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50岁后被终止合同,公司赔了31万,原因竟然是这个! 2024-04-22 13:47:14 前天 来源:劳动法库 马春花,女,1967年3月21日出生,于2007年8月1日入职广东某节能公司工作。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为2015年9月1日至2019年3月20日。最后工作岗位为财务出纳。2019年2月19日,马春花向公司递交劳动合同续签申请,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以马春花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不再续签。2019年4月16日,马春花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324372元。2019年6月14日,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赔偿金319348.08元。公司对此不服,提起诉讼。一审判决:双方已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应在合同期满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终止应支付赔偿金一审法院认为,关于公司是否应向马春花支付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的问题。双方已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2019年3月20日合同期满前马春花已向公司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应在合同期满后与马春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公司主张不与马春花续签劳动合同的原因是“马春花已经到达退休年龄,公司无法同马春花续签劳动合同”,法院分析如下:首先,对马春花是否达到退休年龄、是否符合退休条件,应当以社保机构的审核结果为前提,而公司并没有举证证明社保机构的审核结果。第二,马春花于1967年3月21日出生,于2017年3月21日已达50岁。在2017年3月22日至2019年3月20日期间,公司、马春花按劳动合同履行,公司为马春花缴纳社会保险,很明显双方之间的关系是劳动合同关系。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才提出马春花已达50岁退休年龄,不能继续建立劳动关系,依据不足,该理由不成立。至于赔偿金数额的计算,核计马春花离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应将季度绩效纳入计算,结合马春花在公司处的工作年限11.5年以上不满1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公司应支付马春花赔偿金319348.08元(计算公式:13306.17元/月×12个月×2倍)。据此,一审法院于2020年4月16日作出判决,公司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赔偿金319348.08元给马春花。判后,公司不服,向广州中院提起上诉。公司认为马春花在50周岁时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故在双方劳动合同终止时,无须支付马春花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二审判决:马春花不是工人岗,退休年龄是55岁,不是50岁,且马春花提出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二审法院查明,公司与马春花连续签订了四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公司与马春花签订的2012年7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以及2015年9月1日至2019年3月20日的劳动合同,均明确约定马春花的岗位(管理技术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为“管理(技术)岗”,职务(或工种)为“审计和财务管理”。二审认为,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是公司应否支付马春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公司上诉认为马春花在50周岁时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故在双方劳动合同终止时,无须支付马春花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对此,本院认为:参照《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5条“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职工在用人单位由转制前的原工人岗位转为原干部(技术)岗位或由原干部(技术)岗位转为原工人岗位,其退休年龄和条件,按现岗位国家规定执行。”以及原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薪〔1999〕114号)第二点“对女职工现岗位的认定,应按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75条规定执行,即'用人单位全部职工试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职工在用人单位内由转制前的原工人岗位转为原干部(技术)岗位或由原干部(技术)岗位转为原工人岗位,其退休年龄和条件,按现岗位国家规定执行’。对女职工现岗位的认定,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依据,即不论原身份是工人还是干部,其现岗位都应以劳动合同中确定的岗位为准,凡在现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均应以现岗位认定其身份。其退休年龄,在工人岗位工作的按50周岁,在管理岗位工作的按55周岁。”