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全世界宣战:一位明代抗倭官员的悲剧

嘉靖二十七年,大明水军攻陷宁波双屿岛,捣毁了“倭寇”的大本营,“筑塞双屿而还”。

这一年,一个叫做朱纨的男人站在人生事业的巅峰。这一年,他注定留名史传。也是这一年,他在自己的死亡宣判书上签了字。

这是“彰考局”为你推送的第7篇文章

接下来你将看到

1、吃肉的权贵

2、铁了心的朱纨

3、朱纨之死

撰文▼ 安航 (“彰考局”专栏作者)

权贵吃肉

朱纨出场前,必先了解“舞台”的背景,即明朝的海洋政策。

嘉靖初年,明廷最重要的海洋政策有两条:

一是严海禁,禁(窝主)私牙接济海商。由于沿海“窝主”(私牙)与海商、番商之间已形成海上金融体系(详见前篇《明朝人如何玩“倭寇”》),这一矛头等于是直指“窝主”(尤其在福建)①。

“窝主”、海商之间的金融联系是怎样的呢?大体言之,海商从番商(外国商人)处“赊”得货物或白银,到沿海的“窝主”处换货物或白银,然后出海,偿还番商债务,从中抽取差价。

“窝主”代理或者经营“中国”所产出口的货物,资本相对雄厚,对于从番商举债而来的海商有议价优势。明廷深知陆上的“窝主”是问题症结所在,由于窝主的权贵背景,海禁只是嘴上说说,没有太多实质性的打击措施。

二是“撤天下镇守中官”,同时撤掉浙江市舶提举司(位于宁波)。

这两条政策互相矛盾。

皇帝派代理人(宦官)跑到浙江各处当“窝主”,打着管理贸易收税的旗号,暗中用皇家资本经营海上贸易,即“皇帝吃肉,权贵和商人喝汤”。现在撤掉镇守宦官,又禁止“窝主”接济海商,等于是皇帝不吃肉了,还要求那些人不能喝汤。

然而,政策的结果和设想相反,权贵们立刻吃上了肉。

《明史·日本传》指出,“及世宗尽撤天下镇守中官,并撤市舶,而滨海奸人,遂操其利。初市尤商主之,及严通番之禁,遂移于贵官家。”

▲抗“倭”明军。

也就是说,随着明廷的政策变化,“窝主”的身份也有三个阶段的变化。

阶段一:嘉靖以前,设市舶,皇帝是最大“窝主”,可以“平议其价”。

阶段二:嘉靖初年,撤市舶,商人做“窝主”。

阶段三:一旦“严通番”,普通人就难以做生意,有背景的贵官家才敢做窝主。

可以说,这三个阶段并不绝对互相排斥,而是一个时间段的突出现象。

海上金融体系(尤其在窝主——海商之间)的最大问题是缺乏信用保障,海禁政策更是加深了信用的裂痕。当有一方(常常是窝主)欠债不还的时候,既然无法得到政府的支持,只能诉诸私人的武力。

嘉靖二十八年的“倭乱”即起于此:

按海上之事,初起于内陆。奸商王直徐海等常阑出中国财物与番客市易,皆主于余姚谢氏。久之,谢氏颇抑勒其值。诸奸索之急,谢氏度负多不能偿,则以言恐之曰,吾将首汝于官。诸奸既恨且惧,乃纠合徒党番客,夜劫谢氏,火其居,杀男女数人,大掠而去。

余姚谢氏是海盗王汪直的窝主,当他欠了太多债时(汪直也欠着番商债务),就用海禁政策去威胁汪直:我要揭发你。汪直们恨恨不已,恨他欠债不还,累我也无法偿还债务;汪直们怒:大家都在犯禁,因为你们在陆上,有“关系”,所以翻脸就说我们非法出海?便给予极严厉的报复。

