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些出嫁女要分娘家的财产,比如动迁费,你觉得这样应该吗?
中国有句老话,叫“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大家普遍都认为女孩将来长大成人,出嫁了,那就是别人家的人,和自己就没什么瓜葛,等自己到了老年,也就不需要女儿来养老,还得依靠儿子,所以,自己百年之后,所有财产都会留给儿子,女儿一分也占不到。
但是现在,人们的观念有些变化,有些女儿也要争夺家里的财产分配权,要分娘家的财产了,大家对这件事都有自己的看法,本篇文章,我就和大家一起分析一下,嫁出去的女儿要分娘家的财产,合不合理,应不应该。
人这一辈子,为了生活就会拼命地赚钱,每个人都害怕人活着呢。钱花没了,所以必然要积攒一些房产,钱财,是自己这一生消耗不掉的,一方面为自己年老时养老所需,另一方面也能给自己的子女留下点念想,但是,对于这些财产的分配问题,一直是件很愁人的事情。
如果家里就一个孩子,那就没什么问题了,他直接继承就行了,但是如果家庭中有多个自己女,给谁不给谁,矛盾很大,弄不好,子女们还会因为争夺这些财产,互相争斗,造成家庭内部不和,国家也会因此增加不稳定因素,影响社会的和谐。
在中国古代,也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于是统治阶级就会颁布法律,来规范财产分配和继承的事情,让人无话可说,都是按条例办事,尽量减少人为的干扰,导致分配的不公平,这样大家总没说的了吧,但是,也不一定,有些人还会不甘心,奋起力争,争到算,争不到再研究。那么,我们就先看看中国古代是如何规定财产分配的?
在古代,家庭财产的分配
我们知道,中国一开始经历的是原始社会,那个时候,人们的生产力极度匮乏,人们靠打猎和采集野果为生,可以说勉强有口吃点,能活着就不错了,人们活到十几岁就算长寿了,住的是山洞,属于公共财产,吃的也难以保存,用的那些石器,也不值钱,所以一般也难以积攒下什么钱财,两手空空,也就不涉及财产的继承问题。
到了奴隶社会时期,人们的生产力发展了一些,工具也由石头变成了青铜器,人们的生产能力提高了,不会被完全消耗掉,人死后也可以有多余的财产了,但是,这个时候,一般普通的奴隶是不会有分配财产的问题的,因为他们没有财产的所有权,连他们自己都归奴隶主所有。
所以,他们自己没有什么权利,更别提控制自己的财产了,也不存在分配的问题,但是奴隶主们的地位和财富,还是要继承一下的,他们采取的是嫡长子继承制度,就是男人第一次娶的妻子,这个妻子生的第一个儿子,继承全部的财产和社会地位,例如官位,爵位等等,这种制度一般是商周时期采用。
到了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第一个封建王朝之后,这种制度开始改变了一点点,由嫡长子绝对的继承权变成了优先继承权,这样一来,许多不是嫡长子的人,看着人家就是生得早了一点,命运就如此不公平,就会起来反抗,也有许多成功的例子。
例如明朝的朱棣,还有清朝的雍正,还有唐朝的李世民等,都不是嫡长子,也通过努力争取,获得了皇位。那么,作为统治阶级的王权是这样继承的,那么普通百姓的财产又是如何分配的呢?
