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志彪:战国陶玺文字考释十六则

载《考古与文物》 2019年第6期第103-111页

汤志彪

(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

关键词:战国,文字,陶文,玺印

摘要:战国陶文、玺印文字有很多文字已经被考释出来,然而尚有一些文字需要重新梳理。有些字需要重新释读,如《陶文图录》7·13·4-5 的“公昜”、《陶文图录》2·417·4 的“怞”、《玺汇》0156 的“柿”以及《玺汇》0019 的“錤”等。

战国陶文和玺印文字关系密切,已经有学者指出,“战国时代的官私玺印主要用于抑印封泥,另外也用于陶器戳印、漆木器烙印等,其中漆木器上的烙印遗迹只有很少的几件,陶器戳印则数量众多”[1],战国陶、玺文字可看作一个整体的类别进行专门研究。

众所周知,陶文和玺印文字辞例简单,许多陶文和玺印文字没有文献可作参考。故文字考释有一定的难度。学者们不断深入研究,考释出大量陶文和玺印文字,不少已为定论。然而有些文字尚可再研究。我们在以往学者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把研读陶文和玺印文字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写出来,以求教于诸家。

《陶文图录》[2]7·13·4-5著录两方齐系陶文,分别作

形。《陶文图录》释作“公易右”,但是在“易”字后加了一个问号,显然表示不确定。

按,两方陶文虽然稍残,但可互相参照,左边的字释作“右”,右边上面的字释作“公”,均可信。然而右边第二个字不是“易”字。

齐系文字中“易”字一般作“

”(《集成》[3]4040·2“邿遣簋”)、“

”(《陶文图录》3·460·2)等形,与上述陶文的字形相差甚大。我们认为,此处的字应该是“昜”字。

从结构上来看,此方陶文第一个字“公”字与第二个字“昜”字共用部首“口”字(因为中间有饰笔,也可以看作是“日”字)。另外,细审图片可知,所谓的“易”字在“日”和“勿”字之间尚有一横画,“7·13·5”方陶文可以清晰地看出来,这与《说文》“易,一曰从勿”明显不同。

《说文》:“昜,从日、一、勿”。陶文与此相同。

古文字“昜”字形体很多,一般作“

”(《侯马盟书》[4]77:16)、“

”(《集成》10918“建阳戈”)、“

”(《古玺汇编》[5]0062)、“

”(《玺汇》0155)、“

”(《陶文图录》2·262·3)等形,与我们要讨论的字十分接近,其文字结构与《说文》所言正合。尤为值得注意的是,上引后四个字形均是齐系文字,可资比较。可见,“

”当释作“昜”。

陶文的“昜”在此读作“羊”。文献中从“昜”声的字与“羊”字以及从“羊”声的字相通的例子习见[6]。“公羊”是古姓,战国时期的齐国有“公羊高”,即其例。这两方陶文为齐陶文,其姓氏“公昜(羊)”恰可与典籍相印证。

《陶文图录》3·521·3著录一方齐系陶文,作

形。《陶文图录》隶作“

”。孙刚作不认识字处理[7]。张振谦从《陶文图录》所隶,但认为此字乃“夷”字繁体[8]。

按,《陶文图录》3·596·2有“

”字,孙刚释作“信”[9],可信。《说文》“信”字古文作“

”形,从“人”从“口”,与上引陶文所从一致。齐文字中,“信”字从“心”与从“口”每每无别[10]。

众所周知,古文字“夷”“尸”“人”字每可通用。而古文字中有些“人”旁写法与“尸”“夷”字相似。如“仁”字有作“

”(《玺汇》3292)、“

”(《集成》2840“中山王鼎”)等形的。古文字“■”字有作“

”(《玺汇》3 3 2 6)形的,所从的“人”旁与“尸”“夷”字相类。可见,“

”可看作从“人”从“口”,即“信”字异体。

《陶文图录》2·417·4著录一方齐系陶文,其人名作:

