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的建筑公司与劳务公司发生经济业务,建筑公司往往扣除代发农民工工资金额后的余额支付给劳务公司,这样就与劳务公司开具的发票金额不一致。
一、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建筑公司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的技巧
假设A建筑公司与B劳务公司发生了一笔1000万的劳务分包合同,其中800万为农民工工资,200万为辅材、B公司管理费及相关利润,B公司给甲公司开具1000万的建筑劳务发票,A公司只给B公司支付200万劳务分包款,余下的800万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代付B公司的农民工工资。根据“三流一致”的要求,本业务中支付的200万与发票10000万不相符,如何签订合同规避“三流不一致”的风险?“农民工工资发放办法”条款,该条款约定:劳务公司聘用农民工工资由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的建筑企业代发(详见《委托代付农民工工资协议书》,需要《委托代付农民工工资协议书请联系小莫老师(微信号18181984006或18210906826)(1)约定劳务公司给建筑公司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票;(2)劳务公司开给建筑公司的劳务发票备注栏标明:工程劳务所在地的县、市、区和项目名称;(3)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含建筑公司代发劳务公司农民工工资XXX元。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的建筑公司应保存的涉税凭证资料
1、建筑企业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和委托代发农民工工资协议书;(1)、劳务公司与每一位农民工《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农民工劳务合同花名册;(2)、劳务公司编制的每个月的农民工工资表和工时考勤表(需要农民工本人签字并按手印);(3)、劳务公司提供由农民工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的身份证复印件;(4)、劳务公司提供每个季度进驻工地农民工的人员变动统计表;3、建筑公司与劳务公司双方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工程劳务款结算书和工程劳务量计量确认单;4、农民工工资专户代发行代发劳务公司农民工工资流水单复印件;
本文根据肖太寿博士授课录音整理而成
12月24-25日魏禾主讲《年终决算汇缴——重大税务事项调整与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