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之光征文之(二)

十捆面条   文  /刘玉广

01
北方。初夏。上午10时,农贸市场。

农贸市场很大,货物琳琅满目,人来人往,叫卖声和询问声犹如一曲大合唱。在东门一侧有家专门卖面条的摊位,干面条摆成了高高的垛,伙计汪仁浑身衣服白白地叫卖着。铺子里面的墙上挂着“少一罚十”的木牌。律师刘征走到摊位前。

汪仁:您买多少?

刘征:十斤干面条。

汪仁抬眼看了刘征一眼,没说话,顺手从高高的面条垛上拿下一大捆放在他面前,一共10捆。

刘征重复刚才说的话:10斤干面条。

汪仁:这不是吗?

刘征又重复一句,汪仁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地看着他。刘征抱起那捆面条放到秤上。称上显示:8斤。

刘征严肃地对说:小伙子,我买10斤面条,你看看这是多少?

汪仁看秤后脸红,人们立刻围上来。

汪仁:都是这么卖的,好几年了。

刘征指指墙上的字:你看怎么办吧?

“我、我也不知道,得问老板。”说完,汪仁去打电话,周围一片议论声: 

我、我都买他家好几年面条了,没想到挨了好几年欺骗。

这也太黑了,骗了我们多少钱啊?

咱们太傻了,不懂法呀。

  ……

一顾客上前拉住刘征的手,问:您是学法律的吧?

刘征点点头。他转向对大家说:我是律师。咱们中国的老百姓,因为不懂法,时时、处处都可能在被欺骗中,有的浑然不觉,只能任人骗之宰之;有的习以为常,认为都这样,没办法,只能如此。我是头一次来这家商场,没想到就遇到了这样的欺诈行为——

周围一片骚动。

02
面条摊位前围观的人越来越多。

汪仁打完电话,哭丧着脸说:我只是一个打工的,都是老板让这么卖的。

刘征:老板呢?

汪仁:他在外地呢,说一时半会儿赶不回来。他让我问一下,您是做什么工作的?有什么要求?都好商量。

刘征问:什么意思?今天,我就是消费者。你们如此缺斤少两,就是典型的欺骗、欺诈行为,犯法了。我不是为我自己,我的职责要求我必须为消费者维护权益、伸张正义。

顾客你一言我一语地说起来:

小伙子,你们也太缺德了吧?我们这些老街坊,被你们骗了多少年啊?

你们老板怎么那么黑心啊?

不行,这事不能就这么完,我们得找他们赔。

我们也太好欺负了,砸了它——

围观的人情绪越来越激动,有的上前要抢面条,有的甚至想打汪仁。刘征连忙制止:大家要冷静。我是律师,请听我说话。

顾客男:不要吵吵,请律师说话。

刘征:他们的缺斤少两,我们有地方说理。如果大家冲动了,把店砸了或打伤了人,也就跟他们一样犯了法。

顾客女:老板躲着不出来,我们怎么办?

刘征:大家耐心等会儿,我去找农贸市场管理部门。

03
市场管理委员会陈冶主任,被大家紧紧围在中间。

顾客不依不饶地质问:

你们是怎么管理的?让这黑心商贩欺负我们好几年?

你们是不是早就知道了?故意一起欺骗我们?

……

陈主任又是鞠躬又是道歉:对不起,我们也是刚刚知道的。大家放心,我们调查清楚后,一定严厉处罚这种缺斤少两行为,给大家一个交待。

人们还是有些群情激愤。

刘征大家地说:管委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这么多摊位,也一定是失误了。现在他们知道了,大家要相信他们一定会秉公执法,给我们一个合理又公正的交待。

刘征转向汪仁:不过,今天你就按你墙上写的“少一罚十”给我处理吧。

陈主任:你以为挂了牌子是闹着玩的?别罗嗦,少一罚十。

汪仁用手计算。陈主任不耐烦地:每捆8两,差2斤,罚20斤、25捆,加上原来的10捆,一共35捆!