形。此字亦见于《陶文图录》2·417·1-3以及2·669·1,其中在2·417·1-3诸方陶文里该字稍残,但据其笔画可知,与上引2·417·4之字当是同一个字。《陶文图录》释作“怙”。孙刚[11]、张振谦[12]从之。

《陶文图录》2·197·1-4还著录一方陶文作:

形。此字亦著录于《陶文图录》2·69·1、2·309·1,《陶文图录》一并释作从“故”从“心”。孙刚[13]、张振谦[14]亦从之。

下面我们先来讨论《陶文图录》2·417·4这一方陶文。

按,“

”字下从“心”没有问题。然而把此字上部释作从“古”的“怙”则是不妥当的。

在早期古文字中,“古”字与“由”字有时候相混,但到了战国时期,这种情况已经有了很大改变,“古”字与“由”字慢慢地区别了开来。“鄂君启舟节”(《集成》12113)有“

)”字,以往学者释作“沽”。后来陈伟改释作“油”[15]。刘钊对“古”与“由”字的字形进行过深入的探讨[16],可参看。综合上述两位学者的意见我们知道,战国时期“古”与“由”字形体大体类似,却又存在着明显区别。“古字上部十字交叉,横划长出;由字上部则只有一竖划,或在竖划中著一圆笔。虽然古文字的点、横有时互作,但这两字却界限森然,一般未见交叉。”[17]由此,“

”当是从“心”从“由”的“怞”字。《说文》:“怞,朗也。”

同理,见于《陶文图录》2·197·1-4等的“

”字也不从“故”从“心”,而是从“怞”从“攵”。据此,陶文中从“古”和从“由”的字应该分列两个字头。

《玺汇》3677著录一方私名玺印,其中人名作:

形。此字亦见于0585、4032,稍残。我们怀疑,此字右部所从亦是“由”字,此字应隶作“

”。

《陶文图录》2·264·3-4著录一方齐系陶文,其中处在人名位置的字作:

形。《陶文图录》释作“肯”。张振谦隶作“

”[18]。

按,此字上从“止”是没问题的。字的下部当是“贝”而不是“肉(月)”。因此,张振谦的隶定可信。然而,将此字仅作隶定是不够的,我们认为此字即见于《说文》的“䢙”或者“䟺”字。古文字“止”旁与“辵”旁通用无别。齐文字中,“逖”字就从“止”作“

”(《陶文图录》3·460·3)形。“归”字有从“止”作“

”(《集成》9733“庚壶”)形的,也有从“辵”作“

”(《集成》10151“齐大宰归父壶”)形的。“造”字有从“止”作“

”(《集成》10989“齐□造戈”)形的,也有从“辵”作“

”(《集成》11158“平阿左戟”)形的。可见,此字可释作“䢙”。《说文》:“䢙,败也。”

当然,此字也可能释作“䟺”。古文字从“足”从“止”也有相通的例子。如楚文字的“跪”字,《包山楚简》简263就作“

()”[19]形。《说文》:“䟺,步行猎跋也。”但考虑到地域用字习惯,我们更加倾向于将此字释作“䢙”。古人有时候用“不吉利”的字眼取名。比如陶文就有人名“长(张)丑”(《陶文图录》5·96·6),玺印也有“申痴”(《玺汇》1297)、“宗疾”(《玺汇》1439)、“畋弃”(《玺汇》1485)等人名,均证。

《陶文图录》2·523·1著录一方齐系陶文,其中有文字作:

形。《陶文图录》隶作“

”。张振谦作不识字处理[20]。

按,将此字隶作“

”显然是错误的。此字左部所从不是“卣”。金文中“卣”字一般作“

”、“

”[21]等形,与此字区别明显。此字右部所从也不是“子”字。齐陶文“子”字一般作“

”(《陶文图录》2·543·1)形,“子”字头部一横画从不省略。可见《陶文图录》隶定不可从。

我们认为此字左部乃是“角”字。齐文字有“角”字作“

”(《陶文图录》3·3 3·6)、“

”(《陶文图录》3·3 9 3·1)、“

”(《陶文图录》3·393·6)等形,与此相近。下文所引的三晋文字“

”所从的“角”,也与上述陶文接近。此字的右部应该就是“攴”形。这个偏旁下从“手(又)”,上面表示木棍形的偏旁“卜”形与“手(又)”粘连在一起,但细审图片可知,“攴”形与“手(又)”形粘连处尚可见“卜”形的竖笔向右下突了出来,与“手(又)”是不重合的。将这两个构件分开则作“

