芍药(1)芍药,味苦、酸,气平、微寒,可...
芍药(1)
芍药,味苦、酸,气平、微寒,可升可降,阴中之阳,有小毒。
入手足太阴,又入厥阴、少阳之经。
能泻能散,能补能收,赤白相,无分彼此。
其功全在平肝,肝平则不克脾胃,而脏腑各安,大小便自利,火热自散,郁气自除,痈肿自消,坚积自化,泻痢自去,痢痛自安矣。
盖善用之,无往不宜,不善用之,亦无大害。
无如世人畏用,恐其过于酸收,引邪入内也。
此不求芍药之功,惟求芍药之过。
所以,黄农之学,不彰于天下,而夭札之病,世世难免也,予不得不出而辨之。
夫人死于疾病者,色欲居其半,气郁居其半。
纵色欲者,肝经之血必亏,血亏则木无血养,木必生火,以克脾胃之土矣。
脾胃一伤,则肺金受刑,何能制肝。
木寡于畏,而仍来克土,治法必须滋肝以平木。
而滋肝平木之药,舍芍药之酸收,又何济乎。
犯气郁者,其平日肾经之水,原未必大足以生肝木,一时又遇拂抑,则肝气必伤。
夫肝属木,喜扬而不喜抑者也,今既拂抑而不舒,亦必下克于脾土,脾土求救于肺金,而肺金因肝木之旺,肾水正亏,欲顾子以生水,正不能去克肝以制木,而木气又因拂抑之来,更添恼怒,何日是坦怀之日乎。
治法必须解肝木之忧郁,肝舒而脾胃自舒,脾胃舒,而各经皆舒也。
舍芍药之酸,又何物可以舒肝乎。(〔批〕宇宙有此妙文,真是雍熙世界,不愁生民夭札也。)
是肝肾两伤,必有资于芍药,亦明矣。然而芍药少用之,往往难于奏效。
盖肝木恶急,遽以酸收少济之,则肝木愈急,而木旺者不能平,肝郁者不能解。
必用至五、六钱,或八钱,或一两,大滋其肝中之血,始足以慰其心而快其意,而后虚者不虚,郁者不郁也。
然则芍药之功用,如此神奇,而可以酸收置之乎。
况芍药功用,又不止二者也,与当归并用,治痢甚效;
与甘草并用,止痛实神;
与栀子并用,胁痛可解;
与蒺藜并用,目疾可明;
且也与肉桂并用,则可以祛寒;
与黄芩并用,则可以解热;
与参、 芪并用,则可以益气。
与芎、归、熟地并用,则可以补血。
用之补则补,用之泻则泻,用之散则散,用之收则收,要在人善用之,乌得以酸收二字而轻置之哉。#超能健康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