人群一片鼓掌声。

刘征把面条分发给几位年长者,自己留下15捆。

刘征语重心长地对汪仁说:小伙子,这就叫“缺一罚十”。

“关门,等待处理。”陈主任口气异常严厉。他转身握住刘征的手:刘律师,感谢您!我们在以后的调查取证工作中,说不定还要麻烦您呢。

刘征笑笑:我一定主动、积极配合。

04
晚上,刘征家。

三室一厅,俭朴、温馨。刘征敲门,妻子郝月一边开门一边说:不是让你买10斤面条,怎么买了15斤?哪吃得了哇?

刘征笑着回答:哪是15斤啊?35捆!

郝月惊讶不已:

35捆?你买那么多干啥?那20捆呢?

送人了。你不说吃不吗?

到底怎么回事啊?

饿了,吃完饭再说——

郝月不让,一把将刘征摁在椅子上:好老公,到底怎么回事呀?快告诉我。

刘征笑着给郝月讲了买面条的经历,听得郝月哈哈大笑:你从没进过农贸市场,这第一次买面条就闹出这么大动静来,真不愧是当律师的啊。我以前就买过他家不少面条呢,真是黑了心了,你做得对,给大家办了一件大好事。

刘征:那,应该不应该得到慰劳呢?

郝月重重地在他脸上亲了一口:别说,你们当律师的,就是少受好多骗。以后,你就负责咱家的采购任务吧。

那是。要不,奸商更加猖狂了。

你是第几次干这样的事了?

多了。

05
北方。春天的一个晚上。刘征请5位外地大学同学吃饭。饭店不是很大,但很有服务特点,客人很多。快吃到一半时,有位女同学一边用筷子在盘子里翻找一边问:这栗子鸡,怎么光有鸡没有栗子呀?
刘征急忙用筷子翻找:不会吧?哎,难道你们都没有吃到栗子?

齐声:没有。

一位同学说:我还以为你们这儿的栗子鸡就是这么个做法呢。

大家笑。

“栗子鸡可是鲁菜中的一道名菜,栗香鸡嫩,栗子的粉甜与鸡肉的鲜美相得益彰,有养胃健脾,补肾强筋之功效,而且很容易被人体吸收和利用。我几乎每次来都点这道菜。今天是怎么回事呢?”刘征说完,转身招呼服务员。

一位女服务员快步跑来,话语甜甜地问:先生,您有什么事?

刘征:这道菜叫什么名字?

栗子鸡啊?

栗子呢?

栗子?我、我也不知道啊?

刘征有些生气地说:把你们厨师叫来。

厨师还没到桌子边上,就说起来:忘记告诉了,我用的是栗子粉。

刘征:我要的是栗子鸡,不是栗子粉鸡。

厨师:那——

刘征:退掉。

06
下午4时,律师事务所。
“勇正律师事务所”的牌子格外醒目。刘征的办公室在二楼。一位前来咨询的女同志刚走,同事拿着报纸兴冲冲地走进来:刘征,可以呀,大作都上国家级报纸了,请客。

同事们围拢来。

刘征半信半疑地说:我不知道呀?

同事拿着报纸,大声念起来:《略谈夫妻一方侵犯另一方财产权时的法律救济》——

刘征上前夺过报纸,纳闷地说:这是刊登在法制杂志上的呀?怎么跑到报纸上来了?

同事说:说明你的大作水平高啊。无论怎样,得请客。因为你是咱所第一个登上如此大雅之堂的。

“好、好,早知道你们想讹我了,说,吃什么?”

大家几乎异口同声:东北菜。小鸡炖蘑菇、酸菜白肉血肠、锅包……

刘征连忙制止:好说,那就6点半老地方。

同事们一起“噢”了一声。

回到座位,刘征却陷入深思:怎么回事呢?

07
早,律师事务所。刘征倒了一杯水,拿起电话:喂,报社吗?
电话里的声音:是。什么事?

刘征:我是勇正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叫刘征。昨天贵报转载了我的一篇文章,我想要一份样刊,留作纪念,可否?

电话里“好、好,知道了”之后,电话就被挂断。还想说什么的刘征,不禁摇摇头:不愧是大报,牛哇。

同事一:谁牛哇?说谁呢?

刘征笑笑:说你呐。

同事一:我?我怎么牛了?

同事二:你一生气就不让老公上床,还不牛哇?

同事一:讨厌,谁说的?