”、“

”形。古文字的“攴”旁一般是“卜”在整个“手(又)”旁右边笔画之上,作“

”形[22]。但战国时期,已经出现“卜”形写在“手(又)”旁中间笔画之上的现象,如“政”、“鼓”、“攻”等字[23]。三晋文字有“

”字,作:“

)”、“

”、“

”等形[24]。所从的“攴”形也可为证。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

”即“

”字。《广韵·觉韵》以为“

”是“捔”字的俗体字。

《陶文图录》3·621·5著录一方单字齐系陶文,作:

形。《陶文图录》摹作“

”,并作不识字处理。相同的字也见于《陶文图录》3·585·3,作“

”形。张振谦摹作“

”形,并将这两个字看作一字入于附录[25]。

对比两张图片可知,这两个字当是一字无疑,同时,字的下部结构中间是有点状笔画的,可见张振谦的摹本更尊重原图。我们认为此字即见于《说文》的“芒”字。

此字下部所从即“亡”字。古文字“亡”字形体较多,其中有作“

”(《玺汇》2596)、“

”(《玺汇》4766)、“

”(《集成》10478“兆域图版”)、“

”(《集成》2840“中山王鼎”)等形的。下文所引的“芒”字所从也可证明。

至于此字上部,我们认为当是从“屮”。齐系文字有“屮”形,一般作“

”、“

”形[26]。古文字从“屮”与“艸”每可通用。如从“艸”的“药”字有从“屮”作“

”(《玺汇》1384)形的;“茅”字有作“

”[27]形的,也有作“

)”(《集成》9734“

壶”)形的;“苲”字有作“

”形的,也有作“

”形的[28]。当然,将此字上部看作“艸”的省形也未为不可。

古文字有“芒”字,其中有作“

”(《玺汇》2248)、“

”(“□年芒砀守令虔戈”)[29]形的。这两例与“

”字下部基本同形,也可证明此字当释作“芒”。

《陶文图录》4·208·5著录一方燕系陶文,其中人名作:

形。《陶文图录》、王爱民[30]均作不识字处理。

按,此字上从“之”,战国文字习见[31]。此字下部所从当是“心”旁。燕文字“心”旁很多,其中有作“

”(《陶文图录》4·157·6)、“

”(《玺汇》0014“恭”字所从)形的。“

”字中的“心”旁,因本方陶文稍微残损,以至于“心”旁中间镂空部分填实,另外,“心”旁的一横画尚有一小段横笔在“心”旁两边突出来,突出来的两横画与陶文上的刻痕的粗细明显有别。至于“心”旁下面一小撇向右的问题,亦有说。古文字“心”旁最下部的一小撇左右变动不居。如燕文字中的“恭”字有作“

”(《玺汇》0014)形的,也有作“

”[32]形的。又如“忠”字作“

”(《玺汇》3463)形。燕文字还有“

”字[33],所从的“心”旁下部一小撇也是向左弯曲的。可见,“

”字即是从“之”从“心”,与古文字常见的作“

”(《玺汇》0972)、“

”(《玺汇》4514)形的“志”字同形,当是一字无疑。

《陶文图录》4·206·1著录一方燕系陶文,其文作:

