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风家训】 走进毕家村:《璧峰毕氏宗谱》有族规
走进毕家村:《璧峰毕氏宗谱》有族规
毕家村位于兰江西岸,距兰溪市区5公里,属兰江街道管辖,属富春江库区,与女埠街道接壤。地属丘陵,村域面积2.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761.5亩,人口951人,常住人口866人,集体收入2.9万元。村民收入年均9295元。辖毕家、童家埠2个自然村。毕家自然村以壁峰毕氏惠五公宋朝时从遂昌迁来兰溪居住得名。英宗年间,始迁祖惠五公,原遂昌县白水村人,因经商于兰,见壁峰是块风水宝地,风景秀美,遂卜居下来。至今巳历33代,近千年历史。村傍兰江背靠黄荆山、堂中山,山环水绕。登山远眺,兰江美色,兰城风景尽收眼底,是观景的好去处。村中房屋几乎是坐西朝东,有朝日兴旺之含义。童家埠自然村以姓童居住在兰江边,古时称童家渡,后易名童家埠。
美丽清纯的兰江紧靠村南边,村西部多低山群叠,村庄地形呈竹叶船形,好似停放在兰江,村东边与上街相连,南紧靠兰江相依相偎,西与何夏庄村山地相连,北与方家村自然村通往建德的公路为界。村中古井一口,为村民饮水所用。
毕氏家庙屹立在村东头,门前大道是女埠街道通往兰城的必经之道,家庙右侧的千年古樟(市级保护树木),与庙前侧的古樟相映成趣,家庙襟塘面水,堤岸栁树成荫与仿古青砖古色相托,是村民休闲的好去处。全村整体风貌保存完好。目前尚存古河道1处;古井1处;古祠堂1处;古庙2处;古樟树2株;古住房2处。
毕氏家庙尊親堂:其谱“祠宇志”载述:“创于万历初年,其前门、后寝俱平房。崇祯二年(1628),起大门、中堂。顺治辛丑(十八年1661),重建后寝三间。康熙三十年(1692)造神龛;四十年(1702)神主入祠。道光二十六年(1846)后寝,中廷改造告竣。咸丰辛酉(十一年1861)粤匪烧为焦土。光绪十一年(1886)造后寝,立神龛;二十二年(1896)造前层。民国三年(1914)被风摧折,全族竭力重修。”现已于2015年布置为村文化礼堂。全祠由正祠厅与南侧福厅两部分组成,正厅为前厅、后进,皆大五开间,中间原中庭现为大天井,二边各建有廊房四开间,隔天井相对。南侧厅屋前层为三开间前后二进,后进墙后高地一个三大开间的独立厅堂建筑将高地分隔为南侧与北侧两小院,从北侧小园即可进入家庙后进。整体建筑连同两小院占地900余平方米。
八份厅:原名积庆堂,始建于明洪武年间(1368—1398),距今已有600多年,建筑面积三间90平方,曾多次重修,2014年大修,现供老年丧事等用。
尚义堂:始建于明代万历年间(1573—1620),建筑面积110平方米。原三间二厢一天井,坐南朝北,1956年大修,天井改掉,现村老年协会使用。
璧山庙:始建于清初,康熙二十五年(1686)被洪水冲倒,康熙二十六年(1687)重建,公元1955年又被洪水冲倒,1993年重修,三间建筑面积80平方。内重塑神像九尊。
龙神宫是本村一座古庙,距今已有150年,是清代建筑,面积90平方米,保存完好,是道教活动场所。
毕家村的非物质文化丰富多彩。毕家村人才辈出,其毕家《毕矮故事》被众多的志书和民间故事所记载和传播。毕矮,原名毕文彩,明末清初人(1609~1676),是兰溪市原女埠镇毕家村人,为兰溪民间传说中的传奇人物。他的故事,数百年来在兰溪民间口耳相传,经过不断丰富充实,至民国时在兰溪已家喻户晓,在金华各县市以及龙游、建德、安徽南部、江西东部等地也广泛流传。其一生聪慧过人,《世界五千年智谋总集》中国卷中有六则关于毕矮的故事。被列为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毕家村民间文化活动始于清未毕金玉仙的昆腔坐唱班,经常在本地演出,很受群众欢迎。每年正月十五日为毕家村龙灯盛会,全村参与,规模较大,还多次参加兰溪市闹元宵活动。