之规定,干部(技术)岗或管理岗位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应该为55岁。根据公司与马春花签订的2012年7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2015年9月1日至2019年3月20日的劳动合同,在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中“岗位”一项有两种性质的岗位可以选择,分别是“管理技术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而该两份合同均明确约定马春花的岗位性质为“管理技术岗”,职务(或工种)为“审计和财务管理”,故马春花岗位应该属于区别于工人岗位的管理岗位,马春花相应的法定退休年龄应该为55周岁。另外,在马春花达到50周岁以后,公司依然能够继续为马春花购买社会保险,亦可以反证马春花的法定退休年龄应该为55周岁,而非50周岁。关于公司、马春花请求本院向社会保险管理部门询问马春花参保身份、岗位以及退休条件问题,双方对于马春花岗位性质约定清晰,且有其它证据予以佐证,故公司及马春花的调查取证申请无必要性,本院不予准许。马春花已经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双方连续签订了四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马春花距离退休不足十年,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在马春花明确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违法终止双方原本应该延续的劳动合同,在性质上接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故一审法院判决公司支付马春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综上所述,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号:(2020)粤01民终11986号(当事人系化名) 赞 (0) 相关推荐 实务|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可以选择不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案情简介 甲公司是注册在江苏省无锡市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张某是甲公司的一位员工,岗位是销售,双方于2016年1月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是4年.由于甲公司在上海有业务,因此合同约定张某的工作地点在上海 ... 试用期五天,员工工作三天就离职,企业要付工资吗? 来源 | 金柚网(ID:MissU_app) 作者 | 梦鸽 推荐阅读时长 | 6分钟 近日,#工作三天离职该不该结工资#登上微博热搜. 具体的情况为,某企业员工因不满企业延长工作时长.实行大小周工作 ... 员工上5个月班竟然向公司索赔3.9万赔偿,仲裁委:全部支持! 2017年,某设备制造公司为扩大公司生产经营决定成立子公司,招聘了大批技术人员,刘某是其中的一员,HR在给刘某的<员工聘用通知书>中仅载明试用期为6个月,每月工资为4800元,转正后工资为 ... 哭死!女员工50岁后被终止合同,公司赔了31万,原因竟然是这个!| 劳动法库 马春花,女,1967年3月21日出生,于2007年8月1日入职广东某节能公司工作.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为2015年9月1日至2019年3月20日.最后工作岗位为财务出纳. 2019年2月19日,马春花 ... 女员工50岁后被终止合同,公司赔了31万 马春花,女,1967年3月21日出生,于2007年8月1日入职广东某节能公司工作.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为2015年9月1日至2019年3月20日.最后工作岗位为财务出纳. 2019年2月19日,马春花 ... 公司: 女员工50岁退休! 法院: 错! 赔31万! 她是管理岗, 55岁退休! | 劳动法行天下 劳动法行天下 ldfxtx 国内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劳动法公众号,创始人刘秋苏专著<劳动争议案件35个胜诉策略及实务解析>正在销售. 马春花,女,1967年3月21日出生,于200 ... 著名女演员50岁在片场离世,一生未婚未育,死后器官捐献救8人 今天,我们来谈谈这位在片场工作过度而去世的著名女演员.她一生未婚,没有孩子,捐赠器官拯救了8个人,她就是孟庭丽. 孟庭丽凭借着<中华警花>走进娱乐圈,成为剧演艺圈内有名的拼命三娘,她一年到 ... 女员工怀二胎后被公司开除,在公司群透露离职原因,老板不淡定了 职场案例: 近日在论坛中笔者看到有位女员工李女士分享了她的非常苦恼的经历,因为她意外怀孕了,老板就开始给她安排很多的工作,由于李女士的业绩并不是很好,所以在公司的最终协商下,老板决定把小张开除,小张觉 ... 早年难遇良缘,50岁后才能过上幸福生活的女命 元夕山人师傅您好,我的婚姻一直不好而且在家带孩子没有工作,请您看看我的工作运和财运怎样?出生日是阳历的1991年1月31日上午10点40分, 元夕山人师傅分析 坤造:庚午,己丑,辛丑,癸巳,大运:戊子 ... 父母到了50岁后,不要有以下3种习惯,否则会招儿女嫌弃 文|凌小麦 写最暖心的文字,治愈孤寂的心,关注我,温暖你. 时间都去哪了?转眼间就走过了大半生.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达练即文章.人过五十,要知天命了. 父母经历了很多事情,比子女要更加成熟,做事情的 ... 为了老后不卧床 这样的“柔性深蹲”建议50岁后1天做10个 年龄增加,肌肉逐渐减少,且下半身肌肉更易减少,导致膝盖弯曲幅度变小.步伐变小,若到肌少症的程度,将提高老后卧床的风险! 深蹲可以增加下肢力量,但有些50岁后的人会担心深蹲伤腰与膝盖,或是体力上无法应付 ... UC头条:骨科建议: 50岁后的女性, 常备3种中成药, 骨钙或慢慢增加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到自己的健康问题.而大多数人其实还是关注自己的骨骼健康问题,毕竟有句老话说得好"养骨享天年".骨骼养护的好,自然健康长寿也要跟着来!而对于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