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男子专挑女性放贷:要求提供裸照作担保,储存有1513万条个人信息
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高利放贷非法经营案,下面一起来看看!
“无征信,快速审核,当天放贷...”手头紧张的郑姑娘(化名),被网上的贷款广告所吸引,抱着“试试”的心态,郑姑娘联系了广告上的放贷人陈某(化名),本想着借点钱周转一下,没想到却是一场噩梦的开端。
15天过去了……
又过了5天,郑姑娘还是没还钱。
于是,陈某改头换面,用另外一个微信号联系郑姑娘,声称其能提供贷款。
为了拆东墙补西墙,郑姑娘也没多想,立即答应了贷款人的要求。
当天下午,郑姑娘孤身一人抵达小区,走进房间才发现,原来新添加的贷款人竟是陈某。郑姑娘心头一惊,回过神来想要逃离,却被陈某紧紧勒住,无法动弹。
陈某随后夺走郑姑娘的手机,并威胁郑姑娘要拍私密照才放其离开。在陈某的强迫下,郑姑娘只好答应他的要求。拍完照片后,陈某警告郑姑娘:“乖乖还钱,别耍花招,不然我就把照片公开给你通讯录的人。”
从陈某住处出来后,郑姑娘立刻前往派出所报警。
当天晚上,民警将陈某抓获归案,并在陈某住处查获3个U盘。
近日,福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陈某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中介、朋友圈、网络广告等方式推广放贷信息,以日利率1%、实际年化利率365%、最低借款15天的标准,经常性地向不特定女性对象发放贷款。为了保证借款人归还款项,被告人陈某在放款前会要求借款人提交本人手持借款协议、身份证的自拍照,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身份证、银行流水、通话清单等记录作担保,如借款人逾期未归还借款或要提高借款额度等,则会要求借款人提供裸照作担保。被告人陈某以曝光客户隐私资料作为威胁,防止客户可能出现逾期不归还借款的情况。经审计,2020年5月至9月,被告人陈某与75名女性形成借贷关系,放贷金额78.5万余元。
另查,在被告人陈某住处查获的U盘,经鉴定,U盘内储存有1513万条公民个人信息。
法院认为
被告人陈某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陈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均应依法予以惩罚。被告人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法院判决
被告人陈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五千元。
目前,该案件已生效。
法官说法
民间借贷犹如一柄双刃剑,它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会融资需求,对于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有益补充作用,但由于其游离于正规金融体系之外,自身带有混乱、无序的弊端,故在逐利动机驱使下容易发生性质变异,被犯罪分子利用并随之诱发一系列负面效应。
本案中,犯罪分子抓住借款人急于用钱的心理,有针对性地向不特定女性对象发放贷款。许多女性借款人一旦还不起钱,将会面临电话轰炸、泄露个人隐私等手段暴力催收,并且很大一部分借款人碍于面子不好意思寻求法律帮助,导致犯罪分子变本加厉。因此,网贷需谨慎,如果急需用钱,一定要通过合法、正规的金融机构,签订正规的合同;如不幸掉入高利贷陷阱,一定要保留证据,及时寻求专业帮助,将损失降至最低。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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