诤言|开栏篇:诤言?还是真言?
诤言
开栏篇:诤言?还是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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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本文:
“我没有听错吧”?这便是丁老师邀我投稿《诤言》专栏的第一个念头。随即,便自我调侃:“妈,星爷喊我拍电影了,这次有台词!”
诤,是要表现得“铁骨诤诤”吗?哦,应该是“铮铮”。脑海中浮现学生时代,宿舍大楼贴的标语“铮铮税魂”。到底是哪个才是“真”?问我干妈度娘吧。
度娘说:“诤”字本作“争”,“诤”是后起字,意思是“谏”。用则可生,不用则死,程度比“谏”重。本义:直言规劝,尤指友谊诚挚的劝告。诤言,直言规劝的话。直言规劝的话用不着要死要活的吧?不然显得太作了。
丁老师说,少废话,你写点诤言吧。这也太为难我了。很多时候,说真话都很难,还要“诤言”,怕是难上加难。
我出来江湖这么几年,就是因为说真话得罪了不少财税界的同行好友。有时,连老好人丁老师都被我的“诤言”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
所以,我很踌躇。我需要“诤言”吗?你需要“诤言”吗?大家需要“诤言”吗?
丁老师又说,没叫你出口伤人啊。你把别人没有想到而你想到的业务问题摆上来,这就是“诤言”,这才是“诤言”。
哦,我明白了。他是让我把一些业务问题换个角度展现出来,让初学财税的小白们更容易理解和学习,让固化了思维的老师从一个新的角度来看待问题,从而获得一个崭新的认识。
就像,我曾对丁老师调侃过,“每一个增值税纳税人,其实也是增值税的代收代缴(或代扣代缴)义务人”。
还有,“增值税既是价外税,同时它也是价内税”。
这些貌似惊世骇俗的言论,或许也是误人子弟的谬言。
但是,既然丁老师认为这些是“诤言”。那我也就姑且把它们也当做“诤言”吧。
诤言,从这里开始吧。你若喜欢,不妨就过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