但“倭寇”们并非常常“有冤不得申”,也有抢劫上瘾的。

许氏四兄弟就是从海商“堕落”成海寇的。他们于嘉靖十九年左右即在浙江双屿港和番商做生意。嘉靖二十五年,许氏兄弟发现,自己欠了番商很多债务无力偿还,于是设计骗苏州、松江等处的商人带货物到双屿港,许氏兄弟就嗾使番商抢劫货物,用以抵偿债务。

不料,此事被日本“岛主”知晓,岛主杀了抢劫的番商立威。许氏兄弟等人偿债的计划落空,无法在双屿岛立足,就和李光头一伙结合,到岸上去抢“窝主”们。

一抢即上瘾,连民居都不放过,一场债务的纠纷升级成了“倭乱”②。

嘉靖二十六年,许、李二人的劫掠,使得“闽浙骚动”,于是本文主角——朱纨,在这个时候登场,他获得了浙江巡抚、提督浙闽海防军务的任命。

▲朱纨

铁了心的朱纨

朱纨有两种选择。

第一,荡寇。

此举并非把所有变成倭寇的潜在海商都灭了,而是有针对性地灭掉闹大了、不可节制的“倭寇”,最重要的是,不要动陆上的窝主们。

明朝大多数官员就是这么抗倭的,包括后来的胡宗宪。

第二,消灭国际贸易。

听起来很疯狂,这不就是对世界(当时沿海人民的世界)宣战么?

陆上“窝主”,关系遍布朝野,海上的海寇,贸易覆盖整个“中国地中海”(南海)。远方番商,背后有日本、琉球、葡萄牙等国撑腰。明朝官员都知道,“片帆不许下海”,是明太祖他老人家的梦想,现在还是“大同主义”的初级阶段。

但朱纨不管,他踌躇满志,铁了心要打击窝主们。

朱纨生于弘治七年(1494),正德十六年(1521年)中进士,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年)是人生分水岭。

这一年升任广东左布政使,二十五年立刻升都察院右副都御使南赣巡抚,位子还没坐热,二十六年就当上了浙江巡抚,还加了提督浙闽海防军务的差遣。

▲海上“倭”。

这个差遣专为朱纨而设,他的主要目标就是清洗沿海窝主。

去外国盗易,去中国盗难,去中国滨海之盗易,去中国衣冠之盗尤难”,他知道这些权贵们在朝廷关系盘根错节,在地方根深蒂固,所以一上任,就很不客气地跟皇帝要了一份保证书,上疏奏曰:

因思海滨遐远,难以遥制,乃入漳州,一面俟敕,一面阅视海防。大坏极弊,可骇可忧。臣今日不为陛下言之,则臣今日所行,皆乖方违众之事。市虎传信,薏苡损真,臣将来之罪,亦自不知所终矣。

他很有预见地“要挟”皇帝:我说的事你是同意的,如果没有你的支持,我到时候肯定被流言害死。

他又说:

盖福建多贤之乡,廷论素所倚重,而滨海不理之口,流言亦能动人。故官斯土者率以因循迁就为自全忓。虽有巡按御史锄奸革弊,然巡历不过一年,交待则成故纸。盖咸福之柄,移于乡评,是非之公,乱于野史久矣③。

意思是说,福建官场根本不敢动窝主和海寇们的利益,否则必然受到朝中的诽谤。

尽管朱纨成功逼嘉靖帝在保证书上签了字,但代表福建利益的官员,如朱纨所预料的时刻中伤他。

当时福建籍言官叶镗反对最力,他针对浙江巡抚一职,显示对事不对人的态度,说朱纨“一人兼辖两省”,根本顾此失彼。

叶镗提出,原来“海道专官”大可以用,不必派个都御史来,建议废除浙江巡抚这个官,或者浙江与福建各设一员巡抚。

这些模棱两可的意见,旨在削弱朱纨的权力。

朝廷对此非常重视,嘉靖帝批出一个堪称以毒攻毒的意见:浙江巡抚确实不必要设,以后还是照旧例派巡按御史就好,一切等朱纨办完事回京再说。

这个圣谕妙处在于,你们说制度不好,改;你们暗示朱纨权力过大,我装作没看懂,不改。

朱纨之死

浙江双屿岛是“海寇”盘踞之地,是“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之一。不同于陆路贸易的线状(尤其与西域天山南北路对比),海洋贸易是网状的,一个网点的形成或损失,只会让网络变形,不会影响整个网络的运作(陆路损失一个站点可以导致整体崩溃)。

