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母拍卖内衣、闹法庭、打律师、拉条幅、大哭卖惨……梅艳芳成最惨“樊胜美”?

“芳华绝代尤可见,世间再无梅艳芳。”

梅艳芳去世15年后,梅妈还在盘算着女儿的遗产,打官司、闹法庭、当街拉条幅、媒体面前大哭卖惨,甚至为了钱拍卖女儿内衣……

梅妈闹了15年,现已95岁高龄,但争夺遗产之路似乎还没完。

这不,这两天又有新动静了。

据港媒报道,3月12日,梅艳芳95岁高龄的母亲覃美金花二十多万在尖沙咀大摆寿宴,前来的亲朋好友众多,酒席足足摆了20桌,现场也是十分奢华。

当天生日宴的主角梅妈,身着黑色旗袍,神采奕奕,各种首饰一应俱全,珠光宝气。

寿宴上,梅妈还开心地和友人跳起了舞。不得不佩服,这95岁的老太太身体确实不错。

前来祝寿的除了梅妈分外疼爱的儿子梅启明(梅艳芳哥哥),还有演员黄夏蕙等梅妈的圈中好友。梅妈更是收到金桃、金观音等礼物

高寿老人摆生日宴,更何况又是梅艳芳的亲生母亲,这本应该是一件值得祝福的喜事,但鲜妹发现,相关的新闻报道下,评论完全是另一个走向。

据港媒报道,梅妈此次寿宴20多万的花费,来自梅艳芳留下的遗产。

梅妈多次委托自己的律师前去法院,要求取出梅艳芳的部分遗产以举办寿宴。

最终,法院同意批款25万港币(约人民币20万)给梅妈摆酒席,不过是直接以支票的形式给到了酒家,并没有经梅妈的手。

过大寿不被祝福,寿宴经费还要向法院申请?梅艳芳和母亲的关系究竟怎么了?

有人说,娱乐圈的“樊胜美”不少,但梅艳芳一定是最惨的一个,去世后还在不断被家人消费。

而这一切都要从梅艳芳小时候说起……

1963年10月10日,梅艳芳出生在香港旺角的花园街。已有了两兄一姐的梅艳芳,是家里最小的一个孩子,但她却没有得到母亲覃美金的宠爱。

早在梅艳芳出生前,梅妈就想着,如果是男孩,就咬咬牙培养成才,要是个女儿,就得快点独立赚钱养家。

梅艳芳一生坎坷似乎从出生前就已注定。

梅父早逝,留下覃美金带着四个孩子,生活不易。

于是,梅艳芳从4岁半就开始在戏班献唱挣钱,补贴家用。

从小游走于各种风月场所,身边各种三教九流。

在那个年代小小年纪的梅艳芳被大家称为“歌女”,听起来并没有多少善意的称呼。

后来,香港娱乐产业得到发展,梅艳芳一举成名,几乎负责了所有家人的基本花销。

但无论梅艳芳为整个家付出了多少,“重男轻女”的覃美金都只宠爱自己的两个儿子,尤其是梅艳芳的大哥梅启明。

梅妈不仅自己挥霍无度,还用梅艳芳的钱补贴儿子的开销,如果梅艳芳拒绝,她就撒泼到处抹黑女儿。

梅艳芳刚出名,梅启明想做生意,就叫梅妈跟她开口要300万港币经营狗场。经不住母亲的劝说,梅艳芳将自己当时全部的积蓄拿了出来。

(梅艳芳大哥梅启明)

但梅启明不仅将找妹妹“借”来的钱全部亏掉,还欠了一大笔债,并且让梅妈做了担保人,变相把债务转给了梅艳芳,自己逃去了美国。

梅艳芳只能更加努力赚钱还债,兄妹二人也因此有了隔阂。

此后,提到哥哥,梅艳芳曾说:

“对他(梅启明),我已经不恨了,但仍不能释怀,如果在街上遇到这个人,我不会看他、理他!我觉得自己一向对人很好,但一直遇到被人出卖的事。朋友出卖我,我可以放弃对方,可这次出卖我的是自己的亲人。

据媒体报道,梅启明去了美国后依旧游手好闲,全靠家人接济生活。直到梅艳芳去世,这个“消失”多年的哥哥才重回香港,但目的并不单纯,鲜妹后面详细给大家说。

不仅哥哥如此,连自己的妈妈也一直在“套路”自己的财产。

1996年,梅妈成立“世界中西医学抗癌协会”,为了支持母亲,梅艳芳先后捐出1000万港币,并担任了该协会的名誉主席。

四年后,却因为发现母亲利用自己的名义对外借贷30万元,梅艳芳宣布与母亲打理的“抗癌协会”划清界限。

有时候就是这么奇怪,妈妈前脚成立了抗癌协会,女儿却后被查出身患癌症。

2003年,梅艳芳罹患宫颈癌。

奇葩的是,梅妈得知女儿的病情后,第一件事并不是为女儿担心,反而给梅艳芳打了通电话要一笔“傍身费”