《璧峰毕氏宗谱》有“仕儒录”,民国八年修之谱已录惠五公至民国初年之学校毕业生102人,可见毕氏一族对人才培养,历来重视之一斑。
毕肇初,字文帮,号奎显,原籍处州遂昌县白水村,宋英宗年间(1064—1067)因经商婺州,到兰溪常经璧峰,喜其山水之胜,因置张之基,筑居于此,遂为居此始祖。后子羲古为宋郡马,以子贵受封婺郡公。
毕羲古,肇初子,尚郡主为郡马。
毕文彩(1609—1676),俗称毕矮,生于明末清初乱世,以聪明过人,机智幽默而名传于世。现《世界五千年智谋人物总集》中国卷中有6则关于他的故事。2006年《毕矮事故》公布为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2016年公布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璧峰毕氏宗谱》,首修于明嘉靖二十四年(1545)冬月,至二十六年(1547)秋告成,历时近二年,可见首修之艰难与谨慎。第二次续修于万历二十六年(1598),与前次间隔51年。第三次续修于清康熙五十二年(1713),与上次间隔115年,明显因为明末清初的社会大动乱。第四次修续于乾隆九年(1744),与上次间隔31年。第五次修续于乾隆三十三年(1761),与上次间隔仅17年,与其时“康乾盛世”巅峰,人口快速增长有关。第六次修续于道光十三年(1832),与上次间隔71年。第七次修续于光绪六年(1880),与上次间隔48年。第八次修续于民国8年(1919),与上次间隔39年。第九次修续,也就是最近的一次,是在2015年,与上次间隔96年。
毕家村毕氏族规(摘录于民国八年修之《璧峰毕氏宗谱》):
谨孝养:父母为我身所出,无论富贵贫贱都十月怀胎,三年乳哺。及稍长,则教我读书,为我婚娶,一生劳碌,不过为子孙作计。人非至不肖,未有无故挺撞父母,大抵偏听妻言,疑父母偏爱;兄弟争产,谓父母不公,轻则见于语言,重则开行调色。为人子者,当反躬自省自责,则今之不孝之人,即异日大孝之子。若复怙非不改,远且不提,近则汝子妇有不学样者乎?生时不能孝养,死后摆祭,何益于父母乎?
尚友让:人之五伦,惟兄弟父母以天合,其余君臣、朋友、夫妇皆人合。故圣人之教,孝弟并称;尧舜之道,孝弟而已。而世间兄弟成仇者皆是,无非气之争产之争,稍存和让之心,岂有不解。
敦雍睦:天下之人,以亿万计,吾之生斯、长斯,不过此同族数百十人而已。此数百十人,非必人人与我旦夕周旋,同作息,而时有口角之嫌,或有事故交涉,要不过偶然之事,于此顷刻间忍之、让之,彼或反躬自愧消释。若复与彼一样,使气忿争,未有不小事变大事者也。故有云:吃亏人常常在。虽在他姓,犹宜和睦逊让,况同姓乎?若有必不得已之事,切不可告状打官司。
司礼仪:礼者理也!如父坐子站,兄先弟后,都有道理。若反之,父站子坐,弟颐使兄,人观如何不论,自己又能过意得去否?宗族之中,各有尊卑长幼,若无礼体,与乞丐人家何异?我今日之尊老敬长爱及人之幼,亦即他日之人尊我敬我爱及我之幼焉。
崇正学:士为四民之首(士、农、工、商),朝廷免其差役,有司接之以礼,无论发科发甲,即做一秀才,脚跟即已立定。家有读书人,便能知礼仪,敦耻让,维持风俗,撑持门户。天下之事,多不可料,况有志竟成,无分富贵,教子读书,便有起家之望。愿合族之人,尊师重傅,他处节省,师束脩供膳,不可计较也。
黜异端:天下之最不足信者,无如僧道师巫,请神问仙之类。假如今之僧道,刻意苦修,真心采炼,亦率无端而出于无用,为圣王之所不容,况今和尚吃好穿好无孽不作,真有地狱,也是他先不能免,岂能超拨他人!至子道士,更属混账可笑,披衣念词,鼓钹喧嚣。不可不知居丧之道,在乎哀戚,做道场能济何事?假若生前恶孽重大,岂是什么超度能消?有疾病,以医治为第一,切不可师巫烧请,不独徒然破钞,忙里加忙,将病人耽搁至不可施治施药,贻误大事也!戒之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