烦这个某些人出来亮亮相,在太阳下晒一晒。果真无能,尸位素餐,甚至贪赃枉法,批评者非但无错,更无罪。批评也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治病救人等于救人一命。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如果去除害群之马,也算居功至伟。如果人家不怕火烧的真金,涉嫌诽谤,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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