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多家法院对老赖开出限驾令,禁止其开车,有效果吗?
近几天在网络上陆续曝出一些地方法院出台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开出限驾令,禁止老赖驾驶小轿车。因为目前最高法还没有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所以,对这件事情我表明自己的看法。
限驾不如限步
对于限驾令的出现,它传递的信息是社会上对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加大,这是好事,是大快人心。我一直坚持,对于社会上一些真正的老赖应该快抓重判,要把这些老鼠屎送进监狱,不要留在社会上让其破坏经济环境,破坏社会诚信体系。其实真正的老赖和诈骗犯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诈骗犯侵害的对象是陌生人,老赖侵害的对象是熟人,区别仅此而已。
所以,对于真正的老赖,限驾不如限步,一步到位,把真正的老赖直接送进监狱,社会上也就不用在为这些破事吵吵嚷嚷了,整天刷一些存在感没有意义。经济要发展,穷人要吃饭,把社会资源和工作精力放在这些人渣身上,那就是一种浪费。
分清楚谁是真正的老赖?
法律已经给失信被执行人一个非常明确的定义,就是:“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而在我们司法实践中,往往把一些不具备履行能力的、已经破产倒闭、倾家荡产、流离失所的创业失败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这一点必须纠正,否则就是懒政,就是不作为。
至于限驾令,对于一些创业失败导致的失信被执行人而言,同样没有任何意义。哪一位创业失败者不是倾家荡产去还债的呢?基本都是车子抵债了,房子变卖了,企业破产了,如果说创业失败者还能开着小轿车到处旅游休闲,那就是老赖,就应该打击。
客观面对现实
现在社会上一千多万失信被执行人,真正没皮没脸的老赖只是很少一部分,其中大多数人都是中小微企业主,都是一些遭遇挫折的创业者,这就是现实。真正的老赖就是老鼠屎,搅坏了一锅粥,司法实践中对于真假老赖“一刀切”的做法,实实在在给当前举步维艰的中小微民营企业以沉重打击,让一些本来只要有机会,有时间就能站立来的创业失败者给一棒子打死,我们要意识到这一点,不能再继续折腾,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我们要客观面对现实,要对社会上真正的老赖和真正的创业失败者加以甄别,划清两者界限,给创业失败者正名,给创业失败者尊严,给创业失败者从头再来的时间和机会,这一点非常关键。对于社会上一小撮真正的老赖,哪里需要什么限驾令?直接送进监狱。
综上所述,我为“限驾令”叫好,但总觉得是多此一举。
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交流这么些,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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