统治阶级的分配思想,也会影响民间的分配习惯,因为统治阶级会颁布法律,把自己的思想向民间普及。商朝开始,民间一般也以嫡长子继承财产,后来,到了周朝时,其他儿子也有权分配财产了,但是,那时还没有关于女子分配财产的记载。
到了唐、宋时期,法律开始考虑女子的分配权问题,规定如果父母都去世了,女子同儿子一样也可以分得财产,但是女子分得少,是男人的三分之一。宋朝时,父母的遗嘱也是有效的,就是想给哪个孩子都行,凭遗嘱分配。
但是这份遗嘱必须具备合法的程序,才是有效的。第一,留下遗嘱的人要说出自己意愿,在自己死后,自己的财产如何分配。第二,要有具有代替别人写遗嘱的人,负责记述记录遗嘱的内容并保管好遗嘱,相当于公证人。第三,还要有与当事人没有利益瓜葛的第三方在场,当见证人。
有四类女子可以继承家里的财产
那么,关于女子的财产分配问题,主要有四类女子可以继承家里的财产,第一个是没有出嫁的女人。第二个是已经出嫁了,但是没有分丈夫的财产。第三个是虽然出嫁了,但是又离婚了,也没分配前夫的财产。第四个是丈夫死了,守了寡的女人。
假如,寡妇没有改嫁,留在了丈夫家里,能够使用丈夫家的财产,但是,没有所有权。这样的女人出嫁时能够获得一笔嫁妆,从而分得一部分财产。对于已经出嫁的女人或者和丈夫离了婚的女人,除非自己娘家无人继承财产了,她们才有权利继承财产。
对于那些没有改嫁的寡妇,她儿子有继承丈夫家的财产的权利,寡妇本身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要不为什么大家怎么都爱养儿子?儿子能继承丈夫财产。过去封建社会的女人,还是可以继承一些娘家的财产的,只是分的数量不如男人多,但是起码也分了。
以上是古代的情况,那么到了现在,国家的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国家继承法有相关规定,对于死者个人的财产继承问题,第一,要先看死者有没有遗嘱,如果有遗嘱,那就按照遗嘱分配就行了。第二,死者没有遗嘱,要看死者有没有父母、配偶,子女。这些人是死者财产的第一继承人,他们要平分财产。
第三,如果死者没有这些优先继承人,那就得看死者有没有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他们可以平分死者财产。第四,如果连这些人都不存在,那死者的财产只能归国家或者他的单位所有了,反正不会变成无主的财产的。
由此可见,新中国,女人的地位还是空前提高了,和男人拥有同等地位,在分配财产上就能充分体现出人类社会的进步。
嫁出去的女儿,能分到动迁费吗?
那么,这是继承财产,假如是例如土地动迁一类的事情,父母还健在,但是因为土地动迁,突然获得一大笔钱或者房产,已经出嫁的女儿还有权利分一份吗?
这种情况,就要看出嫁的女儿的户口有没有迁走了,如果户口还在父母家的户口本上,这就算是一户人家,那么,对于自己的住宅或者集体土地的动迁,出嫁的女儿就有份,可以分一份财产,但是如果户口迁走了,那就无权分配了。
从法律上来说,的确是如此的,但是,假如出嫁的女儿对家庭贡献很大,比如有许多女人,出嫁之后,还要经常给自己的父母钱财,接济他们的生活,有的女人,为了供自己的弟弟读书,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甚至还有的姐姐,因为弟弟买车买房,还有借钱帮助凑首付,弟弟结婚,还有出钱帮助出彩礼钱,甚至冒着家庭破裂的风险,这些人被人戏称“扶弟魔”,你说这些女人,虽然出嫁了,但是为家庭做出了这么大的贡献,父母一旦有朝一日,有了能力,在财产分配上,还是应该以遗嘱的形式多分配一些给女儿的。
即使她们已经出嫁了,这也算是对女儿付出的回报,否则,会让人心理不平衡,也对不起女儿的付出。作为女人的兄弟,假如自己的姐妹对自己家庭确实付出许多,我觉得也应该给予一些回报,这样,亲人之间的感情才会越处越浓。
现在,由于中国执行了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有许多家庭都是一个子女,反正父母老了,财产也都得给自己这一个孩子,所以,无论女子出不出嫁,财产始终是她的,对于继承权问题也不存在什么争议。
而且现在人们的思想也与时俱进,逐渐开放,大家对养儿防老的观念也不像过去那么执着,真是觉得生男生女都一样。
但是,也有一些老人,还是看重儿子,认为女儿还是外人,生活中处处偏袒自己的儿子,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让女儿处处迁就儿子,等孩子长大了,老人也会让女儿帮助自己的儿子,甚至不惜让女儿家庭陷入矛盾之中,影响女儿的生活。
可是到了年老的时候呢?自己的儿子往往还指望不上,最终还得一直就为家庭默默付出的女儿出面,前来照顾老人,让人不免唏嘘。
那么,这些老人不应该以自己的子女的性别而区别对待,在财产的分配上,也要以遗嘱为主,谁对自己好,尽到了孝心,在财产分配上就应该对其倾斜,对于那些不孝顺的孩子,即使是儿子,也要少给他财产,这样,才能为社会提供正确的价值导向,鼓励子女对父母尽孝,维护社会和家庭的和谐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