形。《陶文图录》释作“右宫母帀(师)”。王爱民从之[34]。

按,将“右”如字读,将“帀”读作“师”均可信。本方陶文第二字残损,但《陶文图录》根据残存笔画和同出陶文以及燕国陶文用字习惯,将此字释作“宫”,可从。然而将第三个字释作“母”则可商。古文字“女”“母”一字分化。因此,第三字当释作“女”。“女师”乃古职官名,是掌管教养贵族女子的女教师。《诗·周南·葛覃》“言告师氏”毛传:“师,女师也。古者女师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文选·宋玉〈神女赋〉》:“顾女师命太傅。”李善注:“古者皆有女师,教以妇德,今神女亦有教也。”《后汉书·曹世叔妻列传》:“鄙人愚暗,受性不敏,蒙先君之余宠,赖母师之典训。”李贤注:“母,傅母也。师,女师也。《左传》曰:'宋伯姬卒,待姆也。’”均其例。

《陶文图录》4·160·3著录一方单字燕系陶文,作:

形。《陶文图录》、王爱民[35]均作不识字处理。

按,此字当是从“今”从“口”的“含”字。“含(今)”字古文字习见,其中三晋文字有作“

”(“温县盟书”[36]WT1K14:1367)、“

”(《集成》2840“中山王鼎”)等形的。与此相比,“

”字与这三个“含(今)”结构相同,只是“

”字的“口”部右边的竖笔与“今”字右边的竖画形成了借笔关系,以至难以辨认而已。古文字中“含”字一般用作“今天”的“今”,上引三晋文字的“含”字都用作“今”,因此一般认为古文字中尚未见“含”字的本字。此方燕系陶文是单字,无法判断用法。我们认为此可能即“含”字。若然,战国文字中“含”字就有着落了。

《中原文物》2008年第1期著录一方单字三晋陶文,作:

形。发表者作不识字处理[37]。我们入附录[38]。

按,类似字形习见于三晋,一般释作“冢”。三晋文字的“冢”字形体较多,其中有作“

”(《集成》9686“十三年壶”)、“

”(《陶文图录》5·26·1)、“

”(《陶文图录》5·97·1)形的。通过比较可知,我们要讨论的字与“冢”字形体接近,尤其与“十三年壶”一致,只是方向有别。我们相信这个字即“冢”字。

十一

《陶文图录》5·80·3著录一方三晋陶文,作:

形。《陶文图录》作不识字处理。我们怀疑此即“寽”字。“寽”字中间为一横画,上下所从均是“手”形,“会双手持一之意”[39]。三晋文字“寽”字多见,其中有作“

”、“

”、“

”[40]等形的,与我们要讨论的字相仿。

十二

三晋玺印有如下一字,作:

形。拙著《三晋文字编》放在“渊”字条下[41]。《珍秦斋藏印(战国篇)》第68号有如下一方玺印,作:

形。整理者释作“事(史)渊”[42],甚是。此方玺印末一字与中山王器的“渊”字类似。然而这些写法的“渊”字与上引要讨论的玺印文字的写法均有别。传抄古文中“宀”旁顶部闭合、分开无别。如“塞”字有作“

”形的,也有作“

”形的,“富”字有作“

”形的,也有作“

”形的[43]。但这只能说明“宀”旁的写法差异,而与“渊”字表示“岸”的笔画不同,可见将“

”释作“渊”显然是不对的。《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九)》有《卜书》一篇,其中的简4有

字,凡两见,学者一般释作“深”[44]。程少轩指出,此字与“幵(浅)”字相对为文[45]。可见,将它释作“深”字是可信的。

与《卜书》“深”字对照可知,“

”从“宀”从“水”,与“深”字上部所从同形。至于《卜书》的“深”字所从的“甘”旁,当是羡旁。孙伟龙对羡旁曾有专门研究,可参看[46]。据此,玺印“

”当非“渊”字,而是“深”字。

十三

《玺汇》0941著录一方三晋玺印,其中有字作:

