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奇案:屠户入狱三载,妻子怀孕,临刑尤自喜,御史论罪丢官
清朝顺治年间,直隶河间府肃宁县北石宝村有一陈姓老汉,原配姜氏染疾身死,并未遗下子嗣。顺治十一年(公元1654年)春,陈老汉续娶刘氏寡女为妻。第二年,刘氏诞下一子,取名陈俊。
这陈俊自幼极是顽劣,不喜读书,最喜胡闹。整日间,不是上树掏鸟窝,便是下河捕鱼鳖,要么打哭邻家伙伴,要么就是揪了老丈胡须,弄得左邻右舍鸡飞狗跳、叫苦不迭。
也常有邻居前来告状,陈老汉教子甚严,棍棒都打折了十多根,奈何陈俊“记玩不记打”,好上三五日,必是故态复萌、再生事端。陈老汉眼看儿子成了“滚刀肉”,越发难以管教,却也是无可如何,唯有自艾自怨、感叹家门不幸而已。
俗话说得好,“浪子回头金不换”,这陈俊虽然顽劣异常,童叟惧怕、四邻不安,连父母也认为他是“三岁看到老”,这辈子恐怕都是个惹祸根苗。哪知,陈俊九岁时偶然看了一场武术戏,竟变得沉静、安稳了不少。
原来,这肃宁一代,从明朝隆庆年间便兴起了“武术戏”,艺人常进村演出,百姓们更是乐此不疲。九岁的陈俊,哪里懂得丝弦、老调、棒子唱腔,不过是觉得刀枪剑戟耀眼,武戏打斗场景新奇而已。
及至陈俊陆陆续续、反反复复,看懂了《燕青打擂》、《三打祝家庄》、《溪皇庄》等戏,他便迷上了拳脚功夫,甚至萌生了拜师习武、行侠仗义念头。陈老汉虽觉荒唐,但见他从此像换了个人一样,安稳、懂事不少,也觉得颇为欣慰、乐见其成。
后来,一个跑江湖的人路过石宝村卖艺,陈俊便拜其为师,殷勤款待酒饭,软磨硬泡算是学了两路长拳短打。走街串巷的把式人,又能有何绝技本领?所传授拳法套路,不过是些花拳绣腿罢了。可这陈俊一来胆气粗豪、身强力壮;二来也是痴迷钻研、触类旁通,竟慢慢习练得数人难以近身,七八个人不是敌手。
而令陈老汉万万没想到的是,这陈俊习武后虽然不在搅扰四邻,却又平添了爱管不平事的性情,多次替他人出头,将邻村几个地痞打成了重伤。
康熙九年春,陈老汉患病亡故,数月后刘氏又改嫁他人。陈俊随母亲来到继父家中,顿觉样样不入眼、百般不适,遂逃到县城舅父处学起了杀猪行当。到了此时,陈俊才知世事艰难,行侠仗义俱是虚妄,拳脚功夫更是不顶饭吃,从此一老本实地当起了市井屠夫。
屠宰为业虽然不入流,倒也衣食无忧、进益颇丰。陈俊在舅父帮衬下,数年间便租了店面、雇上伙计,独自撑起了一家不大不小的肉铺店。陈俊身材魁梧、相貌端正,杀猪宰羊更有使不完的力气,因此便有不少市井人家看中了这个小伙子。
后来,经媒婆介绍,陈俊娶了杂货铺关掌柜之女春妮为妻,婚后两人共挽鹿车、情投意合。这春妮也是极其贤惠,过门后便与丈夫商议,单等再攒些银两,换了大宅子,便接婆婆进城享福。
春妮温柔善良、体贴入微,陈俊颇觉欣慰,因此更加卖力经营肉铺,直到从此家兴业旺,过上了富足和美生活。岂料,一桩天大祸事也是应劫而生。
话说这天正逢赶集,陈俊肉铺里的两百多斤猪肉,早早便卖了个精光。陈俊正准备收摊之时,忽然看见对门王大嫂与人交谈了两句,竟瘫倒在地跌着脚大哭。王大嫂前几年死了丈夫,与13岁女儿英莲相依为命。平日里,王大嫂经常帮着陈俊妻子做些针线活,两家也走动频繁、互相友善。
此时,陈俊见王大嫂号啕大哭,便赶紧过来安慰,并追问究竟发生何事。王大嫂一见陈俊,便如遇救星一般拉住他的手哭诉道:“陈家兄弟快救我一救,如今遭此横祸,我怕也是没脸苟活于世了!”