同事三:还有谁?你老公呗。

同事一:胡说,瞧我怎么收拾他。

刘征:瞧,还说不牛呢。

08
上午。报社通联部。
人来人往。屋子里很多报纸。员工正在把报纸点数打包。刘征推开通联部主任吴行办公室门。

吴行:您是?

刘征:我是勇正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叫刘征。

吴行:您有事儿?

刘征递上起诉书:您先看看。

吴行脸色越来越难看。他一拍桌子:让前台的小伙子马上到我办公室来。

一位小伙子气喘吁吁地跑进门:主任,您找我?

吴行把起诉书“拍”地摔在他面前:是不是你做的好事?马上给刘律师道歉!

小伙子一看起诉书,吓坏了,结结巴巴地:对、对不起——噢,我想起来了,您就是来好多次电话想要两份报纸留作纪念的律师?

吴行:为什么不给寄?

小伙子:以前经常有电话要报纸,很少寄,加上太忙了,就——再说,就这点屁事,也值得起诉?

吴行:混蛋,出去,完事后看我怎么收拾你。

吴行热情异常,又是亲自倒水又是一连串地道歉。

刘征定定地看着吴行:主任一直不知道这件事?

吴行:刘律师,我真的不知道。但现在看来,我们的问题很严重,未经您允许,私自转载您的文章,又没寄稿费和样刊,都是我们的错。首先我代表报社给您道歉,对不起了。

刘征:我真的很生气。转载我的文章,说明我的这篇文章不错,我很高兴。但要了几次报纸,就是推三阻四。

吴行:是、是,您批评得对。您看这样行吗?马上给您找报纸,要多少给多少;加3倍稿费,马上发给您。除此之外,我们以这件事为契机,在全社开展一次服务作风大整顿——首先,我要把那个小伙子开除。

刘征:人就别开除了,教育教育就行了。关键是制度和管理有问题。

吴行:那、那——这起诉书?

刘征想撕碎扔掉,被吴行拦住:我们就用它当一次活教材,把制度和管理抓好。

09
晚饭。刘征家。

四道小菜,主食炸酱面。刘征端起杯子喝了口酒。妻子郝月自豪之情溢于言表:听了你那些故事,我突然觉得我老公好不简单哩。

刘征故作发不起的样子:就是,你老公刘征是谁呀。

郝月嗔怪地回了句:讨厌,说你咳嗽,还喘上了。不过,这都是律师应该做的。否则,怎么能配得上你们勇正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呢?

那是。不过——

不过什么?

律师很危险的。

要不?以后还、还是少管点?

那不行,我们是勇正律师,要时时刻刻匡扶正义。

哎,农贸市场的面条事件怎么样了?

他们肯定还得找我,到时把事情处理好呗,给消费者一个交待。

小心着点。

放心吧,这是大城市。

10
早,刘征刚出门要去上班,一辆车突然停在跟前,卖面条的王仁和一位他不认识的壮汉下车,把他拦住。

王仁:这就是刘律师。

刘征:这位是?

王仁:我们老板秦能。

秦能一脸媚态,上前想握手,刘征没理。秦能显得很尴尬。

刘征:你们怎么知道我家的?

秦能:刘律师,现在通讯这么发达,找个人还不方便?不过,我们今天来,是请您原谅的,我们错了。

刘征生气地说:有事,去我律师事务所。

秦能掏出一张银行卡往刘征口袋里塞。被刘征拦住。

秦能忙说:这是10万元,您嫌少?

刘征紧皱眉头:什么意思?

秦能:很简单,您行个方便,别在举证我们了,大家出来混日子,都不容易——

刘征甩袖而走:做了那么多的亏心事,害怕了?早干什么去了?

秦能愣在那里,一直看着刘征走出了大门。他狠狠地对汪仁说:不让我好过,谁也别舒服了,

11
后半夜。刘征与郝月正在熟睡。突然“哐”的一声,书房玻璃被砸碎,一块砖头重重地砸在卧室的门上。刘征连忙躲到墙边往外看,只见几个小伙子扬长而去。郝月吓得连话都结巴了:谁、谁干的?

刘征冷静地回答:还有谁?面条老板秦能呗。

郝月害怕地说:这、这是什么意思?

