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戏曲界行话中的十种“包”
过去各行各业都有行话,而戏曲界的行话多得难以胜数,大都为他人所难理解,现摘取常用的十种“包”,简释以下其各具的含义。
一、底包:指旧时戏班里不包括主演在内的基本成员,其中包括二、三流演员和“武行”、“龙套”,“旗、锣、伞、报”、“丫环彩女”等群众演员、乐队以及后台司管理服装、道具等专业人员。底包又称班底。“底”有建筑物下的基石之义。旧戏班大都不设主要演员,主演全由外地聘请,来此与班底人员“搭班”“挑大粱”演出。生旦净丑主要演员俱备者,称为“四梁四柱”俱全。因此,主要演员有起到建筑物里的“梁柱”作用,与起到基石作用的底包一经搭配,便可演出一台戏来。
二、跟包: 是旧时主要演员随带的专司化妆与服装管理的私用人员,又称”跟包的”。这种习俗,直至五十年代始废。
三、腰包: 是戏曲服装的一种,是系于腰间的长裙,男女皆可穿用,旦角大都系在“青褶子”上,男角则系在“老斗衣”上。
四、旗包: 一称“旗把”,是“砌末”的总称。”砌末”在《墨娥小录》中解作“什物”,包括今天听说的道具与简单的布景。
五、赶包: 指演员或全班在甲剧场演完后,赶往乙剧场演出: 张正芳在上海大舞台演出时,每场演完后,往往来不及卸装,便急匆匆赶往天蟾舞台演出最后一出的“大轴戏”。这种情况,就称为“赶包”。
六、分包: 是指将剧团分成两、三组(队),同一时间在两、三个剧场演出。有时同在一个市内,有时分别去到其他各市演出。五十年代,安东市京剧团团长罗葆城便多次采取分包的办法,得到可观的收益。
七、包头: 指旦角头部的化妆,包括贴片子、勒网子、上头面。
八、包银: 是旧戏班对外聘主要演员在订立合同后所总付的工资。合同有一年期与一月期者,可分别一次付给全年或全月工资。清代使用的是银子,民国则是银洋(大洋),故名。但按日付资者不称”包银”而称“戏份儿”。
此外,就是“包厢”和”包场”,这两种“包”已为大家所熟知,此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