朱纨深谙此理,一方面,他要剿灭“海寇”,另一方面,借此进一步打击“窝主”。

双屿岛海战并不困难。朱纨密令卢镗指挥的福建兵为主力,温州兵夹攻,顺利地剿灭了岛上的“海寇”,消灭了许氏兄弟集团。

但战争的善后很困难,朱纨提出,要在双屿屯兵建营,“贼据双屿,则贼处其逸,我据双屿,则贼当其劳”⑤,这是主动攻击海洋贸易的态度。

按明代官场规矩,既然许氏兄弟闹得太凶,予以消灭即可,此战告捷,打击海洋贸易也要告一段落,所以,即便是朱纨左右手的魏一恭也不赞成筑城。

但双屿之捷只是朱纨疯狂计划的第一步。次年四月,朱纨郑重“陈六事”,要点是,严海禁、打击窝主、增官设兵,主动进军海洋。

▲浙江舟山一带海防图。

朱纨打破官场潜规则的举动,遇到了空前阻力。

双屿岛设营,改成筑塞双屿;一打击窝主,便有福建士绅控告“揭发令”伤及无辜;增官设兵,兵部觉得过于激进,直接驳回。

朱纨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随后捕获的李光头集团战俘,统统杀尽。

风云为之变色。

由于很多达官贵人、政要士绅的家人仆人混在海商队伍中做生意,官员们往往“除首恶”,而暗中“纳金”放回部分俘虏。朱纨这位理想主义官员深明禁海令未必管用,但杀人还是足够震慑到“窝主”。

此举激起闽浙士大夫的切齿之恨。

隐忍了一年,嘉靖二十九年七月,言官陈忠夔直接上疏,动情讲述了朱纨故事的另一个版本:

朱纨上任以前,根本没什么海寇。朱纨本是纵容海商贸易,“私赂庙堂”,后来事情被捅出来了,朱纨为了消灭证据,杀人灭口,然后沾沾自喜地报捷。

此疏疑点甚多,但经由严嵩处理,加上朱纨的靠山夏言已死,得到了嘉靖帝的支持。

嘉靖帝让朱纨进京候审。朱纨得知消息,“慷慨流涕”,叹息说,“纵天子不欲死我,大臣且死我;即大臣不欲死我,闽、浙人必死我。我死自决之,不以授人也。”⑥遂愤而自杀。

这位清瘦矮小的官员,一身傲骨,他早预知今日,但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如今幻想破灭,死亡是他最直接、最犀利的宣泄。

朱纨之死,意味着明朝融入世界贸易的大潮流不可逆转。

只是,明朝融入的方式以及付出的代价可以继续演绎成历史,我们不应做历史的审判人,去说他的对错。正如其绝命词所说:“纠邪定乱,不负天子,功成身退,不负君子。吉凶祸福,命而已矣。命如之何,丹心青史。一家非之,一国非之,人孰无死,惟成吾是。”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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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FERENCES

参考文献

① 陈文石,《明洪武嘉靖间的海禁政策》,台北:国立台湾大学文学院,1966。

② 郑舜功:《日本一鉴》卷六《海市》,民国28年影印本。

③朱纨:《阅视海防事疏》,《皇明经世文编》卷二零五。

④《明世宗实录》卷三百三十八,“嘉靖二十七年七月甲戌条”,所引之事在此条之前,此条乃皇帝之批复。

⑤ 朱纨:《双屿填港工完事》,《皇明经世文编》卷二零五。

⑥朱纨:《自撰圹志》,《国朝献征录》卷六十二《都察院九》。

⑦ 山崎岳:《巡抚朱纨与嘉靖海寇》,《日本东方学》第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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