刘征:警告呗。

郝月:那、那我们怎么办?太危险了,你还是别管了。

刘征斩钉截铁地,并且一字一顿地说:面条的事,我——管——定——了。

郝月哭出了声:咱惹不起还躲不起吗?求求你,咱们惹不起他们,别管了。

刘征扶郝月进屋上床休息。

他打手机:派出所郑所长吗?

12
上午,农贸市场管委会。

与其说是会议室,不如说是一间大型储藏室。很高很宽绰,四周还摆放着很多各种三轮车什么的。刘征刚坐在会议桌正中,与工商、警察、市场管委会等部门领导对面。还有一些顾客代表。

陈冶:今天的会议,主要是通报一下面条事件的处理情况。首先,我代表农贸市场管委会和周边所有消费者,向刘征律师表示感谢,要不是他的“火眼金睛”,我们至今还挖不出在市场内隐藏好几年的不法商贩。同时,通过这件事,也让我们吸取了教训和改进了工作。

全体鼓掌。刘征站起致谢。

工商部门领导:对秦能缺斤短两事件,我们工商部门对其进行了严肃处罚。通过这件事,我们决定依法打击类似的违法行为,整顿市场秩序。在抓好引导的基础上,对那些仍不守法经营的经营户,特别是仍然存在缺斤少两等违法行为的经营者,先由市场主办单位按合同约定予以规范;仍不悔改的,由工商部门依法查处。我们将按期在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开展定期及不定期的执法检查行动,进一步规范经营者行为。

派出所郑所长:秦能已经被行政拘留,他不但违法经营,还涉嫌打砸刘征家玻璃,触犯了治安法。

顾客代表:我们得好好向刘律师学习,不懂法真是不行啊。

陈冶说:秦能的摊位,已经被我们清理出市场,新的面条经营者,是咱们市有名的诚信经营商户,大家可以放心购买。同时,我们将加大管理力度,施行不定期抽查制度,今后一经发现有缺斤短两行为的,一律清除出市场。我们还决定,聘请刘征律师,为农贸市场律师,聘请周边20位消费者为市场监督员。

刘征和监督员们从陈冶主任手中接过证书。

陈冶最后说:我们决定给予刘征律师一万元的现金奖励,也是对他维护正义所遭受的精神和物质损失的一点赔偿吧。

现场掌声四起。

13
夜。刘征家。

桌子上摆好了四道菜和一瓶红葡萄酒。郝月倒酒。

刘征有些纳闷:做这么多好吃的,今天是什么好日子?

给你庆祝啊?

为那一万元奖金?

是你真正地为老百姓办了一件好事。

你是说农贸市场的事?应该的。

……

刘征说完此话,陷入了沉思。是啊,在社会中,我们每个人所处的角色和担当的职责虽然不一样,但目标、宗旨是一样的,那就是维护正义、打击邪恶,为创造和谐社会贡献力量。然而,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人担不起这“为人民服务”的角色和职责呢?

郝月见他不语,问:又想什么哪?来,喝一杯。

刘征自豪、自信地笑了。像是对郝月,更像是对自己说:我要当个好律师。

郝月自豪地说:我老公已经是位好律师了。

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刘玉广
天再大地再大都有规则
不可能让人任意诽薄
活动空间就是自由天地
否则就出了格
该干的事就去干
能说的话就去说
自由就是自己把自己管好
对社会负责对自己负责

多学习勤思考法律规则
办事情就会再三琢磨
所思所想都要合乎情理
任性就会出格
应该珍惜就珍惜
应该把握就把握
一旦犯法失足就千古恨哪
就没了自由就没了欢乐

法律是每个人的行为准则
越是守法越有幸福生活
自由不是为所欲为
自由全在自己的手里掌握

作者简介
刘玉广,男,1958年生人,汉族,本科,籍贯北京,1978年入伍, 1982年提干,技术7级,上校军衔,2006年以自主择业形式退出现役。先后任团、师、军新闻干事,某军种报社编辑、记者,《中国文艺家》和《百姓生活》杂志总编助理等,发表新闻、散文等300余万字。其中,百余篇(首)作品获国家、军队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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