陈俊不明就里,急得直搓手,并连连追问“究竟出了什么祸事?”王大嫂这才哭哭啼啼讲述起英莲失踪的事儿。
原来,今日正逢大集,东民巷两条街道两旁,早已遍布做买做卖之人,新奇货物更是琳琅满目。吃罢早饭,英莲便吵着要去集上走走逛逛。王大嫂纳鞋底走不开,便掏出几文钱递给英莲,嘱咐她不要乱花,只挑捡些应有之物。
英莲接钱在手,便高高兴兴赶集去了。哪知这一走,王大嫂左等右等也不见女儿回来。眼看过了晌午集市都快散了,英莲还是踪影皆无。王大嫂这才慌了手脚,开始满大街寻找女儿,依然没个下落。
王大嫂觉得英莲也许自己回家了,便又折返回来查看究竟。她刚走到自己门口,便被邻居姜老伯一把拉住,急切地对她说道:“我上午在药铺后身,亲眼见到一个蒙头遮面男子,将一女孩迷倒后扛起便走。当时我隐约觉得女孩挺像英莲,却又有些吃不准。刚才听人说你正在寻找英莲,便赶紧跑来送信,英莲恐怕是凶多吉少!”王大嫂闻听女儿被人劫走,顿时瘫倒在地。
陈俊听完王大嫂所述,赶紧向姜老伯追问劫匪逃跑方向,姜老伯用手向北山方向一指,说道:“那蒙头遮面之人沿着东坡逃走,臂下夹着一人,脚步依旧不慢,想来必是一个力气大的劫匪。”
陈俊担心事迟生变,嘱咐王大嫂赶紧报官后,自己回身到案板上抄起杀猪刀,便沿着劫匪逃窜方向追去。约摸半个时辰,陈俊一口气追出十多里,见路两旁皆是村庄民宅,不像匪人出没之地,他便转头向山脚岔路走去。行不多远,便见一座门户紧密的寺院横亘在面前。
陈俊看到寺院,猛然记起姜老伯声称劫匪是“蒙头遮面”。陈俊心想:“遮面”是要掩人耳目,但歹徒何故“蒙头”?却不曾听行走江湖的师父说起过。想到此处,陈俊不由心中一动,暗想难道劫匪是个和尚不成?
