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硫油的事,还是要给大家提个醒!

虽然受疫情影响,低硫油的执行却没有受到任何的影响,PSCO对低硫油的检查力度一直没有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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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AMSA滞留了TAO ACE  轮,其中的一项滞留缺陷便是燃油含硫量超标。

缺陷是:Vessel has fuel oil onboard with Sulphur content in excess of 0.5%. Vessel does not have alternative means of compliance onboard. Vessel has consumed 43.5 cu M of High Sulphur fuel en-route to Brisbane from Norfolk Island. 236.91 Cu M are remaining. (船舶没有安装EGCS,在从Norfolk至Brisbane,船舶使用了43.5立方米高硫油,船上依然存在236.91立方米的高硫油)

船舶被滞留后,PSCO要求船舶制定卸载计划,船舶保证到舟山卸载燃油后,方才允许开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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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是禁止携带高硫油的第一天,这个案例为各位船东提了醒,根据现在的政策,PSCO会严格执行低硫油的规定。

根据现有政策,对于燃油,船舶只有以下三种选择:

1. 使用硫含量不超过 0.50% m/m 的燃油;

2. 使用硫含量不超过 0.50% m/m 的替代燃料,如 LNG;

3. 使用按 IMO 有关要求批准和运行的废气清洗系统(EGCS)。

从3月1日起:

1. 除非安装EGCS,船舶不得载运和使用高于0.5%燃油;

2. 如果不能加装合规燃油,需要向船旗国和下一港口主管机关提交燃油不可获得燃油报告(FONAR)。

3.被PSCO发现违规,首先是滞留船舶,然后是在本港卸载,如果本港没有接收能力,会要求船舶制定计划,安排卸载,才可以开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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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中,船舶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1.进入长江水域,目前满足0.1%的重油不足或者加不到,而使用0.1%的轻油,主机不适应,满足不了长江内的操作需求,容易出现事故的问题。怎么办呢?

机器不能用0.1%的轻油,不能加装到0.1%的重油,依然属于燃油不能获得的范畴,提供FONAR一样好用。

2.现存高硫燃油卸载问题。

现在依然装载高硫油的,一般是船上没有计算好,加多了,现在又不能用,卸载需要注意的是:做好不合规燃油卸载的预案,保留燃油加油单与油样,并按要求如实填写《轮机日志》、《航海日志》以及《油类记录簿》等文件;供PSCO检查,有的PSCO会复核相关单据。

3.EGCS故障问题。

首先船上应制定应急预案,按照员来嘛。再者做好各种报告和记录,特别是向当地的港口国报告。

关于低硫油,基本上交代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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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一个让人无奈的事。

PSCReady作为一个相对专业的公众号,做的是专业的事,爱党爱国敬业团结友爱,三观正。

不知为何会遭到几个皓首匹夫,苍髯老贼的嫉恨,经常投诉我们,真不知这无耻老贼,断脊之犬,每日狺狺狂吠,所谓何事,真是不胜其烦,我从未见过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自古君子行路,不但要提防小人对自己的伤害。更要提防的是和小人对抗时,自己对自己的伤害。

算了,不发火!

希望他能够好自为之,只是自觉性这个东西,好像跟几年钱没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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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帖了几个港口的特殊要求以及洗涤水排放等相关信息,供业界参考,以下图表来自CCS,致谢!

欢迎来搞,老编微信:safety4sea

看完记得点“在看哦,不要白瞟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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