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新规来了,家门口堆放垃圾是违法行为!

很多人觉得自家门口就是自家的区域,
放个垃圾没什么,
其实不然,
门外属于公共区域,
而公共区域的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

最近,义蓬一业主很生气,对门的邻居不要太过分,自己家的垃圾不放到自己家门口,反而要靠着她家放,杂物也统统往她这边堆。

每天回家都要闻那一股子腐蚀蔬菜味和鞋臭味,实在是难以忍受。

更过分的是,自家的水表箱里,也放满了他家的杂物。

这要是平时出个门,水管破了怎么办…你赔还是不赔?业主表示很担忧。

据该业主所说,对门邻居在楼道堆放杂物,侵占公共区域的事情,物业也是上门协调多次均未果。

邻居态度特别凶,一般人去说都是会被骂回的,只有物业经理亲自上门才会改。但是改不了两天,就又“原形毕露”了。

4月20日,该业主实在是忍无可忍,敲响了邻居家的门。
“阿姨,你能不能不要把垃圾桶放我家门口?这样很不卫生,夏天细菌更多了。这边消防通道也不能这么堵着的。”
对门大妈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干嘛!这是你家的吗?你要不要给我们划根线?
“好吧。这里是公共区域,我也是业主,这里也不是你家的。你们把杂物堆在我家门口的柜子里我也不说了,你把垃圾桶放过来是不是过分了?
对门大妈:我们家就是脏的!就你家干净!这个消防通道的鞋架我不会拿走的

好端端的上门沟通,出来直接一顿骂,自己做错了事,还理直气壮

很多小区住户都有这样的居家行为:把家里的垃圾放在门外。低层住户为避免家里产生异味而选择把垃圾放在门外;中高层住户由于楼层较高,扔垃圾不便,总是喜欢把垃圾堆到一定程度才会一起拿下去扔。那么,把垃圾放在门口的行为到底应不应该?

回答是:不应该

楼道等公共区域是业主共有的,如果每家每户都占用一点,不仅仅是影响到美观,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常 见 行 为

● 【垃圾扔门口却又不及时丢掉】

生活中总会有这么一些懒人,他们懒得下门扔垃圾,把垃圾堆在门口后又不及时拿去扔掉。那些厨余垃圾、易腐蚀垃圾会招惹来蚊虫、苍蝇,散落出来的汤水,让本来洁净的楼道变得一塌糊涂。

有些小区楼道有保洁员打扫,有时会帮业主清除垃圾,但是不能因为有人打扫,就不管扔在门口的垃圾了吧!建议业主提高自身素质,保持楼道整洁,及时扔垃圾。

● 【把垃圾放在别人家门口】

不知道大家遇没遇到过这种情况:有一些人为了贪便利,堂而皇之地把垃圾放在别人家门口,特别是同层楼道两家门口挨得近的,最容易出现这种行为。甚至还有这种情况:你把垃圾放我门口,我也把垃圾放你门口。

邻居有时候为了和睦相处,会好言相劝,写上温馨提示小纸条贴邻居家门口,但是耐不住有些人脸皮厚,仍旧我行我素。遇到这种情况,吵架不能解决问题,建议找物业投诉或者拨打消防电话。

● 【垃圾不封好就放门口】

厕所垃圾、厨房垃圾异味最重,不封好就放门口简直就是“生化武器”。建议做法是:将垃圾封好后放门口,但要及时扔掉,不要长期堆放!

● 【垃圾阻碍楼梯通行】

很多人喜欢把快递盒、纸箱放在门口,特别是比较大的纸箱,但这占用了公共区域,阻碍了通行。大型垃圾、杂物不要放在门口,如果觉得放家里占用家庭空间,最好的做法是:及时下楼扔掉!

如果某些业主在楼道堆放杂物,不听物业管理,我行我素,是一种违法占用公共空间的侵权行为,侵犯了其他业主的道路通行权和相邻关系,其他业主和物业公司可以对其进行起诉。

家门口堆放垃圾违反了哪些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一、任何住户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消防公共通道,禁止将杂物等私人物品存放于楼层公共通道内;

二、不得将生活垃圾堆放在楼道内,必须袋装后丢弃到楼下的垃圾桶内。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自家门口不是垃圾桶,

因此,门口不要堆放垃圾,

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扔掉。

常见的门口放鞋架,放拖把,

或者其它杂物的行为,

也是不可取的。

保持楼道整洁,利己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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