陈俊来到寺院门口,刚要推门而入,便听见里面似有女人说话声音。陈俊心想,此时若撞破寺门,必然打草惊蛇,况院中屋舍不熟,若歹人将英莲藏匿起来则更加难寻。于是,陈俊闪身绕至寺院后身,爬上一棵大树,便翻墙跳入寺院之中。
陈俊刚刚进院,便听见旁边屋舍中传出女子哭泣呼救之声。陈俊手提尖刀,循声便往屋舍而来。只见屋舍房门半开,一个胖大和尚正在床上拉拉扯扯,被逼到床头、衣衫凌乱的女子正是英莲!到了此时,陈俊怒不可遏,冲过去几刀便结果了胖和尚性命。
随后,陈俊搜寻其他僧舍,又将三个正在鬼混的和尚杀死,一并救出多名女子。陈俊领着英莲等人正要离开,却听见门口禅房竟传出打鼾之声。陈俊进屋一看,一个老和尚正在卧榻鼾睡,陈俊不由分说,一刀便结果了他的性命。
陈俊领着英莲等人离开寺院,往县城方向刚走出三里多路,便迎头撞见了前来搭救英莲的十多名衙役。陈俊将解救英莲、杀死诸僧经过,向众衙役详细讲述一遍。内中一个老诚班头,闻听陈俊杀死五个和尚,情知非同小可。他一边命人锁了陈俊,押着众人返回寺院,并看护好现场,一边又派衙役去给县令报信。
县令王金国闻听出了五条命案,便立即带领衙役、仵作等人赶到寺院。王县令查验尸体完毕,便亲自提审陈俊,以及英莲等被劫女子,最后又有王大嫂、姜老伯为证,王县令弄清原委后,判定奸僧死有余辜,被劫女子各回其家,陈俊无罪释放,并奖励纹银二十两,以示褒奖义举。
陈俊返回家中,春妮喜不自禁。第二天晚上,王大嫂备下丰盛酒菜,答谢陈俊救命之恩,街坊邻里和姜老伯等人都来祝贺。哪知,众人正喝得兴高采烈之际,门外突然闯入四个衙役,将手中锁链套住陈俊便走。
陈俊莫名其妙,街坊邻里也都是一头雾水。待将陈俊押至大堂,县令讲述缘由,陈俊才知自己犯下了不赦之罪。
原来,那日陈俊怒杀五个和尚,其中四人确系奸僧无疑,但在门口禅房被杀得酣睡和尚,却是身世清白的无辜之人!而且,此人不仅无辜,更连和尚都不是,他不过是个秃顶的香客而已。因收了县城乡绅五两银子,住在寺中充当替身和尚,哪知竟成了陈俊刀下之鬼。
陈俊误杀香客,理当抵命,苦主又日日喊冤叫屈,王县令便将陈俊押入死牢,声言秋后问斩。但这王县令也钦佩陈俊舍死忘生、侠肝义胆,终是不忍行刑,遂以上司批复未至为由,拖延了两年之久。
这年夏天,刑部下文清理陈年积案,明确未决人犯务须审明案情,秋后一律处斩不得拖延。王县令看罢公文,自知陈俊死期将至,无可幸免。恰巧,朝廷左佥都御史于凤龙巡访来到肃宁县,王县令便将陈俊一案向于御史做了汇报。
于御史非常钦佩陈俊义举,但作为负有监察百官职责的都察院五品大员,他也必须依法行事。当御史听说陈家到了陈俊这一代,三代单传,尚无子嗣时,便动了恻隐之心,遂秘嘱王县令:在狱中单设一处洁净牢房,让陈俊单独居住,并接陈俊妻子春妮前往牢房小住十日。
到了金秋十月,陈俊被押赴刑场斩首示众。临刑前,县衙典史来至陈俊身旁,低声告诉他:春妮已然身怀有孕,数月后便将诞下遗腹子,陈俊人生有后,可以安心上路了,此皆御史于大人之德!
陈俊闻言欣喜若狂,口称“御史恩德,小人来生当结草衔环相报!”言罢,连连叩首后,慷慨驱前赴死。刽子手鬼头刀挥下,陈俊人头落地,面上犹带笑容。
话说数月后春妮诞下一子,陈俊家终于得续香火。肃宁百姓无不称颂御史法外开恩之德,一时间传为美谈。哪知,此事却为于御史的政敌所用,火速上了一本奏章,弹劾御史于大人贪赃枉法,有失官体、有伤风化。礼部、吏部尚书合议,最终将于大人罢了御史官职,罚银五百两了事。
至此,一桩清代“屠户入狱三载,妻子怀孕”奇案,就此终结。
案后微评:陈俊幼而顽劣,长而有侠骨英风。及至沦落市井,方知世事艰难,然未为深悟也;当他将生死置之度外,拔刀怒斩奸僧,又是何等荡气回肠!然粗心误杀香客,悲剧终是性格使然。
御史法外施恩,虽成肃宁佳话,但“人心似铁非似铁,官法如炉真是真”却也并非一句虚妄之语,还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