形。此字又见于《玺汇》3243、《陶文图录》5·2·4和“二年邦司寇肖右铍”[47],分别作“

”、“

”、“

”形,均用作人名。字或者省略左下角的两短横,作“

”(《珍秦斋藏印(战国篇)》[48]123)形,用作姓氏。古文字“和”字就有作“

”(《玺汇》5111)与“

”形(《玺汇》5110)的。“侯马盟书”的“弁”有作“

”(《侯马盟书》92:26)形的,也有作“

”(《侯马盟书》154:1)形的。可见偏旁下部两短横可省略。“祭”字一般作“

”(《集成》9735“中

我们怀疑此字是“祭”字。古文字的山王方壶”)、“

”(集成4152“莒侯少子簋”)形,右边从手持肉形,与甲骨文、商周金文一脉相承。这个“肉”旁后来出现了收口并与“手”旁脱离的字形,作“

”(《陶文图录》3·70·4)、“

”(《陶文图录》3·72·4)、“

”(《陶文图录》3·73·1)形,最后的字形甚至已经省去了“示”旁,仅以两短横代替。古文字中有些字存在省略部分构件的情况。如“选”字作“

”(《玺汇》2167)形;“翏”字一般作“

”(《集成》11262“翏金戈”)形,也有省体作“

”(《陶文图录》4·179·1)形;“敬”字一般作“

”(《玺汇》4179)形,也有作“

”(《玺汇》4229)形的。这种省去部分字形构件的例子中,最为典型的莫过于“为”字和“马”字[49]。上引三晋文字中作“

”形的字可能也有与此相类似的发展轨迹。因此我们怀疑此字即“祭”字省体。“祭”字在《珍秦斋藏印(战国篇)》用作姓氏,古有“祭”姓。《后汉书》有《祭遵传》,可证。

这里顺便指出的是,春秋时期的“侯马盟书”有作“

”形(《侯马盟书》85:10)的字,亦用作姓氏,作“

蒐”,我们怀疑此字亦是“祭”字,只是“肉”旁方向有别。

十四

《玺汇》0156著录一方齐系玺印,其中有:

字。孙刚释作“柿”,认为《说文》所无[50]。张振谦释作“市”[51]。

按,将此字释作“柿”,正确可从。今为孙释作一个简单的补充说明。此字下部所从是“木”形,齐鲁文字中的“木”和从“木”旁的字可参看《齐鲁文字编》卷六相关字形[52]。此字上部所从当即“市”字。秦文字“市”字一般作“

”(《玺汇》3093)或“

”(《玺汇》5708)形,齐文字则作“

”(《古陶文汇编》[53]3·717)形,燕文字则作“

”(《玺汇》0354)形,三晋文字则作“

”(《陶文图录》5·48·4)、“

”(“宜阳戈”[54])等形。可见,战国时期的“市”字上从“之”,中间是一横笔或两横笔,下面是一竖笔。古文字中还有繁化的从“土”的“市”字。齐文字作“

”(《玺汇》1142)、“

”(《陶文图录》2·27·1)、“

”(《陶文图录》2·27·2)、“

”(《陶文图录》2·27·4)等形;楚文字作“

”(《玺汇》5602)、“

”(《包山楚简》95)等形;三晋文字则作“

”(《玺汇》0332)、

(《玺汇》2868)等形。通过比较,《玺汇》0156的字就是“柿”字。《说文》:“柿,赤果实。”

《陶文图录》3·406·1著录一方齐系单字陶文,作:

形。《陶文图录》看作两个字,并隶作“

□”。孙刚[55]、张振谦[56]均作不识字处理。

按,类似写法的字也见于《陶文图录》3·406·2作“

”形,字的上部虽然残损,但并不妨碍我们判断字的结构。从3·406·2这个图片来看,3·406·1-2乃是一个字。与上引“市”及“柿”对比可知,这两个字当是揉合了“市”及其繁体和“柿”字而来,亦是“柿”字。

这里顺便指出的是,《陶文图录》3·300·1——3·304·6等著录一方结构相同的齐系陶文,其中有作:

形的。何琳仪[57]、张振谦[58]均认为是“

”字。

按,此字左边从“贝”,是没有问题的,但右边所从与上文所引的“市”字有明显的区别。上引“市”字上部从“之”,而此字所从与我们常见的“者”字非常相似。齐系陶文“者”字字形多样,其中就有“