据港媒的消息,之后梅妈每次给梅艳芳打电话都是在要钱,梅艳芳每次挂完电话都会大哭一场。

梅艳芳一路走来经历了太多流言蜚语、世态炎凉,从小缺爱让她比别人更敏感、也更懂得珍惜。

圈子里的人都说梅艳芳身上总带着侠气,对每个人都很好。梅艳芳因此有很多朋友,但最特别的恐怕只有张国荣一个。

张国荣说,她很疼阿梅,像兄妹一样。

阿梅也曾在演唱会上表示,张国荣是她生命中唯一的好友,像家人一样。

两人曾开玩笑称,如果梅艳芳40岁时,男未婚,女未嫁,两人就在一起。

2003年,梅艳芳40岁,传来的却是接二连三的噩耗。

2003年4月1日,苦于抑郁症许久的张国荣情绪失控,跳楼自杀身亡。

同年12月30日,身患宫颈癌的梅艳芳肺功能衰竭而死。

梅艳芳名下有香港、伦敦、新加坡等多处房产以及现金,价值约3500万港元。随着房价上涨,2010年前后梅艳芳旗下资产总价值过亿。

去世前,梅艳芳设立了遗嘱和信托。虽然与母亲关系不好,但阿梅仍希望母亲能安享晚年。

阿梅将自己旗下资产一分为三:

将香港和伦敦两处物业赠与好友兼形象设计师刘培基;

预留140万人民币给已故姐姐梅爱芳的两个儿子和兄长梅德明的两个女儿作教育经费;

母亲覃美金每月可获得7万港元(折合人民币不到6万元)生活费,直至其去世;

而后剩余资产会捐给妙境佛学会。

阿梅的计划是,根据当时物价水平,7万块生活费还可以给梅妈找两个工人、一个司机。

每月7万块啊,赶得上四线以外城市不少人一年的收入水平了。

港真,鲜妹要是每个月能收到7万港元生活费,做梦都能笑醒……

然鹅,梅妈却一点都开心不起来。明明有几千万港元现金,每个月只让我碰7万?打发谁呢?

于是,梅妈开启了花(无)样(理)百(取)出(闹)的讨遗路。

第一回合:遗嘱无效论

白纸黑字清清楚楚的遗产分配,怎样才能一次性将巨额遗产都收揽到自己手里呢?

梅妈和未受益的大儿砸梅启明一拍即合,极力否认遗嘱的效力

2004年3月,梅艳芳去世不过百余天。梅妈入禀香港高院,称遗嘱是阿梅神志不清时写下的,是无效遗嘱。

2006年、2007年,梅妈两次将遗嘱执行人、主诊医师、遗产受益人告上法庭,直指三方串通欺骗阿梅遗产,阿梅原本是想交给妈妈打理的,只是担心梅妈不善理财+神志不清,才上当受骗立下这样的遗嘱。

先不说宫颈癌会不会让人神志不清。

阿梅是2003年11月3日立下的遗嘱,在这之后还连开8场演唱会,神志不清能做到?

2008年6月,“遗嘱无效”大战暂时告一段落,梅妈败诉,遗嘱有效

但梅妈可不是这么轻易就会被打倒的。

第二回合:硬核讨要

2008年10月,梅妈将梅艳芳之前的两位事业合作伙伴诉上法庭,直指二人在公开场合将梅妈塑造成贪财、重男轻阿梅的形象,才使其败诉,并向对方索赔3亿港元。

这一系列折腾下来,虽然没能扭转乾坤,但也不是没有效果,梅妈每月的生活费由原定的7万港元变成12万港元。

梅妈越挫越勇,在打官司的路上根本停不下来。

2011年,梅妈的“讨遗案”又一次败诉。为泄内心的不满和郁结,梅妈在繁华的中环街街头拉起了条幅。

2013年,讨要生活费被拒后再次大闹法庭。

第三回合:卖惨

强求不行,卖惨来凑。梅妈一边在不停地打官司,一边开启了卖惨模式。

几场官司下来,梅妈欠下巨额律师费,若不还清欠款,梅妈很可能每月7万都领不到了。

梅妈已经习惯了人参燕窝不能断的日子,还要照顾长子梅启明一家大小开支。

怎么办?一夜之间铺天盖地酱紫的新闻↓

怎么个卖艺呢?这是要榨干阿梅身上的所有的价值?

2013年,还向媒体哭诉钱不够花,欠了一大笔房租和医药费,还称阿梅托梦说自己不开心。

第四回合:花式“刚需钱”

2009年4月,年近80的梅妈向法院提出要申领80万元经费“旅游世界”,被拒。

后来,多次向法院申请从阿梅遗产中拿出20万元补办91岁大寿,被拒多次。

直到今年终于成功,也就有了开篇壕气冲天的寿宴。

这漫长的15年讨遗路下来,梅妈欠下不少钱,甚至多次被宣布破产。

但梅妈打死不同意,坚决不能让自己被破产。

香港沿用的英美法律允许个人申请破产,而一旦成功宣布破产,就相当于法律承认你没有还款能力,债主也不能再找你,可享受的权利也与常人没有太大差别。

可以说是逃债最好手段,那为啥梅妈不愿意?

嗯,因为一旦宣布破产就不能再过奢华生活了(手动微笑)。

为了不“被破产”,梅妈开始疯狂变卖阿梅的物品。

梅艳芳生前穿过的衣服,十件十件得卖,起拍价定在1000港币。

随手写的笔记,起拍价100港币。

内衣套装也拿来拍卖,起拍价500港币!

晚装内衣,200港币起拍。

就连梅艳芳生前获得的各种奖杯,也被明码标价!甚至包括了金像奖最佳女配角的奖杯。要知道,这可都是她的荣誉啊……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舞台上光彩夺目的梅艳芳深受家庭所累,死后还有逃不开的遗嘱纠纷,甚至为了钱不惜变卖阿梅私密物件……

今世度红颜,愿来世生得好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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