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台如何传递军情,历代制度严密规定不同
烽火台是古代边陲瞭望报警的军事设施,一直使用了两千多年。在古代,烽火台如何起到传递军情的作用呢?
烽火台建在边境线上,或五里,或十里一座,距离不一,根据地形,以形影相见为准。为开阔视野,烽火台都选择“高山四望险绝处置,无山亦于平地高回处置”。每座烽火台派有数名士卒专司管理。一旦某个烽火台发现敌情,就立即以烽火向邻台报警,这样烽烽相传,一座接一座地用烽火为信号,一直传递到边郡守军,根据烽火所表示的敌情,立即派兵抵抗。
汉唐两代,烽火台规模最为庞大,沿边联络,延绵相接,各有统辖,自成系统。汉代边境,郡太守下有都尉;都尉之下有侯官(相当内陆的县令);侯官下设侯长(相当于乡);侯长下设燧长(相当于内陆亭长),每燧之下管辖若干个烽火台,设戍卒3至20余人不等。
古代烽火台报警信号大约有六种,即:烽、表、烟、苣、积薪和鼓。其使用方法,历来说法不一,约而言之,烽、表、烟为白天使用的信号,在现存简牍及史籍的记载中,常以“举”字相示;苣和积薪在黑夜使用(积薪有时也在白天使用),加以“燔燃”成火,以火光示警;鼓则昼夜兼用。“烽”用“兜零”(兜笼),将柴草装填其中,悬挂在桔槔(似近代的吊杆)顶端,平时低垂;发现敌情,立即点燃生烟并悬杆高举,以烟报警。“表”以布为之,红白二色相间,十分醒目,白昼用以悬拄示警。“烟”除举烽生烟外,还可以通过燃烧堆放在一起的柴草产生,有些地区则用狼粪或牛粪,狼粪最佳,燃烧后其烟直耸易见,微风吹之不斜,唐人王维“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诗句中“孤烟直”即投狼烟。积薪,即堆成一堆的柴草,又称“燧”,点燃后有烟有火,可昼夜兼用,但因其耗柴多,故多用于夜晚。
古代烽火报警方法,历代都有不同的规定,制度非常严密,不同信号的发出,都要根据敌情的具体情况,如时间、人数、方位、距离等。烽火信号的制作,古籍中记载较多,如《墨子·号令篇》:“望见寇举一棰,入境举二棰,押廓举三棰,入廓举四棰,狎城举五棰,夜以火皆如此。”此处棰即指柴笼,也即烽。
1974年在新出土的居延汉简中,发现了一册完整的《塞上烽火品约》,它是居延都尉下属的殄北、甲渠、三十井等3个鄣(即塞)共同订立的烽火报警联防公约,对了解汉代烽火制度有着重要意义。例如,“匈奴人昼入甲渠河北隧,举二烽,燔一积薪。夜入,燔一积薪,举坞上二苣火,毋绝至明(不熄至天明)……”
汉武帝时,大将卫青、霍去病率领数十万大军分兵出击匈奴,就是用烽火台来传递进攻信号的,仅一个昼夜,进攻信号从河西(今甘肃)传到了辽东(今辽宁),全线几乎同时出击。
到了隋唐,烽火台更高更大,一般三十里置一处,台外周筑城障,台上不再设桔槔,而专门修建烟筒四个和火台四个,烟筒用来放烟,火台用来插火炬。并规定每台置帅一人,副帅一人,烽子即士卒五人(战争期间外加卫兵五人)。隋代规定,“若贼少,举二烽;来多,举三烽;大逼,举四烽”(《隋书·长孙晟传》)。
如果在异常情况下,不能将信号发出,就需要马上采取补救措施。譬如柴草被雨淋湿不能点燃,或风沙晦日无法示警,或信号虽已发出,而前锋没有响应等,就必须派人“亟传檄告”,通知有关人员。
如系误发,必须赶快放下高悬的烽,灭掉燃起的薪火,并驰报都尉府。误发或遇警不发信号,都将受到严厉的惩处。在没有敌情的时候,为防止意外,各烽火台早晚都要举火报平安,叫“平安火”,如果到时不见“平安火”,就说明该烽火台可能有变,应立即采取行动。
自宋代将火药用于军事之后,就逐步采用点“炮”或放“铳”来报信,并辅之以放火、悬灯与举旗,“烽烟”逐步被取代。在当时,不同颜色的旗和不同声响的炮,就可传达各种敌情。史料所载,白天放炮扯旗的口诀是:“一炮青旗贼在东,南方连炮旗色红,白旗三炮贼西至,四炮玄旗北路逢。”这种放炮报警法的传递速度比过去的点烟法要快得多,一昼夜可达七千余里。
明清时期,烽燧制度仍然使用,但已不如前代重要,而且又有了若干变化。不再保持过去那种三十里一烽火台,沿置数千里而达首都的烽燧制度,而是在需要设置之处设置,如在今河北、山西的长城沿线仍有设置,但烽火警报只到驻军首脑机关而不再到首都。传到首都的军事报告,是由守边的大将以文书形式详细呈报。明代最重视烽燧建设的是镇守蓟门的名将戚继光,他在长城之上修建了若干作为碉堡使用的墩台,“台高五丈,虚中为三层,台宿百人,铠仗糗粮具备”,造成“二千里声势联结”的雄姿(《明史·戚继光传》)。这些墩台,本身就有烽火台的作用,同时又修建下一批专门用作通讯报警之用的墩台,每墩中只驻兵五人,“凡遇敌马所向之处,该数举烽,左右分传,计蓟镇边墙,延袤曲折二千余里,不过三个时辰可遍”(《练兵实纪》卷六)。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