”(《陶文图录》3·482·1)、“

)”(《陶文图录》3·482·2)、“

”(《集成》10374“子禾子釜”)等形的,三晋“者”字有作“

”(《侯马盟书》91:5)、“

”(《集成》9734“

壶”)、“

”(《集成》2840“中山王鼎”)等形的,可作旁证。因此,我们怀疑“

”字当是从“贝”从“者”省“土”声,我们怀疑即“赌”字异体。上古音“者”是章母鱼部字,“赌”是端母鱼部字,“土”是透母鱼部字,三者韵部相同,声母均是舌音,“者”、“土”均是声符,此为双声字。据此,我们怀疑“

”可能是“赌”字。

十五

《古玺汇考》第68页著录一方齐系玺印,其中第一个字作

形。《古玺汇考》释作“雋(隽)”[59]。张振谦从之[60]。

按,此字上部所从可释作“隹”,当然,古文字“隹”字和“鸟”字往往无别,所以,此字上部也可以释作“鸟”。

至于此字下部应该不是从“弓”。秦文字有“隽”字,下从“弓”作“

”、“

”形[61]。与我们要讨论的字所从完全不同。细审图片可知,“

”字下部所从当是“几”字。齐文字中,从“几”的“处”字作“

”(“叔卣”[62])形,三晋文字中则作“

”(《玺汇》0414)、“

”(《玺汇》1726)、“

”(《玺汇》3145)等形。这四个“处”字所从的“几”旁均是左边笔画比右边笔画稍短、稍高,显得并不平衡,却与“

”字所从完全同形。据此,“

”字当隶作“

”。典籍中“几”字与“幾”字和从“幾”声的字通假的例子不胜枚举[63]。因此,我们认为“

”即“

”字,《玉篇》:“

,鸟也。”

十六

《玺汇》0019著录一方齐系玺印,其中有字作

形。《玺汇》0312尚有一方玺印,其中有“

”字。《战国文字编》认为这两个字是一字异体,均隶作“

”[64]。孙刚隶作“

”[65]。显然认为此字右上部所从乃是“大”字。张振谦隶作“

”[66]。

按,“”、“

”右边所从当如《战国文字编》或张振谦那样隶定。战国文字“大”字一般作“

”(《玺汇》4560)、“

”(《玺汇》5595)、“

”(《集成》11712“七年相邦铍”)形。而“”字右上部分横画上面的一点偏右,显然不跟一撇一捺相连,与上引古文字中的“大”字是存在差别的。

战国文字“丌(其)”字有些形体与“”字所从相同。玺印文字“期”字有作“

”(《玺汇》2879)、“

”(《玺汇》1952)等形的,所从正与“”字右部上面的形体一致。因此,我们认为“”字右上部可能即“丌(其)”字。

至于“

”字右下部的“口”旁,当即羡符。齐文字每以“口”为羡符,最经典的例子可参看齐大刀作“

”(《货系》2505)形的“大”字[67]。对于齐国货币“大刀”,吴振武曾有精彩论述,可参看[68]。据此,我们怀疑“

”字右边的偏旁应是“丌(其)”字异体。

综上,“

”即是“錤”字,后世字书有“錤”字。《广韵·脂韵》录有“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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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同[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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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a.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简[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1.下文出自出书者不再一一注明.b.汤余惠主编.战国文字编[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125.

[20]同[8]:1998.

[21]董莲池.新金文编[M].北京:作家出版社,2011:551.

[22]《侯马盟书》156:19“政”字所从.参看汤余惠主编.战国文字编[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196.类似的写法还见于《战国文字编》第195-212页“攴”及从“攴”的字.

[23]同[19]b:208、213、214.

[24]汤志彪.三晋文字编[M].北京:作家出版社,2013:463.

[25]同[8]:2056.

[26] 吴良宝.先秦货币文字编[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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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项目编号:11QN032、12QN044)”、2013 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批准号:13YJC740085)、2015 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晋系题铭职官整理研究”(批准号:15BZS046)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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