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中高层离职、调动,已发放的期权(限制性激励股票)怎么办?
4月17日,中国联通发布公告,称将于2019年5月8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将审议议案若干。其中,议案9为《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中,联通对已发放的首期限制性股票回收工作做了详细说明。
因何回购?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以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限制性股票首期授予方案中4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合计475.4万股限制性股票)因离职、辞退等原因,2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合计250.8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死亡、组织调离及其他原因,已不属于激励范围,公司对该7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26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79元/股。2018年6月29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的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98元(含税)。
调整后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期授予方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3.79元/股-0.0198元/股=3.77元/股。
此外,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激励对象死亡、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且不在公司任职时,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回购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因此,涉及因死亡、组织调离等回购的激励对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3.79元/股-0.0198元/股+0.06元/股=3.83元/股。
总结一下
综合以上,也就是说,因离职、辞退等原因回购的,按原价回购(减去除权除夕因素);因死亡、组织调离等原因回购的,另外考虑同期活期存款利息部分。至于本人在认购股票时可能办理过银行商业贷款计划等商业行为,不在考虑之列(个人要自负本人贷款利息)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7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528,2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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